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強調村幹部不能“當官”,但現在村幹部越來越不像村幹部了。
隨著農村發展的變化,各種制度似乎在塑造和改造著村幹部,比如村幹部輪班制,有的地區村幹部輪流值班,保證天天有人值班,有的地區要求更嚴格,所有幹部平日都在值班, 村幹部必須在“8小時”以外進行控制。
其實,這是村幹部管理模式的轉變,也是基於當前農村的實際——村幹部的管理模式——專業化、專業化。
歸根結底,就是要建設一支穩定的農村幹部隊伍。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轉變?
從取消農業稅,到2024年放開計畫生育政策,再到現在,基層鄉鎮的治理模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從單一的中心任務到多中心的任務,從粗暴的管理到精細的管理,從管理到服務。 隨著農村的制度化、教權化、行政化,農村的治理方式也發生了變化。
首先,隨著農業稅的取消,農村地區迎來了大規模的資源分散化,如基礎設施改造、精準扶貧等,都是資源分散化的具體表現。 這些資源的分散化使農村地區能夠做他們自己無法做的事情。 因此,為了做好資源下放,農村的治理模式也從管理向服務轉變。
其次,在農村管理方面,更加注重規範化和制度化,這體現在農村的制度化、文書化、行政化上。 隨之而來的是農村工作重心的轉變,從單點到多點,從單中心任務到多中心任務,所謂“上上千行,下扎一針”,這根針也從鄉下沉到了農村。 同時,對農村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需要更加具體、更加細緻;隨著各類檢查的增加,農村地區也開始大力“留痕”運動,更加注重報告、書面材料、檔案等的正規化。
以村民之間的矛盾調解為例,村幹部在調解村民之間的矛盾糾紛時,通常以口頭方式進行調解,調解完成後,建立檔案的寥寥無幾。 現在,網格人員調解衝突,不僅要在調解前準備調解材料,還要拍攝**,調解雙方按指紋,調解完成後,還要形成書面材料製作檔案材料。 這種工作模式更像是企業工廠裡的“計件制”,通過文字檔案檢視工作情況。
農村治理模式等方面的諸多變化,必然導致村幹部的作用、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發生變化。
隨著治理模式的轉變,自上而下、服務化、正規化的中央工作增多,村幹部承擔的工作量也隨之增加,同時工作難度也相應增加,對電腦、手機等一些裝置的依賴性也越來越高。 但是,村幹部的工資待遇沒有相應提高,很多地方的村幹部甚至無法按時足額領到損失工件的補償。 (詳情可以看我之前寫的《鄉鎮幹部說:村幹部,不指望工資?》)
在此背景下,許多地方開始逐步探索村幹部專職化,村幹部由兼職向專職轉變(據筆者了解,村幹部的職業化早在20多年前就開始了,但失敗了)。 例如,在山南某縣,從村幹部中選拔一批村幹部擔任專業村幹部(主要是支部書記),以提高村幹部的工資水平和待遇。
作為一種“職責”,專業化、專業化的村幹部必須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考核,所以必須有監督考核,監督考核必然更加細緻和嚴格。 同時,由於工資是由上級支付的,專職幹部更加注重上級的考核和評價。
隨著村幹部管理體制的日益規範,村幹部開展工作的方式也逐漸形成,如上述村幹部輪班制度,要求村幹部每天到村委會值班,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對村幹部的“制度化”管理, 減少了村幹部工作的自主權。
隨著村幹部的“制度化”管理,村幹部的工作也被“記錄”了。 村幹部的工作更側重於資料統計、檔案整理等各項“行政”工作。
同時,由於村幹部在村委會工作的時間較多,出於村幹部千萬不要坐村委會無所事事的潛在思想,各單位也為了用好村幹部隊伍,下達了各項工作任務。 使數千條線路延伸到農村地區。這些線路的延伸打破了村里原有的簡化治理模式。 此外,有的路線沒有結合農村實際情況,而是簡單“一刀切”的攤派,村幹部無法完成或無法完成,並且由於逃避責任等多重原因,村幹部的工作越來越注重形式,試圖通過達標的形式祈求免責, 從而在農村吹起了形式主義的風。
從某種意義上說,提高村幹部的薪酬待遇,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村幹部隊伍,對村幹部實行專業化、專業化管理,符合農村發展的要求。
但是,在考慮村幹部的職責和專業化管理的同時,不能簡單地將其等同於“制度化”、“官僚主義”或“官僚主義”,而應更多地關注村幹部的“自主性”和“組織動員能力”。
服務模式多種多樣,等群眾上門等群眾來,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倒退,村幹部不能為了管理村幹部而束縛。
說一千件事一萬件,村子沒有變好,農民口袋裡沒錢,生活不好,一切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