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共享充電寶作為共享風口上出現的行業細分,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各種弊端。 在今年中消協發布的《2024年上半年消費者權益保護輿情熱點》中,共享充電寶被評為“易借難還”。 12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代表全國成年人發布《關於加強對共享充電寶任意扣除等現象監管的建議》的批復,明確指出市場監管部門密切關注共享充電寶等共享消費的市場動態, 並將嚴厲打擊違約行為,包括使用標準條款來減輕經營者自身的責任。即日起,《中國消費者日報》將持續刊登《共享充電寶消費侵權亂象調查》系列報道,聚焦共享充電寶市場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各類現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杜科。
使用共享充電寶後,被退回,幾天後,商家以不歸還為由,扣押了99元的定金,沒有任何提示。 近日,多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日報》3.15消費者之聲泉**互動平台反映,稱歸還共享充電寶後仍被商家扣款。
記者調查發現,共享充電寶歸還後仍被查封的押金成為網路投訴熱點,網路投訴平台相關投訴數萬起,大部分未得到解決。 投訴物件涉及秀電、索電、來電、街電、小電、北電、怪獸充電、快速綠色充電、華小電等眾多知名品牌。
退貨監控**可用。
秀電仍然拒絕退還多收的費用。
江西省南昌市消費者張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10月31日,我在贛州出差時從秀電租了一台共享充電寶,使用近兩個小時後還了,沒想到11月4日,秀電通過微信自動扣了99元。 我聯絡了秀電**客服很多次,對方說核實的結果是移動電源不在,無法處理。 ”
同時,張某還通過微信支付提出了投訴。 秀電客服回覆:“確認移動電源未退回且無法退款,建議返回現場提供裝置上的移動電源序列號。
張先生對此不解:“99塊錢,我從外地回贛州拍照是不現實的,還了5天就被扣了。”
無奈之下,張先生聯絡了自己在贛州租了一家移動電源的Sinisid網咖,找回了當時租借歸還的兩段**。 圖:張先生於10月31日凌晨2點在網咖租了一台移動電源,並於10月31日凌晨3點27分在同乙個櫃子裡歸還。
11月18日,張某通過某社交網路平台提出投訴,並同時上傳租借和歸還**,但秀電一直未聯絡張某處理。
據秀電微信小程式顯示,秀電所屬公司為四川秀電科技***記者通過秀電微信小程式聯絡**客服,對方回覆稱:“系統因未到位歸還而無法檢測到對應的充電寶,收費為99元,工作人員沒有核實充電寶。 記者表示,有租還**監控為證據,客服表示移動電源不在,無法處理。
預設情況下,自動扣款處於啟用狀態。
投訴後,押金將被退還。
遼寧省錦州市消費者顧先生告訴記者:“11月18日,我在義縣悠樂KTV吧租了一台Sodian品牌的共享充電寶,用微信掃瞄櫃機***商家在免費押金時預設開啟了微信自動扣款功能,使用20分鐘後, 我回到了原來的插座,在反覆確認後離開了。 ”
顧先生告訴記者,三天後,一家名叫“深圳眾創資訊科技***”的商家從他的微信中自動扣了99元,扣款專案是“移動電源租賃”。 根據奇查查官網,公司股東為深圳創創科技***,持股比例為100%,相關產品為索電充電。
11月22日,顧總將情況反饋給索電**客服、**客服,得到的結果“目前正在核實中,諮詢結果將在72小時內錄入”。
顧先生的訂單詳情頁顯示,計費標準為每小時2元,使用時長為3天15小時。 “從退到扣費,索電沒有任何提示,直接扣了我的99元押金,但移動電源卻不在我手裡。 顧先生對此很無奈。
記者通過Sodian微信小程式聯絡**客服了解情況,客服表示已為顧先生退款97元。 不過,對於退還移動電源後為什麼扣除99元,為什麼沒有相關提醒的問題,客服並沒有給出肯定的回答。
