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巷道支護裝置。
機載臨時支援裝置。
爬蟲臨時支援裝置。
吊軌式臨時支撐裝置。
滑移式臨時支撐裝置。
車輛移動臨時支撐裝置。
二是產品執行標準。
煤礦巷道臨時支護裝置安全技術要求”。
3.申請條件。
1)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申請的產品在經營範圍內;
2)具有與應用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有生產所申請產品所需的固定場所;
4)具有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檔案;
5)具備申請成品除錯的能力;
6)具備對所申請產品的出廠情況進行檢驗的能力。
注意:也可以應用OEM方法。
4.申請材料。
1.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申請。
包括企業登記表、承諾書、申請產品登記表等基本資訊。
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
3.自我評估報告。
4.產品技術文件。
1)產品技術規格書。
明確產品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執行情況。
2)圖紙。產品總圖、液壓原理圖、液壓系統布置圖、電氣原理圖(必要時)。
5.工廠檢查。
1.外觀質量。
2.運營績效。
3.密封效能。
4.支援效能。
5.步行效能。
6.效能穩定。
7.安全效能。
8.結構強度。
6.樣品檢驗。
申請人應按照《煤礦巷道產品臨時支護裝置安全標誌抽樣規範》的要求準備檢驗樣品,樣品必須由本申請工廠生產,不得借用、出租或購買樣品進行檢驗。
7.工廠檢查。
工廠評審的範圍包括與申請產品的質量安全效能相關的部門、場所、人員和活動,必要時還包括對產品重要零部件第一供應商的延伸評審。
1.判斷依據。
1)《煤礦巷道臨時支護裝置產品出廠審查特殊要求》。
2)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工廠審查的一般要求
3)《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2.結論。
如果工廠評審結論為A級,則評審合格。
工廠考核結論為B或C的,申請人應糾正不符合項,並在90天內完成整改工作,並將整改報告提交評審組組長。
工廠考核結論為D級或被拒收項不合格的,申請人應在90日內按要求完成整改,並將整改報告報交評審組組長。
7、綜合考核及證書頒發。
對於已完成技術評估、產品檢驗和工廠評審的產品,中心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綜合評估。 綜合考核合格的,頒發有效期為5年的安全標誌證書,允許使用安全標誌,並進行網上公告不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整改。
8.持證後的監督。
證書的有效性由監督保證。 中心依照本規則對被許可人及被許可人進行監督,督促被許可人遵守採礦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的有關規定,按要求組織生產,對技術檔案和安全標誌進行審核發放備案。
9.處理週期。
4-6個月。
10、煤安證查詢方法。
煤炭安全認證
移動式螺桿空壓機的煤炭安全認證(MA認證)怎麼辦理?
氣動錨網連線機礦用氣動鋸(MA認證)煤炭安全認證和礦山安全認證。
礦用電纜、礦用通訊電纜、電力電纜、煤炭安全認證、礦山安全認證(MAKA)處理。
辦理單柱靴(蓋)煤安全認證和礦山安全認證(MAKA標誌)。
氣堆支援煤炭安全認證、礦山安全認證(MAKA)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