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證監會主席上任後,對市場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難得連陽七,恢復了市場的正常秩序,讓**成為投資者賺錢的搖籃,超過2億股東熱切期盼, 中國證監會主席也表示,將進行10年的逆向調查,對上市公司的財務資訊,各方面情況必須符合真實要求,讓上市前期利用各種金融欺詐、虛假披露各種資訊、不負責任的企業退出歷史舞台, 新政策已經公布,原排隊的近800家公司中已有300多家退出申請,投資者歡欣鼓舞,而對於即將退出申請的公司來說,已經退出申請。
說起濰柴雷沃,在拖拉機、農機、收割機工程機械等車輛領域知名度不高,堪稱行業巨頭,此次上市也是一件大事,計畫募集50億元。 不過,梳理招股書,其實還是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從表面上看,濰柴雷沃的業績在100多億,財務資料也不錯,但實研發現,作為巨頭,有上市公司濰柴動力作為股東,並不熟悉披露規則。
多次披露不充分或含糊不清
對詢價的回覆顯示,濰柴雷沃有多項招股說明書中未披露的資訊:有五項關於行業和業務; 關於分拆上市的必要性和合規性,未披露分拆和上市的要求、發行人的合規性以及相關程式的履行和合規性; 解釋香港聯交所批准分拆的細節,以及豁免保證額度的同意書。 在控制權的穩定性和投資者股權定價的公允性方面,也存在不充分披露的情況,發行人未解釋相關補貼政策與發行人生產的各種農機產品在營業收入和農機補貼方面的相關性。 如果終端銷售單據的時間與報銷點的報銷時間存在差異,中介機構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解釋列出了相關原因,但未說明相關情況的比例和原因的真實性。 經營成本完整性、毛利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合理性5項未說明,期間費用2項未充分說明,資訊披露6項未披露或未充分披露。 因此,從新聞顯示來看,與其他待上市公司相比,未披露或披露不足的專案較多,是因為這些對上市產生了不利影響,還是保薦人沒有充分履行其責任?
競爭手段,引起對手不滿
網上流傳的乙份宣告稱,競爭對手廣西玉柴發動機提高了價格:
首先,這種說法是否屬實,配備玉柴發動機的雷沃農機產品的終端定價比配備濰柴發動機的同產品價格低14000元,是否屬實,讓人懷疑濰柴是否對雷沃農機產品配置的發動機定價不同? 而且,濰柴雷沃的經銷商和使用者需要配置玉柴發動機雷沃農機產品卻無法獲得資源,濰柴的做法是否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 如果玉柴發動機價格上調1.4萬元,對公司採用玉柴發動機的雷沃農機產品有什麼影響? 資料顯示,濰柴收購雷沃後,增加了數萬臺甚至10萬台發動機,這意味著收購後,濰柴會以這種方式將玉柴發動機擠出雷沃的頂端業務? 針對此事,分析人士有如下看法:請問,如果這樣做,雖然可能對濰柴雷沃有利,但實際上,由於兩家公司都在行業前兩名,競爭激烈,但競爭方式是否符合國家政策? 會引起相關經銷商或產業鏈之間的選擇嗎? 未來有訴訟風險嗎?
