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發生這起令人髮指的事件,是因為肇事者缺乏對法律和生命的敬畏,必須依法追究毆打者及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以作表率。 ”
12月4日。
廣東陽春市一名13歲男童。
他被同學毆打,腦溢血。
他仍然昏迷不醒。
中央電視台記者訪問了我們。
受害者目前位於廣州珠江醫院。
中國一位頭部創傷專家在會診中表示。
患者錯過了搶救的最佳時間。
救援是極其困難的。
醫院的專家團隊將繼續盡最大努力治療患者。
*:此事已被列為刑事案件。
12月7日。
陽春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對中央廣播網記者進行了回訪。
具體情況以官方公告為準。
如果有任何後續進展,我們可能會再次報告”。
陽春市八家派出所說。
此事現在被歸類為刑事案件。
該案已移送陽春市公安局刑偵大隊。
正在依法處理。
6日晚。 當地城鎮的代表**向家人透露。
*“抓住”3人。
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
另外兩人被送到茂名的一所教育學校。
3人。 一人年滿14周歲,兩人年滿13周歲。
傷者仍在廣州珠江醫院ICU**(中央電視台受訪者供圖)。
醫生:錯過了搶救的最佳時機。
醫生說,孩子只有萬分之一的希望。
受害者家屬告訴央視記者。
國際神經創傷協會主席。
頭部創傷和神經重症監護的全國領導者。
江繼耀教授說。
鎮上的醫療服務不足。
在轉移病人期間。
錯過了救援的最佳時機。
太重了,為時已晚。
儘管如此,我們並沒有放棄。
專家團隊也將全力以赴。
盡一切努力挽救”。
陽春市人民醫院門診病歷(中央廣播網出具的受訪者供圖)。
遇難者家屬:
打手從未挺身而出。
我不認識毆打者的家人。
他們沒有和我們聯絡過。
沒有乙個**”。
受害者家屬廖叔叔說。
兩名中學教師代表在現場挺身而出。
患者目前的醫療費用是提前支付的。
襲擊者的家人沒有挺身而出。
網友:未成年人不該成為避死金牌!
網友紛紛表示。
未滿14歲不是雨傘”。
保護未成年人不是施虐者避免死亡的金牌”。
對肇事者進行嚴厲懲罰”。
律師:傷害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對這一事件的報道。
採訪了廣東眾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潘翔,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他指出,具體犯罪是有針對性的。
通過特殊程式。
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年齡限制已從14歲降低到12歲。
特定於此情況。
如果受害者從危及生命的危險中獲救。
受傷很有可能被確定為嚴重。
屬於已年滿 14 歲但未滿 16 歲的肇事者。
刑事責任範圍。
如果其中一名肇事者是 12 至 14 歲的人。
故意傷害罪是否可以依照刑法規定實施。
批准追究刑事責任。
還需要公安機關調查,檢察機關審查確定”。
必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樹立榜樣。 毆打他的同學,直到他們昏迷不醒,在課間休息時有生命危險。
這起案件再次重新整理了人們對校園暴力程度的認識。
是否真的如受害者家屬所說。
僅僅因為不幫忙做作業而被打屁股?
打手的行為太霸道了,太壞了。
這是欺凌行為第一次發生還是不止一次發生?
有許多問題和細節需要調查。
這就是這起可怕事件的發生。
這是其原因。 還是施暴者對法律和生命缺乏敬畏?
在暴力中缺乏克制。
學校和家長都應該受到指責。
關於這個。 打人及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必須依法追究。
樹立榜樣。 學校和家長也應加強教育和監督。
教育引導年輕人敬畏生活和規則。
禁止使用暴力。
並時刻注意孩子的異常情緒。
及時撲滅校園暴力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