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圍繞《條例》有關情況,12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政策例行說明會張慶松,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司法部第二立法局局長李明正中國人民銀行文章法制司司長劉曉紅、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王勝出席會議並回答記者提問。
支付行業在服務實體經濟和民生需求方面始終發揮著基礎性作用。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已建立起以一流銀行支付清算系統為核心,商業銀行、清算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的廣泛覆蓋、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體系。 張青松表示,隨著非銀行支付業務的快速發展,商業銀行提供大額、企業支付服務的支付服務模式逐漸形成,支付機構以小額、便捷支付服務為主,兩者既有競爭性,又有分工性。
據張青松介紹,《條例》適用於主要提供小額、便民服務的支付機構。 據統計,這些支付機構每年的交易額約為1萬億元,平均交易金額為330元。
它們與經營主體的經營活動和公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建立穩定、充分的監督管理框架對它們具有重要意義。 “張青松指出。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張慶松 資料來源:Guoxin.com.
為指導支付機構進一步提公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率,《條例》從多方面進行了指導。 例如,明確支付機構應當以提供小額、便捷的支付服務為目的開展業務;適當提高支付機構註冊資本要求,要求支付機構具備符合要求的業務制度、設施和技術,以及治理結構、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等;堅持“回歸支付業務本源”的原則,引導支付機構著力提公升服務水平,按照批准的業務型別和地域範圍開展業務,未經批准不得從事其他依法需要批准的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王勝指出,《條例》對支付業務型別進行了調整。 此前,支付業務型別分為線上支付、銀行卡收單和預付卡發行承兌三大類,線上支付細分為網際網絡支付、移動支付、固定支付等型別。 結合多年的監管實踐,《條例》堅持職能監管的理念,從業務的本質出發,根據付款人能否收到預付資金,分為儲值賬戶操作和支付交易處理兩大類。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部部長王勝 資料來源:Guoxin.com.
對此,王勝認為,新的分類方法具有良好的可擴充套件性,有利於防止監管缺口。 “無論支付業務的外在表現如何,都可以根據業務的本質進行分類管理,可以更好地適應行業的發展變化,能夠快速將市場上新興的支付業務分為兩種基本業務型別進行監管。 他解釋道。 此外,他提到,新分類有利於實現“同業同管”,促進公平競爭。 新的分類方法基於業務的本質和風險特徵,滲透支付業務的表層形式,有利於統一業務監管要求,形成更加公平的制度環境。
據王勝介紹,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加緊制定《條例》實施細則。後續工作將按照立法程式的有關規定,在充分徵求和吸收各方意見後發布,確保《條例》的順利實施。
在《條例》施行之前,中國人民銀行於2024年6月制定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2號令”)對規範第三方支付行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時,支付機構處於發展初期,業務規模和市場份額相對較小。 近10年來,支付機構業務不斷創新,業務量快速增長,交易數量和金額的年復合增長率超過40%。 據張青松介紹,目前全國有4000多家商業銀行和180多家支付機構,有效滿足了1000多家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的需求。6億商業實體和數億消費者的支付需求。 個人銀行賬戶擁有率超過95%,高於中高收入經濟體平均水平,移動支付滲透率達到86%,位居全球第一。
在支付機構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也注意到2號令逐漸滯後於市場發展和監管需求。 例如,2號令是部門監管,法律水平低,監管效能不足,對市場上新興支付方式的適應性不足。 ”
王勝表示,最新《條例》注重監管的一致性和連續性,與2號令和監管實踐保持良好銜接。 同時,與2號令相比,《條例》將部門規章提公升為行政法規,並以國家立法的形式,明確了支付機構准入、變更、退出的條件和法律責任,嚴格控制支付機構准入,防範業務違規風險,嚴防利用支付平台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使監管規範更加權威透明。
此外,《條例》還加強了對使用者權益的保護。 李明正提到,在《條例》起草過程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安排,引導支付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更好保護使用者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繁榮市場經濟、便利人民生活的積極作用。
司法部第二法制局局長李明正 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
至於《條例》如何“更好地保護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劉曉紅解釋道:一是明確支付服務協議中的公平原則,保護使用者的公平交易權利;第二個是加強儲備金管理,保護使用者資金財產安全;三是明確使用者資訊處理規則,保障使用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四個是推動建立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保障使用者權益的救濟渠道。
中國人民銀行文章法制司司長劉曉紅 資料來源:Guoxin.com.
如果按照支付數量計算,80%是支付機構,2%是銀行;如果按支付金額計算,大部分是銀行,一小部分在支付機構。 “張青松透露。 他強調,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共同構成支付服務的主體,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旨在為企業主體和公眾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務。
他指出,掃碼支付和移動支付是我們引以為傲的名片,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體現,是科技進步和行業發展給企業主體和公眾帶來的新解決方案,是一件好事。 但是,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和風險,正是基於此,《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出台了。 《條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一是確保支付機構依法經營;二是堅持用量小、方便民的宗旨;三是確保良性競爭和活力。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條例》授權的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嚴格執行《條例》規定,對各類支付機構,無論是頭部機構還是中小機構,進行待遇和監督,確保其為經營主體和社會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支付服務。 同時,我們將繼續構建健康、動態的支付業態。
此外,為來華海外遊客提供便利化付款也是乙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對此,張青松回應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了專門的工作機制,發布了指導意見,正在組織各單位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信用卡金額大,掃碼量小,現金口袋”。
具體說來“大卡刷卡”。是指改善境外銀行卡受理環境,組織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查明所轄境內商戶受理戶外卡情況,會同商務、文化和旅遊等部門劃定重點商圈、機場、火車站等主要涉外場所, 引導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加快重點商戶開放外卡受理“少量掃瞄”。為豐富移動支付產品供給,引導支付寶、財付通、中國銀聯等推出“外卡內繫結”、“外包內用”、銀聯旅遊卡等產品,創新開發數字人民幣解決方案,滿足海外人士來華移動支付需求“現金返還”。為改善現金使用環境,組織銀行開展ATM外卡受理改造,提高支援外卡取現的ATM覆蓋率,持續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整治工作。
此外,我們將繼續改進我們的賬戶服務。 引導銀行對賬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優化開戶流程,提高境外人員在華銀行開戶便利化水平。 “張青松補充道。 “經過各方共同努力,我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積極成效。 特別是在北京冬奧會、成都大運會、杭州亞運會、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等重大國際活動和會議期間,充分保障了海外赴華遊客享受快捷、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務,現代支付成為展示中國高質量發展的一張靚麗“名片”。 ”
作者:劉昌元,南渡灣金融學會見習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