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偷了風波,不犯法就不豈不對?

Mondo 娛樂 更新 2024-02-18

“薛之謙盜竊案”的事情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捲入了這場春節檔最有聲勢的比賽,就連《春山學》的熱度似乎都消散了。

很多人都在爭論偷竊開槍是否違法,比起粉絲們抬頭大喊“你報警”的囂張跋扈,業內的科普就平淡多了。

爭論得越多,真相總是越清楚。 薛之謙盜竊這件事,我想大家罵的不僅僅是薛之謙有無數個時刻,我被電影院裡的不文明行為所困擾,但我沒有發出聲音。

你能用心進行螢幕拍攝嗎?

一切的由來,前天,薛志謙在微博上發了一篇關於《飛翔人生2》映後感悟的小文,其中放了三張電影內容的截圖。

雖然薛之謙的話是為了宣傳電影人,但這種公眾人物在公共平台上曬屏照的行為,很快就引起了粉絲的譴責。

在這一點上,如果薛志謙反應迅速+趁機科普,他本可以把一件小事化為烏有。 但他的回應卻是一首陰陽怪異的打油詩,說“神明感恩”,還說他“心地靈”。

如此強硬的頂端回應迅速進一步加劇了此事,薛志謙的粉絲也在評論區曬出了自己的電影,支援他,與網友爭吵。

央視新聞甚至從政法大學抽出一位教授來解讀這起盜竊案的法律意義和依據。

薛志謙也拿著這篇文章,以此作為自己“理由”的法律證據,繼續對大家發火。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公眾人物在自己的螢屏上曬出**了,但卻是目前最有活力的一次。

每年都在微博發文呼籲大家不要拍照的孫楊也受到了影響,被罵“不紅但愛揉搓”,有人認為他是在給薛志謙加油。

但真正出來倒油的,其實是製作《夢幻演藝圈》的畢志飛,他在微博上發文稱,如果拍一部關於盜版的電影,邀請薛之謙出演,他絕對能提出比上一部更震撼的配樂。

眼看**越來越熱鬧,薛志謙是不是錯了,周圍議論紛紛。

估計薛志謙自己也是冤枉的,好心幫製片人寫了一篇小作文來宣傳,怎麼會走到這一步?

如果你不觸犯法律,那就沒有錯

其實整件事只是芝麻,但《六公主》電影頻道卻參與了討論,央視新聞請專家講解了侵犯版權的問題,氣氛頓時變得嚴肅......

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原因,部分原因確實是因為螢幕攝影的法律基礎存在灰色空間,它的邊界在哪裡,在社交媒體上發布電影圖片是否構成侵權,在法律界確實有討論的餘地。

但毫無疑問,將手機鏡頭對準電影螢幕確實是一種違規行為——如果你仔細看電影票根,你會發現它說不要拍照或錄影。

多年來一直是業界和影迷抵制不文明的觀影行為。

相較於法律的模糊性,電影界和**已經形成了一種超前於法律的規範:“龍印出現後,就不能開槍了。”並宣傳它。

今天央視新聞發文“法律上沒有盜竊這回事”,三年前也發文“屏照就是盜竊”,號召大家在龍印點亮後收起手機。

這種重複,也表明了這件事的模糊性和實用性。

現在的問題是,“螢幕攝影”確實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範,至少在實施上,有很大的靈活性空間。

大多數時候,每個人都給自己拍一張照片,然後拍一張電影照片發給朋友圈就不會受到懲罰,司法系統也承受不起為了維護版權的神聖性而全速奔走懲罰每一張**照片。

很多看電影的普通觀眾並不知道“截圖”的錯誤,影院的工作人員在電影放映過程中也很少走進去阻止觀眾拍照。

尤其是這一次,薛之謙在為自己辯解的時候也說了一句,主創也向他道謝。

調動資源,讓公眾人物宣傳自己的**是電影營銷的常態,但在互動營銷持續流行的未來,也出現了乙個問題:銀幕和二次創作帶來的流量與嚴格的版權保護標準。

所以這件事的整體情況是,法律邊界沒有明確,社會還沒有完全形成共識,但行業卻在推動乙個常識的標準。

這不可避免地導致了乙個結果:如果有人開槍怎麼辦?

如果攝影師是普通觀眾,只要整個拍攝過程不廣為流傳,就很有可能不會有追逐。 但薛志謙作為公眾人物,作為行業內的一員,作為乙個也會面臨版權困擾的**人,竟然如此咄咄逼人,在微博上曬出了自己的螢屏電影**。 被網友指出後拒絕道歉,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帶為自己開脫,無疑是拉動整個行業底線的倒退。 一年前,當春節檔電影集體抵制截圖時,他們絕對沒有想到,一年後,大家還在爭論明星能不能拍截圖。

這是我在整個事情中最生氣和無助的地方。

羅翔老師說,法律只是對人的最低道德要求。 如果每個人都只生活在法律的最低限度之外,那麼許多維持我們文明社會外觀的秩序只會在瞬間崩潰。

這就像在街上拉屎可能不違法,但如果你真的在步行街上拉屎,每個路過的人都會向星星吐口水,讓你死。

所以,薛志謙這事,如果只是把法律法規當成金鐘罈子,豈不是對文明道德的一種忽視?

電影院的標誌是看不見的,電影票的提示被忽略了,年復一年的行業宣傳宣傳都聽不進去,那麼為什麼大家的指責突然聽到就生氣了呢?

給普通觀眾拍照發到朋友圈的行為,與薛志謙的微博混淆,更是無語。

普通人能有藝術家這樣的影響力嗎? 普通人可以發一條微博帶動數百人在評論區發乙個螢幕**?

不違法不代表對,回到核心話題,薛志謙的屏畫也是公開發布的,這是不文明和不道德的。

看了兩天,在悲觀的《盜版元年》中,作為行業從業者之一的我,其實有很多話要說。

每年春節檔的時候,其實都是我捨不得去電影院的時候,因為這裡會有尖叫的熊孩子,手機亮度最大的中年大叔,還有討論的情侶,大聲討論得好像在說脫口秀。

這些都是不文明的觀影行為,我曾經試圖勸說他們,但後來發現,除非我成為電影院評委,否則我永遠無法控制它,我無能為力。

每年都有春節檔期間觀影人數突破的新報道,這個春節檔看電影幾乎成了普通人的一種儀式關於如何觀看一部文明電影的科普,其實和電影的質量一樣值得關注。

同樣,這種討論確實是必要的對於螢幕攝影和盜竊是否有具體的標準,需要一條可以落地的紅線。 如果錄音是非法的,法律究竟什麼時候介入,肯定有一點,是不是以錄音時間為依據? 根據傳輸量? 根據任何其他注釋?

我也非常希望這些討論和爭議,能讓“螢幕攝影”這件事情更清晰、傳播得更廣一些,也讓類似不文明行為的出現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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