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確保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堅持不懈。 耕地是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的重要基礎,但我國耕地資源有限,對重要農產品的需求仍將增加,耕地的可持續利用和保護面臨壓力和挑戰,需要進一步擴大農業生產空間。 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結果表明,全國鹽鹼地面積為115億英畝。 根據新一輪全國耕地儲備資源調查評價結果,現階段全國適宜開發為耕地的鹽鹼地主要分布在吉林、內蒙古、新疆、黑龍江等省(區),這部分鹽鹼地可在生態治理的前提下優先開發利用。 開展鹽鹼地綜合改造利用,對促進農業生產提質增效,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保障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持續推進鹽鹼地綜合改造利用,充分挖掘鹽鹼地綜合利用潛力。 此前發布的《關於促進鹽鹼地綜合利用的意見》為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 吉林、山東、內蒙古、河北、新疆等省(區)已納入國家鹽鹼地等耕地儲備資源綜合利用試點範圍,持續提供資金、技術、機制等支援,推動各地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 目前,在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方面探索了許多寶貴經驗,形成了一些適合不同地理區域、不同土壤型別、不同種植模式的鹽鹼地治理技術模式。 例如,在一些地區,形成了鹽鹼地五位一體的綜合改造利用模式,為蘇打鹽鹼地改良提供了“藥方”在一些地區,成功配置了適合不同海產品生長的人工海水,探索了鹽鹼地漁業和農業的綜合利用模式,不斷凸顯了鹽鹼地的價值。
我國鹽鹼地綜合改造利用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仍需高質量推進。 鹽鹼地綜合改造利用是一項整體性、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涉及資源調查評價、規劃統籌、工程建設、專案實施與管理、耐鹽鹼作物選育及種植技術推廣、生態環境治理等諸多環節,需要發展改革等多個部門參與。 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農業和農村。**應充分發揮引領作用,除加強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財政政策支援外,還應建立鹽鹼地治理部門協調機制,避免出現“九龍控水”現象,推動參與鹽鹼土地綜合改造利用部門形成治理合力, 提高鹽鹼地治理效率,處理好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與水資源合理利用和生態保護的關係。
同時,完善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新型農業經營者等多主體廣泛參與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 探索補充耕地指標調整資金份額、以獎勵替代補貼的途徑,確保社會資本參與鹽鹼地綜合改造利用,獲得合理利潤,打破鹽鹼土地綜合改造利用僅依靠財政投資的局面, 為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提供更多資金支援。還要營造產學研協同創新環境,建立協同創新平台,完善協同創新機制,推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明確各自關注點和資源優勢,圍繞相關領域建立從技術研發到成果轉化應用的全流程合作模式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領域,提高協同創新效率,為鹽鹼地綜合轉化利用提供堅實的科技支撐,實現科研成果向實際生產力的轉化。通過充分發揮各方力量,綜合採取工程、農藝、化學、生物等措施,實現鹽鹼地改造。
有效利用是鹽鹼地綜合改造的最終目標。 通過有效利用,在鹽鹼地上種植養殖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可以獲得更高的收益,也可以為後期的經營經營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如果不能給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帶來效益,改造後的鹽鹼地就會被廢棄, 撒棄耕作,使前期鹽鹼地改造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將付諸東流。為保證改造後的鹽鹼地長期穩定利用,應建立後期管護制度,推動形成具有鹽鹼地特色的農業產業鏈。 打造鹽鹼地特色農產品品牌,提高特色農產品附加值,將資源劣勢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提高在改造後的鹽鹼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經濟效益,激發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利用鹽鹼地、治理保護鹽鹼的積極性土地,以便他們可以繼續在改良的鹽鹼地上種植和經營。
作者為東北農業大學公共行政與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郭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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