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裡真的是乙隻鳥,夫妻倆開著寶馬車去吃自助餐,按理說兩人應該不差錢,但吃完飯後,還要拿20瓶飲料,這兩個人不像是去吃自助餐,更像是去買。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對此,你怎麼看?
點選它,不要迷路。 我們來談談上海夫妻去吃自助餐的震撼場面。
據**報道,近日,一對夫婦來到上海的一家自助餐廳,飯後發生了不可思議的一幕。
吃完飯後,兩人拿著店裡提供的免費飲料大步離開,店員看到他們,告訴他們只能在店裡吃飯,吃喝不能帶走。
在爭吵中,女子從包裡拿出幾瓶飲料,還給了服務員。 通過店內的監控發現,女子拿走的飲料遠遠超過退回的飲料,全部放入女子包中帶走。
店員立即一路追到地下車庫,暴露了店長的身份,並要求兩人歸還。
女人狡辯道:“我剛才給她的,差不多,對了,又不是我不給你面子。 ”
店長見女人沒有絲毫回頭的意思,就說要看女人的包,女人說你沒權看我的包。
在店家的一再要求下,男方慫恿女方說:“你要是全部拿出來喝,豈不是很好?“看來還真不是一家人不進門。
店長無奈地說,這可不是什麼好玩的事。 最終,夫妻倆的伎倆得逞,店員只需要歸還6瓶飲料。
開得起寶馬,買不起飲料,被店員接走後“,我毫不羞愧,無恥地拿走不屬於他們兩個的飲料,感到非常榮幸。 看看網友怎麼說。
是的網友說:不行,這是偷竊,人們的自助餐本來就是要在店裡吃喝,不能帶出去,要麼不吃,要麼就吃什麼就吃什麼就走,真的是網上很長一段時間誰都能看到。
是的網友說:建議先查一下孩子的學校,然後在校門口貼一張告示,說家長去自助店買20瓶飲料,希望能退貨。
是的網友說:何必費心玩馬賽克,他們應該**,讓大家避開閃電,被列入黑名單。
第一:從法律角度看。 夫妻倆的行為已經是盜竊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還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從道德的角度來看。 夫妻倆無視自助餐廳的用餐規則,把自助餐當成自助餐帶走,試圖玩弄法律的邊緣球,吃得醜陋又道德敗壞,實在是上海的恥辱,也是上海社會風氣不好的恥辱。
我想說的是,不要把惡看得小,不要把善當成小。 要杜絕這種行為,讓法律成為明性道德,讓道德成為隱性法律。
除了當事人報警對夫妻進行法律處罰外,還應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將兩人的不良行為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
在一定時期內,夫妻倆的旅行、旅行、購物和消費受到一定的限制。
只有這樣,誠信體系才能真正生根發芽,結出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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