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是執法主體,執法記錄儀的使用需要更加謹慎。
資料圖:寄宿學生宿舍樓。 圖ic照片
文 |熊炳琪.
學校用執法記錄儀檢查宿舍,實在是少見。
據上游新聞報道,近日,江蘇宿遷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自管委會發文稱,督察人員將從12月5日起,使用執法記錄儀對自管委會進行衛生、禁忌、夜間巡查。 有學生在網上曬出了這則通知的截圖,引起了關注。
有人質疑“這不是侵犯私隱嗎”,有人震驚“沒有獲得拍攝許可就應該報警”,也有人分析“如果把雙方的行為記錄下來,就會有證據,沒有辦法推卸責任”。
對此,醫院老師回應稱:“情況屬實,但目前沒有落實。 正在徵求學生的意見,如果爭議太大,將來就不應該實施這個規則。 ”
耐人尋味的是,學生截圖《學院自管委員會執法記錄儀使用規定》稱“檢查人員使用後應妥善保管記錄儀,並歸還給保管人,因為涉及個人私隱.......””
這說明,學院相關負責人明知使用執法記錄儀檢查睡眠涉嫌侵犯學生私隱,也知道執法記錄儀拍攝的學生私隱有被洩露的風險,但學院仍出台了此類規定。 難怪有律師稱其為“涉嫌知法違法”。
當然,大學要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但也要明確權責界限。
可想而知,如果醫院推進這項宿舍管理規定,很可能會引發不少“檢查糾紛”。 至於如何確保執法記錄儀記錄的資料不被濫用,學院現行的規定並不能消除同學們的疑慮。
此舉引起**關注後,學院回應稱是在徵求學生意見,看似尊重學生,但實際上,即使大多數學生同意,這一規定也是無效和違法的。 因為私隱權是每個學生的權利,所以不是大多數人可以決定侵犯。
此外,儘管隨身攝像頭很容易在網上買到,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可以被濫用。 即使被執法人員使用,也有嚴格的規定禁止未經授權複製、儲存或傳播執法音視訊資訊,而高校不是執法主體,因此需要對此更加謹慎。
目前,一些高校的宿舍管理存在重大問題,包括宿舍衛生差、物品亂堆、違規使用電器存在安全隱患等。
這些睡眠檢查很容易受到學生的質疑,他們認為學校侵犯了學生的私人領域,擾亂了學生的生活。 這一次,法院用執法記錄儀對宿舍進行檢查,也是為了減少相關糾紛。
但是,這種考房思路如果不改變,就不能真正做好宿舍管理和寄宿教育工作。 從根本上說,學生住在集體宿舍,他們與大學的關係類似於租戶和房東之間的關係。
因此,學校不能只管不服務,比如冬天,學生開水很遠,但學校宿舍不提供開水的服務,所以有的學生用熱水來快速燒水。 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在宿舍內設定專門的學生生活區,提供開水、微波爐等基本服務,讓學生在宿舍生活方便,避免違規。
在學生宿舍內部管理中,強調學生的自主性,通過完善閱覽室、體育館等宿舍生活設施,為學生配備導師,組織講座、研討會、宿舍文化建設等,讓學生從寄宿教育中得到更多的收穫和成長。 這是高校應該做的。
作者:熊炳琦(教育學者)。
由遲道華編輯。
由王昕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