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上看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離異女孩不能在父母家過年? 年假本該是家庭聚會的日子,但離婚的女人卻不能在娘家過年,收拾好過年的行李就帶著寶寶出門了,實在是太難過了。 這是怎麼回事? 讓我們來看看.......
.這起事件發生在河南乙個村民的房子前,乙個女孩乙隻手拿著乙個行李箱,另乙隻手拿著女兒,準備離開母親的家。 因為農曆新年臨近,按照當地習俗,她不能在父母家過年。 在許多地方,習慣上離婚的婦女不允許回家過年,所以她必須找到自己的住處,否則她將不得不流落街頭。
他們認為,離婚婦女回到娘家可能會影響到娘家的哥哥的財富,也就是說,從30歲開始,女方就不能再住在娘家了。 因為和丈夫離婚了,她不能回婆婆家,所以還不知道怎麼去**,只能先去縣城,住酒店或者租房子,先過完年。
母親很心疼女兒,知道自己不容易,乙個人帶著孩子,不僅要掙錢養活母子倆,還要無家可歸,這已經過年了,她要離家出走,母親也很無奈。
但習俗不是她乙個人可以發號施令的。
如果你把女兒留在家裡過年,你可能會把任何問題都歸咎於你的女兒。
與其背負這種莫名其妙的囑咐,不如尊重風俗習慣,讓女兒出門過年。
當她與女兒分開時,母親準備了很多食物,偷偷給女兒塞錢,希望她能過上更好的生活,不要冤枉孩子和自己。
過完春節後,她可以繼續住在家裡。
但她沒有要媽媽的錢,抱著媽媽的時候,她偷偷把錢塞進了媽媽的口袋裡。
這一幕讓人看了就心疼,習俗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而我表哥認為離婚不是不幸的,而是為了更好的生活。
不過,這樣的事件並不少見,也有一位離異的年輕媽媽帶著孩子住在娘家,離異,無家可歸,帶著孩子無處可去。
在家庭團聚的日子裡,她不得不收拾行李,另找乙個地方和孩子一起住,離開家時,她抱著孩子拖著行李,忍不住哭了起來。
臨走前,跪在母親面前,抱著母親的大腿哭泣,孩子是父母的心思,怎能不心疼,但一想到這幾千年的傳統,就要跟著走。
看到女兒傷心,母親也哭了,最後她沒有離開女兒,眼睜睜地看著女兒含淚離開。
在很多地方,“離婚”這個詞是比核輻射更致命、比病毒更防備的殺手鐧。
離婚的女人一旦接近,她就會變得不快樂。
因為在他們的意識裡,出嫁的女兒灑了水,如果離婚回到父母家,她們就是“迷路的狗”。
這不僅會讓母親的家人面子丟臉,背後捅刀子,還會影響哥哥的生意和財運,讓未婚的哥哥不適合結婚,讓哥哥和嫂子的婚姻不和諧。
為了不被這個“萬惡之源”感染,母親的家人齊心協力,將離婚婦女隔離在自己家門口。
在家裡,離婚的女人三年都不能給親朋好友拜年,要小心散布喪偶和孤獨的厄運。
即使死後,你也不能去你母親的墳墓。
萬一“祖墳旁邊有女兒的墳墓,子孫不如別人”這句話應驗了。
而且不光是春節,她們也會被區別對待,在端午節和中秋節,也就是家庭節日,離婚的女人只能四處遊蕩。
也有一些女孩離婚了,以前的閨房被家裡改造成了雜物間。
回來的時候,我的身份已經成了客人,能不能過夜就看主人的臉色了。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在一些城市,即使是再婚後婚姻幸福的女人,也不能在父母家過春節。
回想起來,讓這些離婚婦女無家可歸的真正罪魁禍首是除了她們的家庭之外,離婚的恥辱。
但我表哥認為,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也是文明社會最直觀的體現。
當感情快要枯竭的時候,離婚與否,只是人生無數個十字路口中乙個比較重要的選擇。
無論你選擇進退,你都應該受到尊重和祝福。
而那些毫無意義的傳統民俗,讓它們消散在歷史的塵埃中。 您如何看待這次活動?收音機。
封建渣滓!那些已經離婚的人是倒霉的!
我有我的意見,在評論部分見。
投票。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一起來看看網友們是怎麼想的吧! 出池塘淤泥結出好果子:只要少女家有兄弟,已婚女生除夕到新年第一天不能在娘家過夜,已婚婦女,少女家有兄弟,那麼娘家為女家,你就成了客人,蘭花推了這本書:老一輩的規矩傳下來,結婚後,老公參軍,吃臘八飯的前一天,媽媽提前告訴我"明天是臘八,不要在家吃飯,俗話說:“吃了娘的公尺飯,吃不起。 我不說你哥哥和嫂子會說什麼:“那天我不得不出去吃午飯。 唉梅花傲雪:什麼胡說八道,女兒不是父母生的,不是父母養大的,她們只是在鬼混,如果是我,斷絕一切關係,不想冷淡,到死都別對付我。 可是我爸媽卻不是這樣,什麼都不信,女兒重要,二長很好,還幫我養孩子,我給二長老養老了,大家都誇我,二長剛過世,看到這對母女,我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