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財務報表的更正和追溯調整導致公司分別於2024年、2024年、2024年和2024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060,000元,-910460萬元,1037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65萬元。 上述調整不會導致本公司披露的有關年度財務報表的損益性質發生變化。
2024年6月,中國重工收到上海**交易所出具的《2024年度報告資訊披露監督工作函》。 中國重工2024年年報顯示,公司當年資產減值損失1923億元,其中存貨遞減損失和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損失1851億元,固定資產減值損失053億元,合同資產減值損失018億美元。
至於減值原因,年報解釋稱,集團所屬造船企業船用裝置及船用材料大幅增加人工成本、穩固維護成本大幅增加,綜合成本壓力較大,產品銷售合同在生產過程中遭受損失,導致部分庫存賬面成本高於可收回金額。 隨後,上交所要求中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在2024年新船及鋼材產品下滑的背景下,資產減值損失明顯高於2024年的原因和合理性,並列明了計算流程。 同時,也說明相關資產往年減值損失準備是否充分,並提供依據。
隨後,中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年度審計會計師及相關部門按要求認真核實並落實監管工作函中涉及的問題,發現公司全資子公司武昌造船未準確做好庫存價格下跌準備。 對此,公司採取追溯重述法彌補2018-2024年存貨減少準備金,並沖銷2024年存貨減少準備金,導致2024年資產減值損失需要相應調整,2024年初資產負債表賬目將作相應調整。 綜上所述,公司對2024年至2024年的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性調整。
中國重工表示,前期對會計差錯的更正,是由於武昌造船相關財務人員未能對其建造的新深潛工作母船做出準確的會計估計和會計判斷,未能準確做好專案庫存下降準備金。 公司已按照內部管理規定,對武昌造船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進行了調查。公司將以此為警示,繼續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學習習和培訓,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2024年7月12日,中國重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的《立案通知》,中國證監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對該公司涉嫌違法資訊披露提起訴訟。 在交易所6月份發布的監管工作函中,此次除提及資產減值損失外,還涉及信用減值損失、期間費用、經營性應收賬款增加等多個問題。 (記者龐心怡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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