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做的過程中,金商有效地利用了社會的非正式約束力,但這種約束力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條件。 首先,要有乙個在群體內得到普遍認可和遵守的價值標準,其次,個體遵守和違反這個價值標準的資訊會在群體內迅速傳播,隨著資訊的傳播,在群體中會有對這些資訊的評價和判斷,最後採取統一的行動,從非正式的約束中起到激勵和懲罰的作用。社會。
拿這個標準來判斷,金商僱傭同鄉,正是基於同鄉群體內部的共同價值標準,而且金商大多是實力雄厚的商人,他們大多也是金商,他們在各個地方建觀宮,設立行會堂,不僅僅是為了聯絡村民, 資訊的傳播方式,也加速了資訊的傳播,是社會宣傳的有效途徑,金商喜歡以光明正大的態度做事,即把自己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依靠社會來規範和引導金商全體員工的行為, 如果這樣的標準持續五年、十年、一百年或五百年,就會出現一些常規情況,即對
據《清稗鈔》農商類第五卷《山西票號內部組織管理》摘要中提到:“票號是其方法,用鉅額資金來選擇信和作者,尤其是經理的數量,投資人是白銀股, 貢獻者是身體存量,必須由基金會確定,然後進行開發。 而選擇牙齒和弱冠的年輕人,知道如何寫計算,使習作為合作夥伴,幾年後,檢查它是否可以製作,並給身體庫存,不是薪水,而是準備衣服的年齡。 經過三年的結算和按份額分配盈餘利潤,生意越興旺,盈餘利潤越厚,身體份額增加。 這樣一來,人人唯獨個人利益,勤勉不問責,節儉不審查的發起人,長期服務的人,死後都會把自己的身體份額捐給養家餬口。 子女和孫子女仍然可以註冊,在他們獲得股份之前不能歸還。 如果有一點差別,他就不會被錄用,所以叛徒很少。 ”
作為魏鳳侯的執事,李紅玲非常重視人才的選拔,主張選拔能適應形勢的人才,安排在各個碼頭,所以平日裡注重搜尋,隨時邀請。 他聽說百川關號的毛蘭亭下班回主號平遙,因為頂體不符合自己的意願,想讓他去,於是立即寫信給將軍號,介紹“他的人很能幹”,希望能請他到衛豐侯。 後來,李紅嶺通過各地視察子號情況的人匯報,得知毛蘭亭吸鴉片“太重,很多事情不合適”,於是立即建議將軍號派漢口分部季啟文去調查,如果屬實,可以再派乙個合適的人去。 他說:“最主要的是要得體,你不能因為我介紹你而保護你的祖先”,“你不必凡事公平,你不必偏袒”,“不管是誰推薦的,你都不能容忍”。 後來,李紅玲一再催促將軍號派人去調查此事,以期弄清真相。
儀表約束
除了社會的威懾力外,金商為了防止最輕微的問題發生,還制定了嚴格的“規矩”來約束自己的行為。
比如清朝乾隆年間,《大聖葵條例》中對員工行為的規定是:“總公司、分公司的所有員工,從總經理到文員,都不允許自帶家屬; 人數中人員不長不短; 該號碼中的財產不得挪作他用; 印章不得用作擔保; 該人數中的人員不得同時從事其他業務; 禁止賣淫、賭博和吸食鴉片; 不接待親友; 因號碼內事務,該號碼中的人員不得上門; 在回家休假期間,該號人員不得與掌櫃、掌櫃閒置;該號碼中的人員不得向掌櫃和店主贈送禮物; 該號碼內人員凡婚喪嫁娶,均應按號碼贈送禮品,人員不得互相贈送禮品; 號碼上的人員不得互相借錢; 不要在外面惹麻煩; 職員在號碼上的一切過錯,不得推卸責任,不得受騙、蒙蔽。 在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打架鬥毆的、尋釁滋事的、結夥謀取私利的、不服從命令的,立即開除。 ”
公會約束
內部規矩不同,難免會鬆緊;父權制約束不會照顧到一切,牽扯到同行的利益,難免會有影響他人為自己謀取利益的事情,所以他們也需要同行約束來規範企業之間的行為準則,保證行業秩序的完整性,這也是公會的重要作用。
現在河南省的諸賢鎮、周口、洛陽、城祁鎮等上府口岸都儲存著當年山西人建造的關帝廟,也是他們的公會殿。 信用旗鎮關帝廟,建築氣勢磅礴,前院有兩根重達九噸的鐵旗桿,下面還有鐵獅子,鐵旗桿上有三個水桶。 中院的正殿,供奉著關聖君皇帝,樓上的正殿是關雲長夜讀春秋,正殿前是白色大理石雕刻的石牌坊,高十多公尺,中間刻有祝福、廬、長壽三星。 當時,堂傳:商人用秤,每斤十六兩,極重一兩星,十六星是一斤,即北斗七星,南方六星,福、魯、壽三星十六星。 星星的諧音是“誠信”。 老實做生意,有滿滿一桶的鱗片,絕對不缺斤兩斤,缺一兩斤的祝福,少三兩的祝福,陸,長壽,三兩多,不但沒有福氣,陸,長壽,連南北都沒了,你又不是正常人。 你要是不老實,鱗星不夠,被騙了,被哄騙了,關師傅在背後看著你,關師傅是神,他一定會懲罰你的。 在那些日子裡,這種形式的教育被用來教育商人誠實,不要欺騙,並約束員工。 如今,河南省南陽市已正式將“南陽市誠信教育基地”列入城旗鎮觀帝廟。
清末,市場上的不法分子私下製作沙板幣,作為合法貨幣流通。 為了維持經濟秩序,桂花市各行會積極配合當局,整理貨幣。 公會首領與權威長老商議後,決定在三仙寺設立兌換所,讓百姓用同樣重量的沙幣換取足夠的錢,將沙幣熔化,鑄造成青銅碑,立於三仙寺, 並附有“嚴禁沙錢碑”的字樣,題詞上寫著:“若有違法者仍犯同樣的錯誤,官員將查處,絕不饒恕。 “紀念碑的管理者是歸化市第15屆協會和外城第15屆協會。 這是在1889年(光緒十五年)。 與這種賬目類似,還有《海洞龍王廟》《四農會改組題詞》中商人使用短100錢的處理情況,《整頓錢的序言》中描述的貨幣業公會寶豐協會短100錢的提取和分類法》在南茶坊關帝廟等。 金商行為維持貨幣的正常流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24]
在鄉親、規章、行會的約束下,以及金商倫理道德的培養下,從內外兩方面規範和引導金商同仁的日常行為,使金商從不偏離正直、正直、利潤的道路。
晉商的道德啟蒙
