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王磊)推動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流程再造有哪些好處?
新華社記者劉開雄。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外管局)發布了《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這項政策非常專業,促進了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流程的再造,但對企業來說卻是非常實惠的,讓企業更好地享受外匯便利化措施的紅利。
看點一:為企業“減負”
業務發展舉措打破了以往風險防範對流程環節的路徑依賴,進一步提公升了銀行外匯業務效率,提公升了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兼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說。
通俗地說,要改變銀行對企業涉外業務“筆下查”“逐案查”的業務習慣,加強事前對客戶的識別和分類以及事後的監測和報告,為合規企業“減輕負擔”。
在這種全流程業務框架下,要求銀行提前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對客戶進行分類,實施差異化的審計措施,從而營造“越誠信越好”的市場環境。
這些措施已在四家商業銀行試點了一段時間,試點效果良好。
某在江蘇省蘇州市經營鋰電子電池的公司,是中國民生銀行蘇州分行的優質客戶。 中國民生銀行蘇州分行啟動外匯業務改革試點以來,辦理涉外業務的內部流程和銀行辦理相關業務的時間大大減少,從3天左右縮短到半天左右。
從試點效果來看,不少企業反映,真正享受到了便利化措施帶來的收益,跨境業務效率得到提公升,業務辦理成本降低。 中國民生銀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徐峰表示。
此外,《辦法》吸收了當前便利化改革經驗,形成了外匯業務便利化總體框架,統一簡化流程,優質客戶可同時享受經常專案和資本專案項下現有的便利化措施,客戶業務將享受更廣泛的收益。
根據《業務發展辦法》,以系統為基礎進行外匯風險篩查和識別,事後監控更加精準,讓客戶“不打擾不違規”。 對於優質客戶,大大減輕了保留材料以備日後參考的壓力,節省了交易成本。
看點二:為銀行“緩解壓力”
銀行處於跨境資本業務的第一線,其政策落實直接決定了便利化政策紅利能否真正惠及企業主體。
近年來,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先行先試、再推廣,大力推進跨境**和投融資便利化改革。 多項跨境**和投融資便利化措施相繼出台,進一步支援高質量對外開放。
然而,銀行的外匯做法差異很大。 部分銀行業務發展邊界把握不清,出現“未進行盡職審查”或“過度審查”、“不辦或不敢做便利業務”等情況,便利化措施落實仍存在“最後一公里”問題。
多家銀行紛紛表示,希望進一步明確外匯管理的具體標準。 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與該行共同全面梳理了該行外匯業務的相關內容,形成了包括制度建設、制度支撐在內的頂層設計。
《辦法》借鑑跨境業務風險識別的實證指標,進一步挖掘銀行資訊資源,對風險交易報告進行建模,推動銀行真正轉向基於風險評估、風險分類、風險報告的全流程業務發展,增強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早期識別、預警、暴露和處置能力。
通過構建銀行外匯業務總體框架,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事前、事中、事後銀行業務發展標準,便利銀行切實履行審計義務。 中信銀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張林認為,對銀行外匯業務內部流程進行再造,可以提高自身管理效率,“試點網點反映,辦理時間普遍縮短到原來的一半,獲客留客能力進一步提公升。
《辦法》的另一大亮點是明確了“盡職調查豁免”的相關內容。
王春瑩介紹,《業務發展辦法》明確,如果銀行能夠證明其已勤勉盡責地採取外匯業務發展措施,則不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這是為了打破“結果主義”,打消銀行顧慮,更好地鼓勵銀行“能幹、敢幹、敢幹”,讓企業真正享受到跨境營商便利化政策的紅利。
值得注意的是,業務發展措施通過客戶分類管理,讓銀行在外匯便利化措施框架內有更大的產品創新空間。
通過事前盡職調查,使客戶畫像更加全面立體化,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更具特色和定製化的服務解決方案,並根據風險等級分類重新分配內部資源,從而提高銀行內部協作的效率。
看點3:成熟乙個開始另乙個。
雖然這項改革既是商業銀行外匯業務的全流程轉型,也是推動外匯管理方式轉變的一項基礎性、長遠性工作,但王春英表示,這項改革尊重了銀行在經營規模和模式調整成本方面的差異,是銀行自願推動的。
據了解,銀行可以自願選擇適用業務發展措施開展業務。 尚不具備《辦法》規定的組織架構和制度管控要求的,可按照原有的有關外匯管理法律法規開展外匯業務,不受影響。
如果銀行願意採用這種方式,各級外匯局都有專業的輔導團隊親自指導銀行進行系統改造和業務流程改進的建設,協助銀行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降低銀行試錯成本。 銀行只有在滿足規定條件後才能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