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星期四。
今天是中科院致遠工作的最後一天。 從發出告別郵件到今天,是我職業生涯中最輕鬆的兩周,和同事們聊天,吃飯; 想想你可以保留的任何證據,並迅速儲存它; 還有一點點交接。 聊天中,有朋友提到,不要只寫下已經申請的加班費,其實還有更多沒有申請的加班費,應該儲存下來。 如果你在仲裁時能爭取更多呢? 即使你不爭取,獲得申請過程的加班費也是乙個加分項,這可以增加仲裁員的心理傾向。 這是真的! 下班前乙個小時,忙了一會兒,把晚上8點、10點、12點還在溝通的很多人提交的工作成果截圖。 多虧了這位朋友,真話才更有價值、更有力量! 此外,我想提醒您辭職證書。 我之前盤點合法權益的時候就提到了“正常辭職證明”,前兩天也和侯遠確認了一下。 今天上午,員工關係來找我籤辭職證,辭職證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給我是上環節,一部分是公司保留的下環節。 上下兩個鏈結的主要內容是一樣的,一般情況下,我在下層鏈結籤了名,公司給我上鏈OK,但我還是仔細看了一下內容,下層鏈結還配上一行小字“我已經完成了辭職手續, 並且不再與公司有任何爭議”。你看,這不僅僅是乙份辭職證明,而是乙份“你同意與公司沒有爭議”的辭職證明。 於是我回覆了員工關係,除非我刪除了下乙個鏈結所附的描述,否則我無法簽署這份辭職證明。 員工關係怎麼敢擅自行事,氣憤地離開。 直到快要下班時,我才通知孔歪和侯媛,公司沒有提供辭職證明,勞系把上蓮發給我,正常的辭職證明就順利拿到了。 溫馨提示:如果與公司仍有勞動爭議,離開公司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每乙份檔案,簽好每乙個字,否則會不小心掉進坑里,給以後的調解和仲裁造成不利。
辭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