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絡提供了完成醫療的新手段,以前適用於線下醫療活動的法律法規也適用於線上,難點在於如何監管網際網絡醫療,明確各方權利和責任,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追究責任。
網際網絡醫療的定位是輕度諮詢,其適用範圍是輕度症狀的診療和療效的確認。 然而,複雜疾病諮詢的首要追求是諮詢的準確性,而不是便利性。 因此,網際網絡醫療是線下深度診療的輔助手段,需要與線下醫療高效協調融合,才能在各自跑道上發揮整體效率。
文字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薛宇和魏宇紅。
青海省海東市華龍回族自治縣人民醫院影像中心醫生通過DR遠端數字成像診斷患者(攝於2023年11月30日) 攝影:張龍 本刊。
2023年秋冬以來,甲型流感、乙型流感、支原體感染等呼吸道傳染病高發,線下醫院人滿為患,不少患者因發燒咳嗽,不得不在醫院排長隊求治。 “如果我有隨訪,我會直接在網上去看醫生,節省時間和精力。 一位患者告訴記者。
很多患者“排隊數小時,看病幾分鐘”的線下就醫體驗,也是近年來網際網絡醫療越來越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原因。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2023年8月發布的《第五十二期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統計報告》,截至2023年6月,我國網際網絡醫療使用者數量已達3個64億人,佔網際網絡使用者總數的33%8%。同時,全國網際網絡醫院3000余家,為2590多萬人提供網際網絡診療服務。
線上診療平台發展迅速,但診療質量仍難以讓患者放心。 近日,來自浙江的何女士向**匯報,她因嚴重咳嗽,在某網際網絡醫療平台上諮詢了一位執業範圍被標記為“呼吸內科”的醫生,聽從他的建議吃藥後,何女士覺得自己的病情加重了,於是打電話給**到醫生所在醫院, 但發現她是按摩科,而不是呼吸科醫生。
何女士在網上諮詢期間的經歷並非個例。 一方面,網際網絡醫療發展如火如荼,另一方面,一些網路諮詢平台一再曝光對醫生資格的質疑、醫療執業範圍劃分錯誤、首次就診違法等現象。 如何追究網際網絡醫療違法行為的責任? 又如何平衡醫療的便捷性、效率、安全性和可靠性?
線上和線下同等責任。
網際網絡醫療一般遵循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和監管的原則。
近年來,我國陸續出台了《網際網絡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網際網絡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端醫療服務管理標準(試行)》、《網際網絡診療監管細則(試行)》等規範性檔案。
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鄭學謙對《瞭望新聞周刊》表示,相關規範性檔案明確,網際網絡醫院應建立在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實體醫療機構的基礎上。 同時,開展網際網絡診療活動的醫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並取得註冊所在醫療機構的同意。
同時,《網際網絡醫院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開展網際網絡醫療服務過程中,違反《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這意味著,無論診療行為發生線上上還是線下,都將受到同等責任的處罰。 鄭雪謙說。
此外,《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應當視為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 “這意味著你不能跨專業和領域行醫,無論是線上還是離線。 鄭雪謙說。
但與線下醫療服務相比,線上醫生的資質“摻假”,非法初診、非法用藥等行為更加隱蔽,查處難度更大,比如一些網際網絡醫療平台將“腎病”醫生歸類為“內科”醫生,“粒度”劃分較粗, 或“腫瘤放射科醫生”等同於“腫瘤內科醫生”等錯誤分類,問責措施有待進一步明確。
某網際網絡醫療平台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平台只能對醫生本人提供的資格證書進行核查,目前對醫生缺乏有效的約束措施。 “雖然一些平台啟用了面部識別技術,並要求醫生在去診所前'刷臉',但也存在醫生刷完臉後離開並被另乙個人取代的可能性。 因此,在平台加強審查的同時,醫生自己履行職責也很重要。 負責人說。
**發展研究中心公共行政與人力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馮文萌告訴記者,網際網絡只是提供了完成醫療行為的新手段,以前適用於線下醫療行為的法律法規也適用於線上。 “對於線下醫療機構來說,我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監管體系,難點在於如何監管網際網絡醫療,明確各方權益責任,追究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這些還不夠明確。 ”
以AI診療為例,2022年2月頒布的《網際網絡診療監管細則(試行)》規定,AI軟體不得代替醫生本人提供診療服務。 然而,患者很難區分醫生本人或提供治療的人工智慧軟體。 針對部分患者提出的“醫生反應太快,是否是AI會診”的問題,仍然缺乏必要的監督手段。
以首次違反規定診斷為例,《網際網絡診療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網際網絡醫療平台不得對首次患者開展網際網絡診療活動。 然而,一些網際網絡醫療平台卻違反規定,在隱蔽的地方標明“僅提供醫療諮詢服務”和“僅供參考的答覆”,從而逃避了首次診斷的法律責任。
對此,清華大學醫學院健康中國領導力研究中心主任周晟來表示,如果醫生在網上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處方,那是診療而不是醫療諮詢。
為什麼線上醫療定位為“輕度諮詢”?
