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農村離婚婦女受到追捧? 社會變革和性別權力的背後
近年來,農村青年的離婚率一直在上公升,在這股離婚浪潮中,女性往往是提出離婚的人。 這與傳統的農村婚姻觀念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討論。 有人認為,離婚後,農村女性不僅不會受到歧視和排斥,反而會成為農村擇偶市場的“甜心”,有更多的機會和選擇。 為什麼? 農村婦女離婚後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條件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這背後反映了中國社會的哪些變化和問題?
農村婦女離婚後的“香饕餮”現象。
據統計,2019年,我國粗離婚率為336、增加026 ,而農村地區的離婚率高於城市地區。 此外,農村地區大多數離婚者是年輕人,尤其是婦女。 對四川、陝西、山東、湖北等地12個村莊的調查發現,分別有75%和78%的女性在郊區和郊區村莊提出離婚,呈現出女性“離婚”的趨勢[2][2]。 在農村離婚案件中,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性經濟條件差,佔425%,其次是性格不合和男性賭博、家暴等惡習。
離婚後,農村婦女不再像以前那樣被視為“破鞋”或“剩女”,而是成為農村擇偶市場的“甜”。這是因為農村地區男女比例不平衡,男性供不應求,女性選擇更多。 根據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中國性別比為10507,而農村地區的性別比高達11264。而且,農村女性還是有“向上擇偶”的意願,更願意嫁到縣里或市裡,農村青年男性擺脫單身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因此,為了贏得女性的青睞,農村男性不惜付出高昂的彩禮,甚至接受“二妻”或“贍養”的方式,而農村女性則可以利用這一優勢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
農村婦女離婚後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條件。
離婚後,農村婦女不僅在擇偶市場上有了更多的選擇,而且社會地位和生活條件也有一定的改善。 這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
農村地區婚姻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婚姻制度由傳統的包辦婚姻轉變為自由戀愛,女性在婚姻中的話語權和自主權得到改善。 而且,農村的婚姻法律制度也不斷完善,婦女離婚後可以依法享有財產分割權、子女撫養費、贍養費等權利,不再像以前那樣一無所有,甚至被趕出家門。
農村社會和文化的變化。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推進和城鄉一體化,農村社會的傳統觀念和習俗逐漸消解,農村婦女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也發生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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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移民的影響。 一方面,它導致了農村夫妻的分離和情感崩潰,這成為農村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也為農村婦女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選擇,她們可以通過外出打工或結婚來改善她們的生活條件和環境,擴大她們的社會網路和視野,提高她們的知識和技能,增強她們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對農村婦女離婚後“香饕餮”現象的反思.
農村婦女離婚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社會的一些變化和問題,也值得我們深入思考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