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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正義在民心中安心,群眾眼中炯炯有神。 但為什麼大家對同乙個社會事件都有相反的看法,甚至在評論區撕毀呢?
比如最近很火的鄭州梁梁麗君夫婦,有人同情他們,譴責開發商; 有人說,他們藉此機會炒作,活該遭殃。
還有風口浪尖上的假唱醜聞,有人認為假唱是不可原諒的,要退票交罰款; 但有些人認為對口型並不重要,聽演唱會不就是為了營造氛圍嗎? 繼續**,如何定義對口型? 對口型比原來的歌唱比例高出多少? 如果乙個歌手因為身體不適而假聲唱歌,她能被原諒嗎? 這個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
電影《我不是藥神》改編自真實事件,主角從印度**仿製藥中救人一命,是病人的活菩薩,但擅自售賣進口藥品是違法的,如果你是法官,你會如何評判? 主角是好人還是壞人?
河南省鄭州市一位35歲的母親,她的孩子患有一種罕見的癲癇病,被醫生介紹購買了一種叫做氯巴佔的藥物,但這種藥物是國家管制的精神藥物,屬於違禁藥物。 為了救孩子的母親,他冒著風險,捍衛法律,那麼如果你是法官,他將如何被判刑?
小時候,我們總會說這是好人,那是壞人,彷彿世界很簡單,一目了然,黑白分明。 但現實世界充滿了矛盾和悖論,好人和壞人並不明顯,即使有嚴格的法律規則,也很難做出讓所有人滿意的裁決。
為什麼有這麼多有爭議的案件? 因為我最近讀了羅翔老師的新書《法律的悖論》,我一直很喜歡羅老師,幽默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他說話大膽。 他曾經痛斥奉仙案不保護人,也不保護動物,還對與黑社會聯姻的案件提出異議,被判處七年徒刑,買活人做妻才三年,實在不合理。
羅先生坦言,法律“確實需要調整”,他正在盡最大努力推動社會法治的進步,他可以看到法人的良知和毅力。
羅翔律師的這本新書以爭議與悖論為切入點,**14種經典法律問題,清晰地梳理出法律中永恆的悖論,涉及大量專業的法律知識,但語言通俗易懂。 作為法律上的門外漢,我也津津有味地觀看。 如果我們只看有爭議的案例,只會停留在好奇心中,但這本書的真正價值在於,我們可以學會從不同角度、不同立場分析事件,提高邏輯思維和認知能力,用更高維度的法治思維來解決未來的矛盾。
羅翔老師坦言,這是他精神內耗的作品,因為寫作過程非常糾結和痛苦。 對於讀者來說,這是一場思考的盛宴,比推理更燒腦。 從今天開始,拒絕做乙個黑白二極體,讓我們更接近人性,更接近真相。 《法律的悖論》,為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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