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大銀行宣布,從12月19日起,該行將調整定期投資業務規則。 在執行**定期投資扣除時,增加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匹配的驗證環節。
此前,交通銀行、興業銀行已對定期投資業務規則進行了調整。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是銀行加強銷售適宜性管理的積極舉措,未來銷售適宜性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新增匹配度驗證鏈結
公告稱,光大銀行實施**定額投資扣除後,將增加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度。 如果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無效或低於擬投資產品的風險水平,則要求客戶及時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如果不進行(評估),客戶將在單次自動投資訂單扣款達到6倍後暫停自動投資協議。 在恢復AIP協議之前,將不再進行AIP扣除。 光大銀行表示。
至於如何恢復AIP協議,光大銀行也明確了條件,即“客戶將重新評估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不得低於待投資**產品的風險水平”。
事實上,許多銀行已經調整了定期投資業務的規則。 自2024年9月起,交通銀行在啟動**定期投資扣款和快速溢位通扣自動轉扣時,增加了風險等級判斷力度自2024年11月起,興業銀行對自動投資業務規則進行了調整,在扣除自動投資時增加了風險等級匹配判斷。 中信銀行和南洋商業銀行也分別於2024年4月和2024年7月發布了類似的公告。
上述銀行均表示,在進行**自動投資扣款操作時,如客戶的風險評估結果已過期或不再適合所購買的**產品,持卡人的**自動扣款將被暫停。
保護投資者權益
對於定期投資業務規則的調整,多家銀行在公告中表示,這是為了加強銷售適宜性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 某銀行理財部人士分析稱:“這可能是銀行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者和產品的風險適應,對業務規則進行了自主調整。 ”
根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營機構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勤勉盡責,審慎履行職責,充分了解投資者情況,對產品或者服務資訊進行深入調查分析,科學有效評估,充分披露風險。 並根據投資者對產品或服務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不同風險等級等因素,提出明確的適合性匹配意見,向合適的投資者提供合適的產品或服務。
零壹研究院院長俞柏誠認為,由於定期投入、自動執行的週期相對較長,可能會出現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屆滿或風險登記發生變化的情況,導致“適當性”不匹配。
目前,適宜銷售管理備受監管部門關注,多家銀行也因違規受到處罰。 今年7月,杭州銀行因採用問卷調查了解投資者資訊,未涵蓋其收入、投資相關學歷習和工作經歷,未對銷售業務進行適當自查並形成銷售業務自查報告,被浙江證監局責令採取整改措施。
有金融從業者告訴中國**日報記者,建議銀行在每次**固定投資扣除前,應通過APP推送、簡訊、微信等渠道提前告知客戶,客戶予以確認。 有業內人士認為,銀行可以加強金融科技的應用,更準確、更有效地識別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
原文**:中國**日報、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