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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讀者很疑惑,既然他的罪行是死刑的正當理由,為什麼還要聘請辯護律師你還需要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式嗎?
這要從當時的時代背景來考慮,江騰嬌無疑是幸運的,趕上了乙個法制逐步恢復的時代。 2024年,我們剛剛進入穩定社會,迫切需要使社會走上法制發展的正確軌道。 因此,“兩案公開審判”成為法制建立和恢復的標桿。
當時,要從“兩案公開審判”入手,把這場世紀大審判變成法制建設的標桿,更要以此為契機,逐步恢復和完善法制建設。 所以,不得不說,江騰嬌真的趕上了好時代,這樣他才能有穩定的晚年。
2024年2月,“兩案”初審完成,下一步是正式將“兩案”主犯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判。 同年3月,成立了兩個小組,乙個是預審小組,負責前往秦城監獄與在押人員取得聯絡;另乙個是取證小組,去各地取證調查。 同時,已經成立的檢察組也配合工作,對起訴書草案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024年9月,特別檢察官辦公室和特別法庭成立。
特別檢察院成立後,最緊迫的任務是改進起訴書。 為此,同年10月,召集了來自全國各地的知名訴訟專家學者到北京開會。 會議在人民大會堂的一間小會議室舉行,共有28人參加,經過一周的不斷討論,起訴書的相關內容終於得到了完善。
同年8月底,還組建了律師小組,共有律師17人。
當時,江騰嬌被關押在秦城監獄,監獄當局告訴他,可以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11月12日,江騰嬌提出需要律師為自己辯護。 為他辯護的兩名律師是:王順華和周奎正。
王順華,時年56歲,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時年58歲的周奎正是北京市律師協會的會長。
江騰嬌一共出庭四次,前三次是法庭調查,第四次是法庭辯論2024年11月25日下午,地點為二審法院,江騰嬌首次出庭2024年12月1日下午,他在第二法庭最後一次受審。
2024年1月25日,終審判決出爐,判處有期徒刑18年同時,判決書還對他的刑期作了特別的解釋,即按照“拘留一天到刑一天”計算。 他於2024年9月被拘留,因此江騰嬌實際上服刑近10年,剩餘刑期近8年。
同年7月,江騰嬌特予保外就醫,安置在太原生活,定於8月下旬出獄。
出獄後,他過著平凡的生活,就像乙個普通的退休老人的生活一樣,或許正是這種平靜踏實的生活,延長了他的生命。
2024年5月8日早上6時01分,90歲的江騰嬌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