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時代周刊 作者:曹萌。
2024年,繼續推進打擊和防範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相關部門和銀行機構繼續加強對個人銀行卡資訊的審核,監管力度繼續加大。
此卡每年只能提取30,000元2024年12月底,劉金秋(化名)驚訝地向某大型國有銀行朝陽區分行工作人員詢問此事。 劉金秋在這家分行開了一張準儲蓄卡,但缺少提現功能,於是他想再開一張實體儲蓄卡,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該銀行卡的每日和年度提現和轉賬有限額,分別為3000元和3萬元。
*:《時代周刊》記者攝
時代周刊記者了解到,從2024年下半年開始,不少銀行開始限制賬戶轉賬金額,完善相關材料審核,開立大額轉賬需要相關證據。 近日,《時代周刊》記者走訪北京多家銀行網點,發現中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大型國有銀行對新開立的儲蓄卡設定了網上轉賬限額。
多家銀行網點工作人員向時報記者指出,嚴格控制新開卡和網上轉賬額度,與加強對電信詐騙的控制有關。 金融監管機構、銀行機構和其他機構正在許多地方共同努力打擊電信網路欺詐。
嚴格管理新開戶業務。
日前,某銀行網點工作人員告訴《時代周刊》記者,其所在銀行對儲蓄卡的開立有嚴格把關,如果使用者沒有明確的開卡需求,只能開立儲蓄卡。 如果儲蓄卡用途明確,比如拿到了國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可以攜帶相關證明到銀行網點洽談,用外幣子賬戶申請銀行卡或者因為需要交學費而購房。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原儲蓄卡包括存取款、轉賬等業務在內的每日結算金額為1萬元,全年為20萬元其分行所在地區為電信詐騙中風險區,儲蓄卡日付額為5000元,年額度為5萬元。 在一些高風險轄區,辦理儲蓄卡的每日支付限額為3000元,年度限額為30000元。
多家大型國有銀行加強了對個人賬戶非櫃面渠道的管理,包括降低線上支付交易和轉賬限額。 據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朝陽區分行大堂經理介紹,工商銀行將根據客戶的日常消費需求,與客戶商定電子銀行渠道的限制。 如新持卡人無付款證明要求,則通過電子銀行渠道進行網上轉賬的初始限額為每天10000元。
2024年下半年,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陝西省分行均宣布,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行為,按照銀行賬戶分類分級管理要求,對相關賬戶非櫃面渠道交易限額進行適當調整。 時代周刊記者梳理發現,2024年,青島銀行、徽商銀行、瑞豐銀行等城商行陸續在官網發布公告,降低部分賬戶非櫃面渠道交易限額。
*: 中國銀行微型銀行天津分行
*: 中國銀行微銀陝西省分行
上海某大型國有銀行工作人員告訴時代周刊記者,非上海戶籍使用者可攜帶身份證和上海市常住戶證到網點辦理儲蓄卡,但新開通的儲蓄卡會設定限額,初始限額會根據使用者提交的材料設定, 普通使用者每日出入限額將設定在1萬元至10萬元之間,未來將長期持續進行限額控制。如果使用者有需求,網點會根據使用者的具體情況,暫時為使用者增加限額。
*:《時代周刊》記者攝
多位銀行家表示,嚴格控制新卡開立、設定網上轉賬限額等措施,旨在減少涉及的賬戶數量。 北京某銀行網點負責人在接受《時代周刊》記者採訪時建議,銀行機構應加強對賬戶來源和電子銀行准入的防控,做好開戶、電子銀行登記等關鍵環節的審計排查工作。 採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了解開戶目的,判斷相關開戶行為是否符合客戶真實合理使用,落實賬戶限額分級管理要求。
銀行網點負責人也表示,可根據客戶身份核實程度、風險特點和實際需求開立相應賬戶,確保賬戶功能符合客戶正常的資金結算需求。 對於異常和可疑行為,在開戶過程中阻止試圖使用出租、借貸和**銀行賬戶轉移犯罪資金的犯罪分子。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李一帆對時代周刊記者表示,銀行嚴格控制儲蓄卡開戶和網上消費額度,主要是為了應對監管規定,提高金融反欺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與線下櫃檯交易相比,線上大額交易在確認客戶真實意圖和交易目的方面存在一定難度,因此需要加強交易監控,及時防止大額交易異常發生。 限制您可以在網上花費的金額有助於降低客戶被騙的風險。
李一帆還表示,銀行應進一步降低存量賬戶欺詐風險,加強風控管理,完善交易監控,有效運用科技手段刻畫使用者畫像,準確識別客戶日常交易習慣,進而跟進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後的風險評估,及時對異常操作實施賬戶限制二是加強金融科技賦能,運用大資料技術查驗各類賬戶,在合規的前提下及時清理“沉睡賬戶”,避免此類賬戶被不法分子利用。
“兩卡”貸款是有風險的。
近年來,我們一直致力於打擊和防止電信網路欺詐。
2024年10月,召開首屆打擊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部際聯席會議,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破卡”行動,切斷犯罪分子的資訊流和資金流。 隨著該行動的蓬勃發展,協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犯罪(以下簡稱“協助、教唆罪”)案件數量快速增加。
幫助、教唆信託罪主要是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上網、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協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國司法大資料研究院發布的資料顯示,2024年至2024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受理新受救信任案件7件20,000件。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刑庭2024年8月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幫信案件數量躍公升至各類刑事案件的第三位,近8起幫信案件成為“兩張卡”(手機卡和銀行卡)。
北京德和恆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姍姍向《時代周刊》記者分析,從法律規定來看,幫助相信罪必須符合主觀“明知”、客觀協助和“情節嚴重”的條件。 在移動網際網絡時代,網路犯罪的技術手段、種類和隱蔽形式不斷完善,導致電匯詐騙等網路犯罪的高發。 在此形勢下,2024年10月,“破牌行動”在全國範圍內廣泛開展,協助教唆犯罪案件數量也一度有所增加。
幫信罪主要表現兩種,一是非法買賣各種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兩卡”,即銀行卡和**卡。 二是提供專業技術、工具和推廣服務,支援違法犯罪活動。 北京京時律師事務所高階股權合夥人劉仁堂在接受時代周刊記者採訪時表示。
上述國有銀行分行負責人向時代周刊記者透露,儲蓄卡、手機銀行等支付結算裝置在市場上的轉售價格可達2000元以上。 對於如何防範幫信犯罪,何珊珊律師表示,個人在遇到收購、租賃、**銀行卡、手機卡等網路推廣、營銷、結算行為,以及“跑點”、“招粉”、“刷單”等行為時,要格外警惕,也可以在國家反詐中心APP中多了解一些新的電子詐騙手段和技術,提高自我篩查能力。
他還建議加強家庭、學校、司法機關、社會組織之間的聯絡,通過沙龍講座、普法活動等形式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