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解散的風險,就需要對公司財產進行清算,以明確債權債務,在公司存續過程中,有的股東想退出公司
網友諮詢:
公司股東退出時應如何清算
律師答:
如果公司股東退出股份,則需要清算其資產,並且資產的清算需要在乙個過程中完成,具體流程如下: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不能直接抽取資本,股東要抽股的,需要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或公司清算等方式進行。 如果公司需要清算,需要先調查公司的財產狀況,然後再清算。 清算組需要以債權人申報和公司財產調查清算情況作為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債務目錄的依據。
2、制定清算計畫:清算組在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後,應制定相應的清算計畫,並對債權債務的催收作出具體安排。
3、公司清算方案需經股東會確認或相關部門批准,股份公司需將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由股東大會批准有限責任公司應移交給股東大會批准。 因違法行為破產或解散的公司因資產被清算的,其清算方案需要經其主管機關確認。
4、清算組在編制清算財務報表時發現有未清償債務,公司無力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律師補充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按照合理的**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一)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且公司已連續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的;
2)公司主要財產的合併、分立或轉讓;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東會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成立。
股東與公司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60日內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在股東會決議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其股權轉讓的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股權;如果您不購買,您將被視為已同意轉讓。 對於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黃富偉先生簡介
廣東白世傑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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