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文規定:不得以信用評價、信用評分等方式變相設計招標投標交易壁壘,要求立即全面調查修改或廢止相關規定
緊隨國家腳步,江蘇省水利廳、湖南省水利廳、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省市相關部門紛紛效仿,發布關於取消信用評價的通知。 繼蘇州、徐州之後,常州也出台檔案廢止《信用評價實施細則》等相關檔案,響應速度快。
問題:發布新增功能法規沒有錯,但新法規不可操作、舊規矩已被廢止那麼,市場將走向何方?
根據國家印發的《關於規範招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的通知》,正是由於一些地方通過信用評價、信用評分等方式對招投標投標設定了隱性壁壘,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各地有必要出手調查, 修改,甚至廢除它。但許多地級市都有穩定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在這種成熟的體系下,工程質量也得到了保障現在一些省市直接取消了信用評估規定,這無疑是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做法。
在市場上建立更公平的競爭環境沒有問題,但問題是原有的穩定秩序在建立之前就被直接打破了。 為了擺脫當前市場中破壞公平競爭的害群之馬,直接打破原有秩序,使市場進入無法規可依的視窗期,這對社會和企業來說都不是好政策。
根本原因:統籌改革,穩中求進,堅持先建後破,先建先破,要快不成
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多次強調先立後破的工作方法。 《關於規範招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的通知》中也有所提及。將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統一的招投標信用評價體系那麼,對於現在已經廢除舊規矩的地方來說,就有些不合時宜了“先建立後破”。
近年來,許多重大的全國性會議都提到“先建立後打破”,因為這一措施更有利於社會發展,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謀求進步。 改革需要穩紮穩打、循序漸進,把握好節奏,控制好風險。 “先立後破”,就是先破先做,不急於破,而是要保證改革有序進行,確保新舊不隔。
建議:第一站後突破,給市場一定的適應期
良好的市場秩序有賴於公平、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來維持,國家也表示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建立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評價體系,但制度的建立並非一蹴而就,最合適的方式是建立新規, 一方面,操作仍是穩定有效的舊規定,另一方面,應進行全面調查和調整,盡快制定操作新規定,讓市場一直有規則可循,豈不是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