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的一天下午,響水縣公安局的一行人前來報案。 當時值班的警察的第一反應是,以為是一群人來聚集**。
因為這個案子的線人是一整輛公共汽車,最多有40名乘客。 在講述了案發過程後,警方得知車內兩名女子慘遭歹徒襲擊,整車乘客成為目擊證人。
震驚全國的“716”搶劫案。
事情要追溯到1994年7月16日,江蘇省響水縣開通了開往上海的公交車。 司機還準時將40名乘客拉出縣城。
因為當時交通不發達,要走好多條鄉間小路才能出縣城,在一條不知名的路上,公交車前突然出現了一群人。 原本司機以為是乘客想搭便車,卻誰知他們突然拿出準備好的**和石頭,直接砸向公交車,逼迫行駛中的車輛停了下來。
其中一人掏出一把砍刀,脅迫司機開啟車門,受驚的司機一言不發地開啟了車門,這讓車上的所有乘客都陷入了困境。
八名歹徒手持利器上車,不問原因,就毆打坐在第一排的男乘客,並用鈍器打傷乘客。 看到這樣的一幕,車上的其他乘客都嚇得不敢發出聲音,就像等待宰殺的羔羊一樣。
把你的錢拿出來。 以匪徒為首的歹徒用長刀逼迫眾人準備錢財,並讓弟弟一一搶劫,當他從兩名女乘客面前經過時,歹徒突然大發雷霆,直接撕破了兩名女乘客的衣服。
請不要傷害我,我會給你錢的。 女乘客被這一幕嚇壞了,她拼盡全力反抗,可是弱女子怎麼可能抵擋得住豺狼這樣的惡棍。
把她拖出車外。 歹徒一下命令,身後的幾個歹徒就把女子拖到了車底下。
女子還拼命拉車門,向車內乘客大聲呼救,但40人無動於衷,不敢看女子,生怕歹徒的刀子揮向他們。
見沒人反抗後,歹徒愈演愈烈,再次將爪子伸向車內另一名無辜女子,兩人被八名歹徒**了2個小時。 而這一切都發生在全車人的眼前,歹徒洗劫了乘客的錢,大搖大擺地走了。
這幾個小時,一直沒有人站出來面對歹徒,司機在解脫後,將幾名受傷的乘客送往醫院,還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
**了解情況後發現,其中一人被搶劫了900元,900元在當時不算小數目,已構成嚴重的搶劫罪。
第一時間,當地**下達命令,由公安局局長帶隊組成專案組調查抓捕嫌疑人,經過三天的調查,**也掌握了犯罪分子的行蹤。
7月19日凌晨,**也進行了一次抓捕行動,8名嫌疑人全部被抓獲,據悉,這夥犯罪團夥在早期就實施了類似的公交搶劫案,4人也有犯罪記錄,最令人震驚的是,其中最小的只有15歲, 而最大的只有23歲。
經法院判決,其中5人也被判處死刑,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16歲以下的嫌疑人因犯罪情節較輕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當法律之網落下時,這些罪犯應該知道自己的命運。 正義永遠不會缺席,人們為逮捕這群歹徒喝彩,但網路上也形成了更多的質疑聲音,也是對一車人的無聲控訴。
乘客的冷漠是否會成為犯罪**,從而被追究責任?
總結716案的聲音,不少網友都在譴責公交車上的乘客,面對犯罪和暴力,沒有乙個乘客站出來選擇默許犯罪。
也有極端的聲音說,公交車上的乘客也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因為他們是罪犯
但實際上,刑法明確指出,二人以上必須共同實施犯罪並參與犯罪過程,才能構成第一行為。
至於車上的其他乘客,他們是受害者,沒有參與搶劫、**和毆打的整個犯罪過程,所以對於車上的所有乘客來說,這並不構成犯罪。
所以有人會說,他們不紓困是不是構成犯罪? 在中國的法律規定中,沒有明確的不進行救援的刑事結論,乘客是否救援完全取決於他們的個人想法。
但從另乙個角度來看,當時車上的乘客情況危急,面對手持利器的歹徒,普通人肯定無法冷靜下來,試圖與歹徒搏鬥,畢竟是生命安全問題。
那麼面對歹徒和罪犯,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最好的辦法是先保證自己的安全,同時找到合適的時機,如果能集結足夠的力量,就可以齊心協力,防止**的發生。
例如,2015年,一名持刀襲擊者在錦江市中心砍傷了9人,其中包括婦女和兒童,甚至還有街頭乞丐。
就在歹徒們尋找下乙個目標的時候,五個人一起衝向歹徒,與趕來擊歹的警察齊心協力,殺死了歹徒。 因此,當犯罪降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不應該袖手旁觀,作為公民,我們有責任維護法律秩序,制止惡行的發生,但這一切都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冷眼旁觀往往會給犯罪分子帶來囂張,就像716案一樣,同樣的搶劫案,據**說,在之前的搶劫案中,沒有人反抗,8名罪犯屢屢得逞,最終為716**埋下了導火索。
如果公共汽車上的所有乘客都起來反抗,則被定性為相互攻擊或正當防衛。
相信這個問題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如果這8名罪犯犯下暴行,車上的乘客齊心協力,憑藉人數優勢,這些罪犯一定能夠**這些罪犯。
但如果發生衝突,肯定會有一些人受傷,那麼乘客會不會被定性為鬥毆?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相互攻擊的定義,法律規定,如果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並且雙方都沒有遭受非法攻擊,則這種打架將被定性為相互攻擊。
正當防衛是指在發生違法侵害時及時採取的防衛措施,或者在違法違法行為發生後為防止侵權而採取的行為,可以定義為正當防衛。
以716案為例,當歹徒對兩名女乘客施暴時,如果車內其他乘客起來反抗,就是典型的正當防衛過程。
這種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如果乘客不小心殺死了歹徒,或者超出了防禦範圍,造成重大損害,則會被定性為過度防禦。 這樣,當事人需要出庭接受法官的審理,並最終確定是否構成犯罪。
公交車司機是否有保護乘客安全的義務,開門讓歹徒進入是否構成犯罪。
說完公交車上的乘客,再說說公交車的司機,案件細節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表示,如果當時司機沒有開門,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他們認為,是司機導致乘客受到侵犯,司機更像是歹徒的**。 就司機的職責而言,作為公交公司的員工,他的工作原則是將乘客運送到指定地點,並確保乘客能夠安全到達目的地,並在必要時確保乘客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公交車司機面對持刀歹徒,在開門前被歹徒脅迫,因此司機開門的行為可以認定為無意。 此外,如果你認為如果你不開門,歹徒會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結合這些情況,檢察官會以此為依據進行最終審判和定罪調查,在大多數情況下,司機不會犯罪。
但這個案例也反映出,很多地區的公交司機缺乏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也許司機有更好的選擇。 對於乘客來說,在保護好自身安全之後,應該更加凝聚力,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
無論如何,犯罪分子都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只有遵紀守法、學法、拿起法律來保護自己,才是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