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家衛健委通報,為進一步規範醫療急救工作,切實降低各類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穩定發展, 國家衛健委印發《突發醫療急救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第二章第七條提到,死亡或危重病例超過5例,或者可能造成上級以上重大突發事件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2小時內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報告。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兩小時內報告的要求,也是對前一階段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驗的總結,未來我們可能會遇到越來越多的突發事件,不僅在公共衛生領域,在其他各個領域,如何盡快應對此類事件, 而上述《辦法》給出了方向。上海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從這個角度來看,上述《辦法》的實施不僅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而且對人民群眾也具有重要意義。
金春林告訴人民**健康客戶端記者,上述《辦法》有三個特點值得關注,一是突發醫療突發資訊報送更加明確,強調了突發資訊分級報送的時限要求和報送內容;二是突發事件醫療應急處置程式更加細化,包括醫療應急現場處置規範、傷害檢測分類等;三是突發事件醫療應急保障更加明確,主要包括醫療應急隊伍和基地的建設和管理、醫療應急專家庫建設等。
《辦法》對醫療突發事件資訊發現與報告、醫療應急響應與安全保障等全過程進行了規範和要求,明確了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的工作職責,共分四章二十六條:明確了《辦法》的法律依據、工作原則、界定和適用範圍。
在此前的相關規定中,上述三點相對分散、缺乏系統化,最新《辦法》對其進行了全面清晰的總結和安排,為後續醫療資訊報送、應急規範程式、應急醫療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利於更快更好地指導和規範國家緊急醫療急救工作。 金春林表示,《辦法》的發布也表明,我國對醫療急救工作的重視程度進一步提高,應急醫療救援能力的提公升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未來將投入更多精力。
金春林表示,突發醫療急救工作的重要性不斷凸顯,如何做好體系建設和網路建設成為當務之急。 隨著《辦法》的出台,既要做好應急規範和演練預案,又要注重人才和物資的儲備,使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公升。 當有緊急情況時,使醫療急救工作能夠有序進行,不驚慌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