使用1小時扣除100元。
客服渠道不暢通。
11月7日凌晨兩點半,我用支付寶掃碼租了個通話共享充電寶,使用1小時左右還回,沒想到11月14日的通話會自動從我的花唄中扣除100元。 福建省廈門市的消費者謝女士告訴記者,從租約退租到自動扣款,用了8天時間,電話沒有給她任何提示。
在隨後的10天裡,謝女士多次聯絡**的客服和客服。 **客戶服務一直無法聯絡到;她在介面上點選“自助反饋”進入空白頁無法提交,需要多次返回首頁,在對話方塊中反覆刷“轉為手冊”。 我終於進入了手冊頁面,第一次等了十多分鐘,第二次等了五六分鐘,客服渠道不暢通。
11月23日,謝女士再次聯絡**客服,對方回覆:“鑑於你賬戶信用良好,我會幫你申請特殊待遇退款100元,下次出現這種情況,不予退款。 ”
謝女士的賬單明細顯示,扣款人為天津來電科技***,已按原方式退款。 “我已經退回了移動電源,電話不僅不認錯,還說是特殊應用,我聽不懂。 ”
記者點選支付寶通話小程式首頁的**客服,發現確實如謝女士所說,聯絡客服相當困難,記者撥打了來電技術的客服**,按提示音一步步轉接, 並發現始終是機械人語音回覆,無法轉為人工服務。
歸還後仍顯示租金。
街頭呼叫客戶服務無法暫停計費。
廣東深圳消費者林女士告訴記者:“11月18日,我在南山區一家餐館門口租了一台街邊用電共享移動電源,用微信掃碼,近兩個小時後還了,但還完後,微信多次提醒我,我是租房的,客服說已經暫停計費,派人線下核實, 處理時限為72小時。 第二天,林女士發現她的訂單仍然顯示正在出租,聯絡客服後沒有得到肯定的回覆。
11月22日,林女士發現自己的微信賬號被街電自動扣了99元,於是再次聯絡**客服反饋。 客服表示,開票時間暫停後,找不到歸還點,建議返回櫃子拍照。
林女士告訴記者,無奈之下,她只能去退貨點拍照發給客服,客服確實有移動電源,但客服多次表示沒有退貨資訊,公司丟失了一台移動電源,所以無法退款。 隨後,林女士多次發起投訴,最終路電扣除了兩小時的使用費,退還了91元。
據捷電官網顯示,捷電成立於2024年11月,公司為深圳市捷電科技***2024年4月,捷電與索電完成合併,兩大品牌母公司更名為深圳創電科技***11月27日,記者通過捷電微信小程式聯絡**客服,客服表示,林女士租用的共享充電寶未歸還,一直退還。
法律觀點。 定金已退還,但定金仍被扣留,商家涉嫌消費詐騙。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盧雲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消費者是否歸還共享充電寶,或者是否成功歸還, 商家應給消費者乙個提醒,租借後可以設定一定的時間間隔,提醒充電寶的當前狀態和賬單,也要提前告知消費者押金被扣押的情況。如果沒有提示或通知,幾天後直接扣押金,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消費者首先要提供證據證明移動電源已經退回,商家也必須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消費者沒有退回。 如果所有的退貨情況都是通過系統的檢測和識別來判斷的,那麼系統如何識別退貨或不退貨就存在巨大的疑問,商家不能單方面用這個所謂的系統原因作為最終的判斷依據。 陸雲告訴記者,如果消費者已經確認了移動電源的退貨,並且已經實際退貨,但系統沒有識別和檢測到,或者已經檢測到識別,但商家仍然以未退貨為由扣款,那麼商家就涉及虛假資訊或虛假陳述, 甚至涉嫌構成消費者欺詐。
陸雲認為,如果商家故意造成一些系統漏洞,或者以系統漏洞為由故意不向消費者付款,甚至不按照協議履行,那麼商家就要承擔責任。 她提醒,如果發生此類糾紛,消費者可以選擇與經營者和解或調解,或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仲裁和訴訟解決。 前提是消費者必須具備一定的舉證能力,做好相應的證據很重要。
杜克大學)**《中國消費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