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海市道路交通局。
《關於禁止在浦東機場運營網約車服務的通知》發布
很明顯,“網約車是嚴格禁止的”。
在浦東機場地區招攬業務”。
引起爭議。
市民和遊客忍不住問。
春節即將來臨。 這樣的“禁令”。
合理嗎? 合法嗎?
從理性的角度來看,近年來,隨著平台經濟和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網約車已成為市民出行的必備方式。 北京、廣州、深圳、杭州等機場越來越多的機場開設了專屬區域,方便網約車司機和乘客。
上述“一刀切”的做法是否考慮到會對普通市民的出行產生較大影響,甚至偏離了網約車、打車等涉及“公平對待”的競爭精神,與旅遊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和精神相衝突?
從合法性的角度來看,可以從實體和程式兩個角度來看待它。 據管理部門回覆,上述通知依據《上海市2016年頒布的《上海市網約計程車業務服務管理若干規定》,其中第十七條規定:“不得招攬乘客,不得在機場或火車站郵輪專車營業站區域招攬旅客。
筆者認為,字面上的“營業站區”應為網約車不能在機場、火車站的計程車站和上車點接單、招攬乘客。
這裡強調的範圍是“營業站區域”,但管理部門從未明確界定過“營業站區域”,在範圍不明確的情況下,將範圍擴大到覆蓋整個機場附近幾公里的區域,這違反了行政執法中“未經法律授權不得作為”的基本原則, 其合法性值得懷疑。
即使管理層需要“封禁”,也最好在通知“封禁”之前向公眾徵集“營業站區域”的具體範圍,然後在綜合考慮和吸收各方意見後,以分層分類的方式實施政策。
我們怎樣才能走上法治的軌道。
最好把網約車、打車的細化工作做好。
平衡管理,治理?
從長遠來看,各種政策管理措施是什麼?
更好地納入巨集觀政策導向一致性評估?
1.注重利益平衡,突出管理、服務、出行立法的精準細化。
對於禁令引發的公眾困惑,官方的解釋是“網約車司機和乘客的相互對等將導致大量乘客積壓的隱患”。
筆者認為,網約車帶來的管理問題亟待解決,但“一刀切”的做法並不合適。 網約車可以彌補公共服務供給的不足,遊輪計程車相輔相成,需要鼓勵和支援,對明顯身份歧視、地方保護主義等違反市場經濟原則的政策要取締,尤其要嚴格審查一些“致命”的政策要求。
例如,為了更好地服務旅客的出行需求,機場和網約車平台可以共同制定更嚴格的安全管理標準,合作推出更精準的預約服務,避免現場排隊等候的不便。 此外,《條例》已於2016年實施,但目前尚未明確機場“營業站區”的邊界,建議探索協同治理的應用,更好地實現公共價值和公共利益。
2.注重系統評價,各類政策管理措施應納入巨集觀政策導向的一致性評價。
從更深層次的觀點來看,任何管理措施的出台都不應該是“簡單粗暴”的,而應該是一種系統工程,在制定和實施中需要全面、綜合的考慮。
從長遠來看,建議未來出台類似政策措施時,首先要科學把握“**”與“市場”的關係。 各部門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不僅要考慮自身的目標和優先次序,更要把激發市場活力放在首位,牢牢抓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牛鼻子”,不斷提高政策設計和政策執行水平。 例如,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認真聽取利益相關者(尤其是被治理者和利益受損者)的意見; 在新舊(監管)標準轉換過程中提供過渡期,為市場主體留有適應和調整的空間; 新政策出台後,要加強市場反饋和政策完善。
二是科學把握高質量發展“質”與“量”的辯證關係。 注意各部門不同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加強協同聯動,可以防止政策相互對沖,形成合成謬誤。 在出台政策措施的過程中,要綜合評估可能產生的影響,審慎出台可能產生需求收縮效應的政策,杜絕出台導致巨集觀經濟政策導向逆轉的政策,導致市場預期紊亂,反而削弱和取消政策效果的政策。 保持穩定和可預測的巨集觀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