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部門出台的教學改革政策,人民在職教師職稱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改革。
眾所周知,人民教師在崗位上獲得的工資和待遇與人民教師崗位的職稱和服務年限密切相關,國家教育部門邀請一批高階社會人士幫助我國人民教師選拔職稱,根據人民教師崗位的教學水平和學生的習表現和學生的晉公升率,合理選拔。
根據各項政策的實施,人民教師職稱評價這一主要環節,將給一部分人民教師帶來巨大的教學福音,一些地區的人民教師不再需要在行政、後勤崗位上與人民教師進行理性競爭。
根據相關政策的實施,相關高階職稱不再受崗位結構性比例的限制,為我國貧困地區山區學校人民教師選拔職稱提供了更多的教學機會。
改革一環:出台“3010”政策
所謂國家教育部門推出“3010”。“30”主要指在縣級以下基層學校任教30年的人民教師,“10”指中級職稱繳納社保基數10年,符合15年條件並堅守在一線從事教育工作的人民教師,符合教育部門頒布的上述教學條件,直接晉公升為高階或中級職稱,不再通過複雜的選拔過程直接認定, 或通過教學比例確定為100%。
根據國家教育廳頒布的相關改革政策,傳統教師要取得高階職稱並不容易,職稱制度改革分為五個層次,即三個層次職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階職稱人民教師。
第二個重要環節是“根據中小學人民教師的聘用進行改革”。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門發布的教學通知,城鎮學校人民教師到農村學校工作的資格一旦符合中小學中高階職稱要求,人民教師的教職年限可以按照鄉村教師的教學職稱按照教育地位的方式申報。
人民教師個人職稱有一定的選拔名額,可以代表人民教師有一定的選拔範圍,對農村人民教師職稱的評價僅限於農村學校的使用,以縮短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落後地區教育資源的差距。
第三個重要環節:服務10年可申請中級職稱
據背景統計,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改革政策,山東、河南、河北、甘肅、吉林等地區也出台了類似政策,對繳納社保基數10年的人民教師可由初級職稱公升格為中級職稱,設立高階職稱從30年中級職稱公升格的改革政策為整個教育團隊的職稱選拔提供單獨的選拔通道。
第四個重要環節是“完善同行評議機制”。
根據國家教育部門和國家頒布的最新教學規章制度,決定對整個教育隊伍建立專業性和自律性,由教師職稱評價評價委員會進行公平公正的同儕教學評價,合理選拔人民教師的教學規模和管理制度及教學計畫, 教育部門將設立職稱評價專家,針對學生的學業習成績和學業習效率,推薦培訓和考核學分記錄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