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畢節市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首次實施“人民調解+刑事和解”,成功辦結了一起刑事案件。 本案是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成立以來人民調解委員會首例成功案例,為更好地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輕罪治理樹立了“解決方案樣本”。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駕駛一輛小型汽車與行人胡某相撞,導致被害人胡某某在救援失敗後死亡,交警部門認定金某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在公安機關調查階段,被害人家屬堅決表示不接受調解,必須嚴懲金某。
案件移送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後,負責案件的檢察官對案件進行審查,獲悉金某某犯有過失罪,主觀惡意不大,認罪悔改誠懇,願意支付賠償金某,其違法犯罪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也在可控範圍內。 本案衝突的焦點在於雙方溝通不暢,被害人家屬誤以為金某某認罪態度不好,不接受調解。
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案結非常清楚,但辦案的最終目的是促進矛盾糾紛的實質性解決,確保案件結案。 “負責的檢察官說。 為妥善推動案件矛盾糾紛化解,儘量減少社會對立,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主動發揮調解制止糾紛的作用,與大方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調解案件,通過調解員的推理和檢察官對法律的解釋,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雙方達成刑事和解,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此案的成功辦案,也是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融入社會治理的主動性,兼顧天理、國法、人情,切實化解矛盾的生動體現。
據悉,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是檢察機關主動適應社會犯罪結構深刻變化,將輕罪管理作為重要的司法實踐課題,凝聚檢察院法制四大力量,共同建立的基層良法善治共同體。大方縣委。中心制定了《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實施意見》《大方縣賠償保證金制度》等協調合作機制,細化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正負聯動的工作程式和“兩法”對接的配套程式。 對事實簡單、證據明確的輕微刑事案件,要做到“快速處理、快速結案”,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 對於案件事實複雜、涉案人數多、存在爭議的案件,要做到“細查細辦”,做到複雜與簡單案件分離,合理縮短辦案時限。 通過一體化辦案,進一步統一執法規模,集中資源治理輕罪,切實推動結案,切實推動“懲”向“治”的轉變。
下一步,大方縣輕罪聯合治理中心將繼續聚焦社會治理需求,以辦案為根本,以推進善治為延伸,加大刑事和解與司法協助的適用力度,力求統一專業化、簡約化、質高效化,不斷提公升辦案效率, 提高辦事質量和效率,推動建立社會治理新格局。
貴州**天眼新聞記者羅華。
編輯:王芸。
二審何永利。
三審田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