關聯交易侵犯股東權益,業績有股東支援不斷奶
濰柴雷沃雖然營收達100億元,但在濰柴集團內部,卻只是乙個小弟弟,濰柴集團官網顯示其上市公司分別達到8家和10家。 2004年成立後,一直在進行股權轉讓,最終目標是贏下雷沃,直到2022年才真正實現持股,只用了一年時間。 據判決書網顯示,2020年7月,濰柴集團以股東知情權糾紛對雷沃重工提起訴訟,濰柴集團也同時與雷沃重工提起撤銷決議和借款合同糾紛,與雷沃重工股東天津雷沃、馬特馬克(原河北宣工)提起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 而收購方也起訴了別人,只有濰柴集團做到了,如果濰柴雷沃上市,濰柴動力就是上市公司,然後拆分上市成功。是兩家上市公司,也是股東與旗下公司的關係,濰柴動力不僅拆分了一家濰柴雷沃,而且其火炬科技也在創業板上市,本身就是一家上市公司,不斷拆分上市,目前,2022年8月之後,濰柴雷沃正在上市。目前,這家五星級整車公司主要經營三輪車業務,最新招股書顯示,將做三輪電單車業務,並將新成立的七星機械和五星級整車公司分開。 分立前,濰柴雷沃註冊資本120,90960萬元,分立後濰柴雷沃註冊資本112909元60萬元,七星機械註冊資本5000萬元,五星汽車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元。 拆分後的三家公司的持股比例與拆分前的濰柴雷沃相同。
2022年8月,雷沃濰柴與七星機械完成資產交付和人員配置; 2023年6月8日,工信部發布《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371批次)》,五星級整車企業為新成立的電單車生產企業。 2023年7月17日,工信部發布《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372批次)》,取消濰柴雷沃電單車及三輪車生產資質,五星車公司完成三輪電單車產品公告變更。 截至本招股書簽署之日,濰柴雷沃與五星車輛公司已完成全部資產交割,濰柴雷沃分拆交割工作已完成。
但招股書也顯示,在過渡期內,五星汽車公司的銀行賬戶、稅務賬戶、納稅申報和社保公積金支付仍將使用發行人諸城分公司的法人賬戶。 那麼分拆之後,會不會影響公司未來的業績呢?
按照這個模式,以後會不會也推出上市業務,不是去做,而是如何取得成果? 只能依靠股東的支援,如果就這樣拆解,那麼兩者之間的關聯交易,以及濰柴雷沃與其他濰柴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算不算侵犯了股東權益?
招股書顯示,濰柴雷沃報告期內營業收入,2019-2023年6月,12435億元,13654億元,17216億元,17164億美元; 76.歸母淨利潤52億元-479億元,8143060,000元,1231億元,769億元,456億元,營業收入確實是居首位,但淨利潤與營業收入相比,利潤率很低,尤其是關鍵是濰柴雷沃的營業收入依靠關聯交易、關聯銷售、採購和借資的支援,經常性關聯銷售金額為28,835020,000元,27,783220,000元,30,854710,000元和14,68704萬元,分別佔營業收入的比重。 80% 和 192%;該公司的經常性關聯方購買總額為57,33069萬元,13.8739670,000元,148,953$590,000 和 $115,62031萬元,佔採購總額的比重。 65% 和 1627%。2021年,濰柴集團向發行人2021年35名員工一次性發放231分紅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 從Apos Technology和Apos Europe收取和支付外幣貸款。 截至2020年底,濰柴雷沃分別售出6臺86億元,244988萬元,5億元入濰柴集團資金; 截至 2021 年底,該公司披露了 486億元,1376億和622億美元; 截至 2022 年底,623億元等。
雖然這些與公司營業收入相比還不足以影響公司的業績,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公司本身與其他上市公司不同,是拆分上市的,所以集團的業績本來是控股人名下,但只是分拆出來, 分拆後仍有大量關聯交易
未決訴訟和股權收購以及產品質量一直受到困擾
截至2022年9月底,發行人累計餘額為62,25038萬元,已全額撥備壞賬。 截至目前,發行人還有與天津發動機相關的未決訴訟。 還有其他訴訟。
此外,2020年12月,濰柴集團收購了47,34576萬股,佔3916%。2021年7月,濰柴動力中標96,819970,000元**收購發行人原控股股東阿波斯科技(原天津雷沃)持有的46,683家公司。84萬股,佔3862%。兩筆轉讓中剩下的問題是,濰柴集團和濰柴動力尚未支付上述留存稅款補償金,仍在與阿普斯科技就付款事宜進行談判。 這件事解決了嗎?
公司的產品質量也存在問題,濰柴在收購雷沃的過程中也存在糾紛,公司如何解決產品質量問題?公司對雷沃的收購是否沒有被完全吸收?
存在財務疑問,股東本身也非常消極
招股書顯示,營業外費用如下,但流動負債的其他流動負債顯示,2023年1-6月的訴訟賠償為173218萬元,3357萬元的補償支出嚴重不一致,而且在其他年份也是這樣,怎麼解釋呢?
公司財務內部控制也存在諸多違規行為,因為控股股東濰柴動力本身就已經是上市公司,財務應該規範,但這樣的情況是否反映出濰柴的財務不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