在社會的我們經常聽到,一些普通人因為乙個小小的糾紛而選擇維權,但維權的成本往往巨大。 然而,當我們面對侵權人和非法執法者時,我們如何做出正確的選擇?本文將從具體案例入手,向讀者展示這三種選擇的後果以及如何有效保護它們平民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法律對秩序的信心和尊重。
7月14日,山東省東明縣街頭小販餘昌華在賣西瓜時被城管扣留,一怒之下,他花了數萬元的律師費將城關告上法庭。 經過數月的等待和辯論,它終於在12月10日舉行了法院法院作出判決。 判決書顯示,城管違反了執法程式,因此要求城管在10天內歸還於昌華的車輛,並賠償她損失的西瓜2800元。 這個結果真的是俞昌華的勝利嗎?她花費了鉅額的律師費和漫長的法律程式,最終她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賠償金。 這讓俞昌華哭了,她的勝利似乎變成了乙個笑話,變成了乙個維權成本大於侵權成本的典型案例。
然而,這起案件的判決卻引發了網路上的熱議。 網友紛紛表示,這樣的判決怎麼能兼顧天義、公平正義呢?俞昌華雖然打贏了官司,但她為此付出了那麼多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最後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賠償。 這引發了乙個問題,即與工作有關的犯罪是否幾乎沒有成本,它使人們變得正確社會的擔心可能發生的災難。 人民呼籲公平合理的劃分法治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執法的發生。
對於俞昌華等街頭小販等窮人來說,面對執法機關的違法執法,他們該怎麼辦?以下是三種可能的方法:
(1)吞下怒火,接受損失
首先,於昌華可以選擇忍受這口氣,不做任何反抗,只是默默接受損失。 她可以放棄自己的三輪車和西瓜,並承擔了數千美元的損失。 就她個人而言,這種方法可能是成本最低的選擇,但總的來說社會的,但後果最為嚴重。 如果人們選擇保持沉默,容忍無法無天和暴力,違法者就會更加肆無忌憚,更多的窮人會受到傷害。
(二)通過合法途徑提起訴訟
其次,於昌華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打官司,尋求正義。 這種方法需要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忍受漫長的等待和不確定性。 雖然她在法庭上勝訴,但最終只追回了丟失物品的費用,而她得到的賠償遠遠不能彌補她為此付出的一切。 為社會的這種做法更有害。 違法者將感到零成本,並繼續逍遙法外和暴力,而社會的之可信度還有人是對的法律尊重也可能受到嚴重威脅。
(三)暴力抗拒法律、冒著生命危險的
最終,於昌華也可以選擇暴力反抗法律,以暴制暴。 她可以放棄合法渠道,用非法手段對違法者進行報復。 然而,這樣個人損失最大,而社會的危害相對較小。 因為這樣的行為會讓違法者面臨更大的風險,當觸犯法律時,會覺得有一把正義的錘子懸在他們的頭上,從而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
(1)接受損失的後果
如果於昌華選擇吞下怒火,接受損失,對她個人來說,損失將是最小的。 然而,對於整體社會的後果最為嚴重。 非法和暴力執法只會愈演愈烈,更多的窮人將遭受苦難。 社會的秩序將陷入混亂,人們將陷入混亂法律執法部門的信任也將被徹底破壞。
(二)通過合法途徑提起訴訟的後果
對於俞昌華個人來說,通過法律途徑打官司或許是追求正義的一種方式。 儘管她在法庭上勝訴,但她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最終得到的賠償與她所遭受的損害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而社會的危害更大,違法執法成本極低,執法者在違法執法、暴力執法中會更加肆無忌憚,老百姓是法律信心也將受到嚴重損害。
(三)暴力抗法的後果
如果於昌華選擇以暴制暴來反法,個人損失將是最大的。 但是,這也是危害最小的方法。 因為對於那些觸犯法律的人來說,暴力反抗法律會讓他們憂心忡忡,觸犯法律時會感到頭上懸著正義的錘子,這將起到非常有效的威懾作用。 這種方法迫使執法部門考慮自己的行為,限制違規行為的發生,同時保護平民合法權益。
這個案例讓我們思考如何有效保護它平民恢復的合法權益社會的右法律對秩序的信心和尊重呢?在司法系統中,我們需要做出一些改變和反思:
首先,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使其嚴格遵守法律以及防止違法執法行為發生的執法程式。 同時,落實執法部門監督機制,允許公眾對違法執法活動進行監督和舉報。
其次,改進劃分法治度,向上法律透明度和執行力。 確保法律公平適用,嚴懲侵權者和執法者,遏制其違法行為。
此外,建立健全保險理賠機制,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 避免因各種原因拒絕賠償而導致維權成本遠大於侵權成本的局面。
最後,通過了教育以及提高公眾意識的宣傳法律理解與尊重,培養人人鍛鍊法律捍衛自身權利的權利意識,以及社會的公平。
總之,面對違法執法,我們不能選擇沉默,踐踏自身權益,但也不能輕易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報復。 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手段爭取自己的權益,也要改革司法治度,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讓法律它具有應有的效果。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給予法律應有的作用,保證社會的公平、正義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