據本刊記者介紹,雖然相較於線下會診,患者對醫生的資質存在各種顧慮,對通過網際網絡醫療平台的診療效果產生疑慮,但大眾對便捷就醫的需求還是非常旺盛的。
尤其是秋冬季以來,全國多地呼吸系統疾病發病率高,部分患者擔心線下就醫排隊時間長,患者聚集容易造成交叉感染,因此更傾向於線上諮詢。
隨著公眾對網際網絡醫學的逐漸認識、接觸甚至依賴,多位受訪專家表示,當務之急是明確對網際網絡醫學的功能和定位的認識,並確保其合理使用。
在周生看來,網際網絡醫療的定位是輕度諮詢,其適用範圍是輕度症狀的診療和療效的確認。 “如果患者患有不治之症,依靠網際網絡就醫,這是對網際網絡醫學定位的誤解。 它不太可能成為醫療服務的主題。 ”
換言之,網際網絡醫療是線下深度診療的輔助手段,需要與線下醫療高效協同融合,才能在各自跑道上發揮整體效率。
馮文萌表示,目前網際網絡醫療之所以定位為輕診、線下醫療輔助,是因為它主要追求的是就診的便利性,而複雜疾病的首要追求應該是就診的準確性而不是便利性。 “患者到線下醫療機構進行面對面的會診,醫生通過視覺、觸覺、叩診、聽覺來診斷他們的病情,可以更好地保證會診結果的準確性。 ”
醫療救治離不開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對技術手段的重視,讓患者在託付自己的健康時也能充分信任醫生。 醫生不僅是科學家,也是了解患者個人需求的“藝術家”。 周聖來認為,無論網路技術多麼發達,醫患面對面接觸的線下醫療仍然是不可替代的,是醫療服務的主要定位,需要更好地明確網際網絡醫療的邊界和規範,確保不偏不倚,不偏好。
未來線上“光諮詢”。
為了讓人們的就醫更加省時省力,鄭雪謙建議,一些不需要特殊檢查的常見疾病,可以考慮進行網上第一診。
周聖來建議,進一步釋放網際網絡醫療機構潛力,依託公立醫療機構的專業性,為網際網絡醫療帶來更多優質服務。 “目前,一些公立醫療機構由於管理機制陳舊,無法在網際網絡醫療領域釋放出更多的效率和活力,未來需要努力實現網際網絡技術和管理機制的相容性。 ”
例如,周聖來說,公立醫療機構可以在資源配置方面協調醫生的排程時間,以確保大多數醫生可以線上和離線就診。 “不能讓醫生只選擇其中一種診療方式,而應融合線上線下診療服務,促進網際網絡醫療和線下診療服務的同質化發展。 ”
此外,周生來還表示,可以依託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拓展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場景,充分挖掘和啟用醫療資料的價值潛力,提高決策效率,改善患者就醫體驗,提公升公立醫療機構的集團運營能力。
網際網絡醫學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強力監管的保駕護航。 鄭學謙主張從四個方面構建網際網絡醫療監管機制:一是網際網絡診療平台要構建監管體系,確保診療記錄可識別、可留、可查詢,即確保網際網絡診療全過程可追溯、可追溯; 其次,平台監管系統的資料需要向監管部門開放,以確保監管部門能夠實時核查醫生的資質和診療活動的規範性。 三是要明確違法行為的規則和界限,利用智慧型技術對跨境行為進行監控和捕捉。 四是建立監控反饋體系,讓監管部門對問題進行監控,反饋平台進行整改。
多位受訪專家還指出,網際網絡醫療不僅要滿足患者對便捷就醫的需求,更要始終堅持安全是便捷的前提。 “推動線上線下醫療高效合作、深度融合,讓雙方攜手共進,在各自跑道上發揮整體作用,讓民眾對便捷、安全的醫療服務需求得到平衡和保障。” ”
隨著以資訊科技、通訊技術、大資料和人工智慧為首的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深入發展,從長遠來看,網際網絡醫療的巨大價值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如何保持網際網絡醫療服務的便利性、效率、安全性和可靠性之間的平衡,需要結合網際網絡醫療服務的定位進行整體規劃布局,加快管理機構和醫療機構平台的資訊化、規範化和融合化,明確不同主體的權利和責任界限; 從而為患者提供更優質、多維度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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