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成本核算,提高工廠基礎管理水平,進一步規範物料和成品的流通、儲存和控制程式,維護工廠資產的安全完整,加快資金周轉,特制定本制度
1、材料的徵用、使用和借用。
1、請購物料的生產應按照《物料計畫需求表》的內容進行請購,請購後應與倉庫管理員確認領料資訊。 物料員在接收物料時,應在《採料記錄單》中登記物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日期、收件人,並確認上述物料資訊,並與各行班長一起簽字。
2、各生產線嚴格按照部門計畫進行揀貨,對於計畫外的收貨,物料文員、倉庫保管員有權不發放物料,同時不允許維修物料占用超過占用,影響物料的正常使用。
3、在車間借用產品、材料、儀器、工具、裝置時,應記入《生產線借用材料清單》,歸還時應確認完好程度。
4、生產材料未用完(報廢除外),近期本機型不再生產時,餘料經確認後應退回車間料員或倉庫。
5.生產線出現來料不足、不良和人為損壞的物料等間接影響生產線的,要及時通知班長,批次超過5%且來料不足時班長應及時通知主管、質量工程師到現場確認並拍照反饋給第一業務。 有缺陷和人為損壞的材料每天由材料人員收集,經IQC判斷後及時更換倉庫。
6、生產需要採購生產所需物品的,負責人可向部門計畫主管提出申請,填寫《採購請購單》。
7、對於成品的生產,物料業務員應檢查型號、數量、外包裝標識是否正確、完好,負責人必須簽字證明產品是否合格後方可入庫。
8、物資辦事員應定期進行動態盤點,做到每日清點和日結,保持賬目與物的一致性,配合班長做好月末、年中、年末的盤點工作。
2.原材料
1、收到物料後,必須分類整齊地放置在車間內,並放置在固定區域,這樣既不能影響生產,又要迅速取走,以免造成混亂和損壞。
2、每個料箱兩面必須有與箱內物料一致的標籤,必須有數量和收集時間。
3、化工物料應放置在特殊區域,避免混入同一箱內。
4、輔助材料應按不同用途放置在相應的料箱內,閒置時應固定在特殊區域。
3. 工具
1、生產工具分發給個人,放在相應的崗位上。
2、測試工具,如萬用表、電焊、工具箱、恆溫電烙鐵等,應放置在指定區域。 工具本身應標有工具名稱、保管人等。
3、危險工具統一擺放在指定區域。
4、車間劃分區域,每個區域都有明顯的識別線來區分。
5、車間內所有半成品、成品、維修品、可疑物品、不合格品應存放在指定區域,各種狀態應有明確標識,嚴禁將產品與工具混用。
第四雜項
1、物資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按規定辦事
2、各生產線員工對自行保管的貨物、裝置、工具等負責,如有損失,視情節輕重負責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