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勇被起訴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7

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7日通報,貴州省政協副主席、黨團原委員李在勇涉嫌**犯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國家監察委員會查處,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局審查起訴。 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起訴審查階段,檢察院向被告人李在勇通報了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李在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書稱:被告人李在勇利用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黨委書記、常委、副省長職務,銅仁州委副書記、委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 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貴州省副省長, 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違規進行工程建設,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李在勇(資料地圖)。

2023年3月27日,有報道稱李在勇被調查; 2023年11月7日,有訊息稱李在勇被“雙開”。

經調查,李在鎔失去了理想信念,背離了初任,歪曲了政治績效觀,錯位了權力觀,嚴重偏離了重大決策部署,沒有貫徹落實新的發展理念,搞了耗人耗費錢財的“績效工程”,違規肆意募集債務融資, 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故意抗拒組織審查,長期從事迷信活動;無視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公務的宴請、旅行安排,尋求特殊待遇的; 違反組織原則,隱瞞或者不報私事,組織查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任中謀取利益的; 違反規定收受禮品、金錢,從事權力、金錢交易的; 無視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 違反規定干擾司法、紀律執法活動的; 道德敗壞,追求低階享樂,長期痴迷賭博; 失守紀法底線,不分親保,搞權換錢交易,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承包、專案規劃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濫用職權,給公共財產、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李在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失職和濫用職權嫌疑,黨的十八大後沒有制止,性質嚴重,影響不好, 並應嚴肅處理。根據《中共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府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紀委常委會會議並經中共批准, 決定開除李在鎔的黨籍;國家監察委員會給予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 沒收其違紀所得和違法所得; 對其涉嫌犯罪的問題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也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李在勇1962年出生,1983年畢業於貴州農業學院,曾任貴州省同梓縣縣長、縣委書記。

1998年任遵義市洪花崗區黨委書記,2000年任遵義市委常委,繼續任紅花崗區黨委書記,2001年調任黔東南州委常委、副省長, 2007年,他負責國家事務。

2008年任銅仁州委副書記、行政廳廳長李在勇,2011年任貴陽市市長,2013年任六盤水市委書記。

2016年12月,李在勇被任命為貴州省委常委,2017年1月兼任貴州省委秘書長,2017年8月任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

2018年1月任貴州省黨組副書記、副省長,同年5月卸任貴陽市委書記,2022年1月任貴州省委副主席。

電視正片《繼續努力深入推進》第二集《政治監督與保障》於1月7日晚播出。 李在鎔現鏡頭表白,他說:我心裡確實沒有普通人,心裡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形象,我自己的影響力,真的是這樣,所以走到今天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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