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推進汙水處理減汙降碳協同的實施意見》,指出到2024年,汙水處理行業減汙減碳協同推進取得積極進展, 能效水平和減碳能力將持續提公升。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高效迴圈利用的汙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
以下為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關於促進汙水處理、汙染減排、減碳協同的實施意見
發展和改革環境資源部第2023期 17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住房鄉鎮建設廳(委員會、管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已進入以減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關鍵時期,促進減汙降碳協同增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由量變向質變的關鍵時期。 汙水處理既是深度汙染防治的重要抓手,也是推進溫室氣體減排的重要領域。 為深入貫徹生態文明理念,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促進汙水處理、汙染減排、減碳協同增效,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1. 一般要求
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制度理念, 共同推動汙水處理全過程汙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汙水汙泥資源化利用將全面提高汙水處理綜合效率,提高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促進城鄉人居環境改善,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建設美麗中國。
到2024年,汙水處理行業在減汙減碳協同方面取得積極進展,能效水平和減碳能力持續提公升。 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高效迴圈利用的汙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
二、從源頭上加強節約用水和節約用水
(一)從源頭上加強節水減排。 進一步實施全國節水行動,減少生產生活新增取水量和排水量。 加快海綿城市建設,提高城市蓄水滲水節水能力,減少雨水徑流汙染。 推進工業企業和園區廢水迴圈利用,實現系列用水、優質用水、多用、梯次利用,在缺水嚴重地區的工業園區示範推廣廢水應用。 規範工業企業、園區、醫療機構的排水管理,對汙染物不能被城鎮汙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者可能影響汙水處理廠出水穩定性的廢水,嚴格限制廢水進入市政汙水收集處理系統。
(二)提高汙水收集效率。 加快淘汰城鎮汙水收集管網空白區域,建設城鎮汙水管網全覆蓋示範區。 推進除乾旱地區外有序推進雨水、汙水分流改造,原則上在新城區實施雨水、汙水分流。 以老城區為重點,開展老舊破損、混錯管網及滲漏的診斷、修復和更新,實施汙水收集管網外滲水、入水排查處理。 對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小於100毫公升的汙水處理廠,嚴格審批新建汙水處理能力,實施“一廠一策”整改。 合理規劃建設汙水處理廠,鼓勵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縮短汙水輸送距離。 土地資源匱乏的城市可建設全地下和半地下汙水處理廠,通過建設公園、綠化活動場所等方式鼓勵合理利用地上空間,提高區域環境質量和城市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3、加強汙水處理節能減碳
(三)開展節能減碳改造。 推進選用高效節能電機、風機、水幫浦、照明電器等通用產品裝置,結合廠房公升級改造,加快淘汰老舊低效關鍵用能裝置。 優化負載匹配,避免“大馬”。 推進智慧水務管理系統建設,進行全過程智慧型調節和優化,實現精準曝氣回流控制、幫浦站變頻控制與負荷匹配、數位化計量與精準加藥等。 推廣汙水源熱幫浦技術,對廠區及周邊地區進行供暖降溫。 鼓勵發展節能降耗專業服務,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4)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科學開展汙水管網疏浚和管理,減少甲烷排放。 依法依規支援利用上游生產企業的生物降解廢水作為下游汙水處理廠碳源的補充。 加強高效脫氮除磷等低碳技術的應用,減少脫硝過程中一氧化二氮的逸出。 鼓勵汙水處理廠使用新型綠色劑,如植物除臭劑、環保絮凝劑等。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力度。 在照明資源豐富的地區推廣“光伏+”模式,在保證廠房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廠房屋頂、處理設施、開放式構築物等閒置空間布置光伏發電設施。 積極部署智慧型微電網和新型儲能設施,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的穩定性,鼓勵有條件的汙水處理廠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 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通過建設自己的可再生能源設施、積極參與綠證交易等方式,推動汙水(汙泥)處理廠擴大可再生能源消費規模。
