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翰景天誠懇
(一)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概述
廣義的股權激勵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畫和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畫。 2024年12月31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並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對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式、程式和資訊披露作出了明確規定。 同年,財政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股權激勵實施試行辦法》和《國有上市公司(境內)股權激勵實施試行辦法》。 於是,一大批上市公司開始實施股權激勵計畫。 上市公司職工持股計畫主要遵循《中國**監委公告2024年第33號——關於上市公司試點實施員工持股計畫的指導意見》。 (2)激勵方式不同
狹義的股權激勵分為限制性和期權,限制性又分為第一類限制性和第二類限制性。 在2024年科創板試點和2024年創業板改革之前,上市公司的主流激勵工具是限制性**、期權和員工持股計畫。 註冊制放開後,在科創板上市公司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時,引入了第二類限制性激勵工具,融合了第一類限制性工具和選擇權的優點,成為創新板塊推出後主流的激勵工具選擇。 1、第一類限制性**:激勵物件按照股權激勵計畫規定的條件取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公司**。 只有當激勵物件完成預先設定的考核條件時,激勵物件才能**限制**並從中受益。 2、第二類限制性**:符合股權激勵計畫授予條件的激勵物件,在滿足相應的歸屬條件後分期付款並在我公司的**註冊。 3、期權: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物件在未來一定時期內,在預定條件下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的權利。 獎勵物件有權選擇行使或者放棄該權利,但不得用於轉讓、質押或者償還債務。 4、增值權:指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內、一定條件下授予激勵物件取得增加規定金額所帶來的收益的權利,股權激勵物件不具有這些**的所有權,也不具有表決權和向股東分配權利的權利。 它更常用於激勵外國員工。 5、員工持股計畫: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願,通過法律手段,使員工取得公司**並長期持有,並按協議將股份和權益分配給員工。
(一)主要監管規則:
(2)監管要求
根據上述規則,A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畫的監管要求歸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