目前,中國商人正面臨著與晉商相似的市場環境,即由於國內外市場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的巨大發展。 在這樣的環境下,市場不僅迫切需要促進交易、維護市場秩序的社會倫理,更需要一種中和的方式,以減少交易各方利益之間的摩擦,建立和諧社會; 同時,市場經濟的發展也使得商人的地位迅速提高,各行各業的商人出於維護自身利益和社會責任的作用,普遍呼籲回歸商業道德和商業文明,因此,金商的道德哲學無疑對現代商業文明和市場的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次序。
“正直、正義、利”既是金商應對社會需求應積極遵循的道德理念,也是自古以來所有社會都尊崇的社會價值標準,這一價值標準被歷代聖賢、古今名商總結,深深植根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土壤中, 晉商從這些傳統文化中汲取了豐富的素養。當代商人也要從傳統文化中汲取合理內容,豐富和發展新一代商業道德的形成。
雖然金商商業道德的形成有一定的條件,如關公崇拜、嚴格的家規教育、儒家文化、對同鄉的約束和激勵、規章制度的約束等。 我們不可能複製金商所處的環境,但可以用現代的方式建設這種環境,比如通過廣泛的社會道德文明教育、點點滴滴的家庭教育、人性化的職業教育,引導人們樹立正直、正義、有益的觀念,促進社會整體價值標準的形成; 通過資訊公開和共享,利用網際網絡、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促進社會共識的形成和統一社會行動的實現; 通過明確、公正、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各種集體組織,對個人和企業的行為進行約束和激勵。
我們也應該避免金商倫理哲學的侷限,重建乙個能夠經得起社會進化考驗的良性迴圈、可持續發展和商業倫理。 金商倫理最大的缺陷是他們的最終目標是“利益”,而“正義”只是實現最終目的的手段。 因為“利潤”的享受對個人來說具有“效用遞減”的特徵,同時,在“逐利”與“生存”密切相關的情況下,具有“最大效用”的特徵。 因此,面對時代的變遷,金商會在“義”與“利”關係的檢驗中分裂,最終走上了一條不同的回歸之路,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有些結果不利於社會的發展。 比如,在晉商發展後期,就出現了明顯的分化現象。 當金商的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同時社會上出現了各種奢侈的影響時,一些金商的後代開始揮霍、揮霍、狂妄、好色,完全忘記了先祖創業的艱辛,這其實就是在達到最終目的後的“利潤”中, 一些金商失去了目標,不知道該怎麼辦。 一些晉商為了“牟利”,會不惜一切代價放棄與政府的關係,通過聯姻擴大商業力量等道德原則,從社會角度看,這對弱勢群體來說並不“正義”,也不符合公正、公平的市場經濟原則。
1](明)李夢陽:《空同濟》第44卷,《晚明王文憲墓誌銘》,2](明)李夢陽:《空同濟》,第44卷,《晚明王文憲墓誌銘》。
[3]葛先輝:《長路五百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75頁。
[4](明)李夢陽:《空同濟》卷44,《晚明王文賢墓誌銘》。
[5]趙榮達:《票號與商業團夥解讀》,知識出版社,2004年,第117-118頁。
[6]趙榮達:《票號與商幫解讀》,知識出版社,2004年,第119頁。
[7]趙榮達:《票號與商幫解讀》,知識出版社,2004年,第119頁。
[8]王陽明:《揭安方墓碑》,引自葛顯輝:《五百年長通路》,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79頁。
[9]《同治:《河曲縣志》第七卷,張正明、薛慧林:《明清〈金商選》: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81頁。
[10]引自葛先輝:《商道五百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75頁。
[11]邵伯文:《邵氏兄弟文建錄》第8卷。
[12]《鄯善堂關生皇帝君儀仗隊》,《文史研究》,1995年第26期,第15頁。
[13]康熙二十八年《東華錄》。
[14]《康熙南巡秘訣》。
[15]葛先輝:《五百年漫長經路》,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81頁。
[16]張正明:薛慧林:《明清資料選》,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08頁。
[17]張正明、薛慧林:《明清資料選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08-109頁。
[18]葛先輝:《商貿長路五百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81頁。
[19]引自葛先輝:《五百年長經》,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42頁。
[20]郝如春:《祁縣喬家寶》,《金尚史料》,金中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5頁。
[21]孔向義:《金融史》,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年。
[22]參見葛先輝:《長經五百年》,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年。
[23]引自黃建輝:《穩重的售票員高宇》,《金商史料與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536頁。
[24] 孔祥義:《晉商行——自主自我約束與自衛商機構》,《金融史》,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