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惡魔出沒。
看,陝西省陽縣志芳街道某小區發布通知:2024年1月8日至2月20日,所有返鄉人員(在小區戶籍)每天查處、每日彙總、每天15:30向社群登記、上報,社群每天16:00到該辦公室司法辦公室上報。
如果您不舉報會怎樣?
通知稱,“不報案的,事件發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有關各方承擔,情節嚴重後報縣司法機關嚴肅處理,同時對集團幹部的責任進行調查。
回家過年會不會造成嚴重後果? 這豈不是等於把農民工當成犯罪嫌疑人對待? 要報告你的行蹤,這很像監視住宅!
就是這樣。
仔細檢視“通知”並顯示三條資訊:
1、這是“接到縣委、縣里的通知”,是上級的安排,不是小區的“自我主張”;
2、該辦公室的司法辦公室參加;
3.縣司法機構也參與其中。
也就是說,回老家過年,一定要報到!
否則,後果很嚴重。
口罩三年後,“報告”仍鬧鬼,會上癮嗎?
這純粹沒什麼可找的,讓大家難堪。
誰給了他們做出如此“不正當”決定的權力?
1月10日,涉事街道發表宣告稱,該事件是社群工作人員“誤會、簡單工作方法、社群負責人控制鬆懈”造成的,社群已被責令撤回通知。 最後,“道歉”、“批評教育”、“撤銷命令”......
一連串的官場! 呵呵,我們只能呵呵。
幾句“理解偏差”、“簡單方法”、“鬆懈控制”、“解釋”?
需要向公眾“解釋”的是:縣委、縣**有沒有通知? 司法機構是否參與其中?
理解偏差“,表示上級有安排,但社群在”理解“上有問題。
那麼,如何理解呢?
我們想知道“真相”,恐怕到此為止。
去年,某縣某領導發明了“惡意回家”,遭到群眾的嘲笑。
結果,沒有結果。
《論語》中說:“能行世五事者,是仁者。 “五”是指“尊敬、慷慨、忠誠、敏感、仁”,意思是莊嚴、慷慨、忠誠、勤奮、仁,加起來就是“仁”。
“仁”最根本的出發點還是在“仁愛人”上,從而對人民有慈悲和愛心。
宋代著名理科大師朱習在《珠子語言大學三》中說:“俗話說,心比心,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水平。 ”
心比心,就是讓人多一些仁慈,做事時考慮別人的感受。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同理心”。
也有人說,人的品味是做人的底線,是人的基本素質,是知識、智慧、智商、修養的綜合體現。
回老家過年一定要上報“,不管是縣里的”指示“,還是小區的”誤會“,都缺乏人情味。
說得委婉一點,人類的品味就是在世界上表現; 一般來說,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仁”。
如果政客“不仁慈”,老百姓肯定會受苦。
不管你有沒有錢,回家過年吧。
一位網友說得好:“愛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