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手機租賃業務通過。
租用**“模式。
低月租“是乙個噱頭。
它迎合了許多年輕人的需求。
有平台表示,消費者每月只需花錢喝一杯奶茶,即可擁有最先進或更高階的手機。 以“低月租金”吸引消費者分期租房,其實隱藏著環環相扣的套路。 有消費者反映,大多數平台的預設租期為1年以上,一旦到期,就必須支付高額的買斷費。 也有消費者遇到暴力收款的情況。
手機“租借”模式降低了消費門檻,消費者不需要一次性花大價錢,可以支付相對較低的月費,可以使用最先進或最高端的手機,以達到超前消費和早期享受的目的。 顯然,手機銷售行業是想通過“租借”等分期貸款消費方式,刺激消費,促進一流機型的銷售,幫助廠商返還資金,實現良性迴圈。
但。 然而,一些租賃平台已經疏遠了分期貸款模式。
潛伏著許多不合理的規則和套路。
並以“低月租金”的名義。
吸引消費者“進入現場”。
平台在簽訂合同前給予各種優惠條件,讓消費者產生衝動的消費慾望,簽訂合同後,他們變臉,不認真履行消費協議,在機器的退貨和檢查中埋下了折扣費、監管鎖等障礙。 例如,大多數租約都在1年以上,只有第乙個月的租金是1元,其餘的月租大多是幾百元。 到期後,消費者要麼退回手機,要麼需要花費數千元購買手機,如果退回手機,就要支付近1000元的折扣費。 如果消費者真的退回手機,商家會以螢幕輕微劃痕、邊框輕微老化、後蓋輕微老化、音箱靜音等問題為由,強迫消費者變相買斷手機。 此外,如果出現逾期情況,消費者還需要支付高昂的買斷費,加起來比正常零售要高很多**它顯然是在利用不合理的規則,缺乏誠信和公平。
同時。 一些租賃平台缺乏規則和約束
混亂頻發
手機“租轉租”模式陷阱太多,涉及續費漲價、遠高於市場價的買斷、維修時發現手機其實是“翻新機”和“資源機”,暴力催收。 甚至有些問題已經超出了消費糾紛的範圍,還涉嫌詐騙、買賣贓物等違法行為,這些都不再是正常的解決方式要依法整治,嚴厲打擊租賃平台違法行為。
如何避免“租到租”的陷阱?
手機作為一種新興的消費模式,具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對年輕人極具吸引力。 要想避免“租房**”的陷阱,就需要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人睜大眼睛,理性消費,消費時看清合同條款,與其在片刻的快感之後落入陷阱,不如更需要監管部門和網路平台各司其職,將不合規企業拒之門外、引入相應的合同範本、租賃期限、租金、買斷、違約責任等,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規範,防止商家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單方面制定極其不合理的合同條款,讓消費者“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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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日報》會議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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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消費者日報、中國消費者網。
由江德斌撰寫。
編輯:李曉宇。
製片人:何永鵬、任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