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戰爭相當頻繁,與戰爭息息相關,除了糧草、國力等直接決定因素外,軍事制度的作用也不容小覷,好的軍事制度可以大大提高國民軍的戰鬥力,一支好的軍隊和完善的軍事制度是分不開的。 今天,我們就來看看中國古代的兩大軍事制度——政府軍事制度和徵兵制度。
政府軍事體系建立於中國南北王朝時期,西魏玉文台於550年建立了政府軍事體系,其基本內容包括將領的設立、領導制度和軍人地位的管理。
西魏大統大統一時期,國家重要大臣兼王朝統治者宇文泰在全國各地設立了八大支柱,包括他和皇帝在內,共設八根支柱。 皇帝除了內外軍事監督外,只是乙個假名,不能帶兵,所以其實整個**隊的掌管者都是六柱國的將軍,宇文泰對六大將軍的數量極為滿意,他認為這符合週曆六軍的制度; 六大支柱之下,每個總督有兩名將軍,十二名將軍再管理兩個開府,乙個開府帶一支軍,所以全國共有24支軍隊。 戰時,**不僅命令開復將領,還臨時任命兵馬將領,削弱了開復將領手中的權力; 在軍事登記管理方面,政府軍人的原籍地將移出平民登記,並單獨列出名單。
政府軍,顧名思義,就是軍政府的士兵,當時規定,政府兵應自備裝備裝備,不承擔其他軍事職責。 軍事制度的建立是西魏和北周軍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隋朝建立後,在繼承上一代軍制的基礎上,對官兵制度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進一步鞏固了官兵制度。 根據土地共享制度,土地分配給士兵從事生產; 其他人需要按照規定輪流在首都護送或執行其他任務。
隋軍總司令沿襲“魏周十二將軍”的舊制度,設十二個近衛,每個近衛都有一名將軍,總司令是皇帝。 與以往朝代不同,官兵的指揮權集中在皇帝手中,而不是乙個大臣手中,這加強了封建皇帝的統治。
統一全國戰爭勝利後,唐朝在國家軍事體系中繼續運用官軍體系,隨著國家的發展和軍隊的壯大,官軍體系更加完善和細緻。 唐貞官十年(636年),唐太宗李世民規定,官兵的**首領是左右侍衛,左右軍衛,東宮六級為二級機構,十二侍衛的將軍只有一人,直接服從皇帝的命令, 這大大保證了官兵的忠誠度,同時皇帝在理想條件下可以直接控制國軍,東宮的六級會各自設定一人的費率,由太子管轄。政府士兵的基本單位是遍布全國的志衝府,又稱軍政府或軍政府,志衝府由志衝和國義兩位隊長領導,是志衝州的最高軍事統帥。 按戰力數量分,分為上、中、下三等,上政府有1200名士兵,中級政府有1000名士兵,下級政府有800名士兵。
國家以官軍體制和地域要地,制定了“控重控輕”的方針:軍政府設在全國各地,特別是長安關島最集中的地方,因而擁有重兵,有**寫“關中人四方”。關於士兵的忠誠,唐朝皇帝除了提拔自己信任的百姓為十二衛將軍外,還非常重視軍令,唐朝的士兵必須依靠尚書省的軍事護身符可以轉移,當國家陷入戰爭時, 皇帝將尚書省的符籙交給將軍,命令將軍率軍上陣,戰後將軍回朝廷,士兵回府,所以將軍很難隨軍插手國事和政務,這就是後人所說的“將無常, 士兵是無常的。 這樣,皇帝就把指揮軍隊的權利暫時化,把臨時指揮軍隊的權力與調兵權分開,保證了對國家政府和士兵的絕對控制,保持了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
總之,如果說前唐朝是簡單地把軍事制度與軍事制度的生產和軍事制度的生產結合起來,那麼唐朝的軍事制度就是對此的進一步完善,政府的軍事制度不僅以軍事制度為基礎,而且以軍事制度的制度來保證軍事制度的穩定, 這兩種制度共同造成了“兵農合一”的局面。
政府軍為國而戰,政府軍和衛兵21歲參軍,60歲免服兵役,國家給了土地,卻需要自己準備武器、盔甲和糧草去打仗。 平時有土地的政府軍參加農業生產,業餘時間專心訓練冬季,除政府兵外,還有保衛京城、守衛邊疆的職責。 國家通過統一野戰制度保障政府士兵,也通過統一野戰制度減少國家軍費開支。 因此,在後期君田體系被破壞之後,政府軍事體系很難獨立存在。 生產關係總是對生產力作出反應。
如上所述,在官兵制度下徵用的士兵應該自帶武器和食物,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統一的野戰制度瓦解後,許多士兵失去了土地,沒有經濟,不僅沒有錢,甚至連飯都吃不上,再加上唐朝頻繁的對外戰爭, 官兵手下的士兵經常長時間不回來,所以唐朝中後期的官兵熱情一般不高。
直到唐天寶八年(749年),志衝府的官兵制度基層機構在全國連乙個士兵都交不出來,唐朝的統治者不得不停止官兵制度,改為徵兵制。 值得一提的是,徵兵制下的士兵戰鬥力高於政府軍制下的士兵,因為徵兵制下的士兵是停產的,是職業軍人,而且比政府軍制下的士兵訓練更多,徵兵制下的軍隊不僅由國家發放統一的標準裝備, 而且國家也承擔了軍隊的所有費用。
無論是政府軍事制度還是徵兵制度,都是國家軍事制度的建設,兩者都是在不同社會發展的背景下產生的,都比較適合當時社會的整體狀況,但都不是完善的軍事制度,比如政府軍人的積極性不高, 但國家軍費開支很小,排程、訓練、指揮等權力劃分明確,幾乎消除了將軍專斷權力的危害。再比如,徵兵雖然積極性高,兵力充足,卻加重了國家的財政負擔,使軍費開支成為大開支,甚至歷史上一些國家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國家; 此外,軍隊的訓練和部署屬於將領,一旦將領更迭,將危及國家的穩定。
另乙個區別是士兵的身份,政府軍事制度下的士兵是士兵和農民的結合,既是士兵又是農民,徵兵制度下的士兵都在軍隊中,一般來說,指揮招募的士兵比較困難。
中國古代的軍事制度在不斷演變的社會中不斷變化,如果統治者能夠敏銳地發現什麼時候使用什麼軍事制度,那麼他就可以稱霸天下,放眼世界,只知道盲目遵循前朝的制度,甚至不改革,那麼國家就岌岌可危, 唐末封建城鎮分裂的原因是統治者在遵循徵兵制的情況下,沒有敏銳地察覺到軍隊的變化,不知道控制地方將領招募的權力。
總之,沒有完美的軍事制度,要想穩定就要用政府的軍事制度,要想戰鬥力,就要用徵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