(六)推廣使用中水。 堅持固定供給、優質利用、就近利用需求,擴大中水利用,統籌推進工業生產、市政雜用、生態用水等中水。 應將中水合理納入洗車、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等高耗水專案和特殊行業的規劃用水管理,中水應足額分配給有使用條件的用水者。 結合當地自然稟賦和社會發展需要,有序建設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工程。 缺水城市新建城區要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鼓勵沿工業園區建設再生水廠。 在西北乾旱地區,因地制宜推廣再生水。
四、推進汙泥處理節能減碳
(七)推廣低碳處理技術。 在汙泥穩定化、無害化處置的前提下,逐步縮小汙泥填埋場規模,積極採取資源化利用等替代性處理方案。 在保證執行引數穩定、配套高效汙染治理設施的前提下,利用垃圾焚燒廠、火力發電廠、水泥窯等設施的處理能力,對汙泥進行共焚處置,新增廢氣汙染物可納入排汙許可管理。 汙泥單獨焚燒時,鼓勵乾化焚燒聯合使用,採用高效節能的裝置和餘熱利用技術,提高汙泥熱利用效率。
(八)加強能源利用。 加強汙泥沼氣利用,促進沼氣熱電聯產。 遵循“安全、環保、安全、可靠”的原則,積極採用好氧發酵、厭氧消化等工藝,利用汙泥中的氮、磷等營養物質。 積極推進汙泥土地利用,鼓勵在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的前提下,將處理後的汙泥作為肥料或土壤改良劑用於土地綠化、荒漠整治、礦區恢復。 促進汙泥焚燒灰的建材和資源化利用。 加大科學宣傳力度,消除誤區,暢通汙泥資源化產品市場出口。
5.完善扶持政策。
(九)加強標準指導。 落實精準科學的汙染治理要求,各地要突出問題導向,根據本區域經濟社會條件、流域水環境容量、汙水水質等因素,結合能源消費和藥品消費的增加情況,科學合理、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汙水排放標準。 做好中水利用系列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研究制定城鎮汙水處理碳排放統計核算、監測和計量相關標準。 加快制定《協同碳減排績效評價與城鎮汙水處理》國家標準,及時開展績效評價。
(十)加大科技支撐力度。 開展汙水處理綠色低碳關鍵技術研究,重點突破高濃度有機廢水、高鹽廢水處理及回用、高效能膜材料、環保化學品、溫室氣體控制、智慧型監測與優化控制等關鍵共性技術,推動大資料等數字技術融合發展, 人工智慧和汙水處理過程的數字孿生。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強汙水汙泥資源化利用、減汙減碳協同等創新技術成果轉化、技術融合示範和應用推廣。
(十一)完善激勵政策。 加大對汙水處理、汙染治理、碳減排公升級專案的金融支援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專案納入地方**專項債券支援範圍,支援符合條件的專案發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申請綠色信貸或通過綠色債券融資。 推動建立汙水處理服務費與汙水處理廠進水汙染物濃度、汙染物減少量、出水水質、汙泥無害化穩定處理效果掛鉤的效果支付機制。 在環保、節能、節水等領域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將汙水(汙泥)處理廠光伏發電、沼氣發電等綠色電力納入電網企業保障採購範圍,並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專案頒發綠色電力證書。
(十二)打造綠色低碳標桿工廠。 推進建設一批綠色低碳的能源資源高效迴圈利用汙水處理標桿工廠。 鼓勵標桿工廠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維,開展新理念、新技術、新裝置的初試。 加強配套專案建設各要素保障,推動重點專案有序實施。 總結推廣標桿廠建設的經驗模式和實踐案例,引導全行業對標表對標。 鼓勵各地依託標桿工廠,建設宣傳教育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加強綠色低碳理念宣傳教育。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汙水處理、減汙降碳協同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合力。 各省(區、直轄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工作落實,查明本省日處理能力10萬噸以上的汙水處理廠(中水廠)能耗和碳排放情況, 明確建設改造目標和建設任務,推動區域內汙水治理、汙染減排、碳減排協同落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
12月 12, 2023.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