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貨物和服務的採購中,由於部分採購商或機構對採購規定缺乏了解,在設定潛在供應商的資格條件時,可能存在一些違反法規要求的問題。 下面,我們總結了三家採購商或機構在設定潛在商家資質時比較常見的問題,並根據情況進行分析和建議,希望能幫助採購商或機構更好地設定潛在商家的資質。
問題 1:設定缺乏監管支援的資格要求
案例 1對於服務採購專案投標人應具備的特殊要求(資格要求)規定“首商須有3個以上(含)類似物業專案履約合同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規定。
【法律依據】。由於合同金額與營業收入直接相關,實質上屬於排除或限制中小企業進入採購市場的營業收入,構成“對首商實施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不合理條件”,不符合下列法律法規: 第五條、第二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四)款財政部令第87號第17條、《促進中小企業採購促進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4年第46號)、《財政部關於促進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24年第38號)第1條第(4)項, 以及《採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4年第22號)第十八條。
[建議]。在這種情況下,應取消對合同金額的限制,並要求**商家提供不超過2份類似的商業合同。 有的採購商還會把某個地區的業績或某個行業的表現作為資格條件並要求首商必須在某行政區域或某行業獲得一定獎勵才能參與採購活動,這是地方保護或行業封鎖的具體表現,不允許。
[案例 2]。對於某音訊會議系統採購專案,採購方要求潛在投標人具有音訊整合工程企業的服務能力等級資質。
【情況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音訊整合工程企業的服務能力等級資質由中國音響與數字出版協會制定並發布,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參加採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不得作為資格要求。
[建議]。只有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專案和市場准入證明(條件)才能作為潛在企業的資格要求。
問題2:**商人沒有資格要求
案例 1某單位購買IDC機房租賃服務,同時購買包括網際網絡接入服務在內的內容,不對**商戶設定資格要求。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國家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制度。 經營電信業務依照本條例規定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資訊產業主管部門或者電信管理機構核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未經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電信經營活動。 “IDC機房租賃和網際網絡接入服務是增值電信服務潛在承包者在參與投標前必須持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建議]。認真梳理採購商品和服務可能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業准入要求,確保無遺漏。
[案例 2]。安全專案沒有資格要求。
【情況分析】。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核發保安服務許可證。
[建議]。對安防工程投標人的特殊要求,應以“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向公安局備案的資格要求設定。 對於綜合性房地產專案,一般沒有特殊要求;用於綠化和清潔專案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可能被要求反映專案的相關性;其他特殊操作資質和特殊要求不應作為投標人的強制性資格。
問題三:設定的資質條件不適合專案採購需要
案例 1某單位專門從事小微企業職業資格證書印刷工程,投標人需具備甲級涉密防偽票據證書印刷資質。
【情況分析】。印刷小微企業的要求與具備A類涉密防偽票據證書的印刷資質相矛盾小微企業規模條件達不到A級涉密防偽票據證書印製資質申報門檻。
[建議]。如果證書確實有防偽技術要求,應重新選擇專案範圍如無防偽技術要求,可刪除A類涉密防偽票據證書印製資質要求。
[案例 2]。對於票據印刷工程,採購人設定了具有印刷業務經營許可證(含:出版物印刷)資格的投標人資格要求。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資質設定必須與採購專案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票據的印刷不涉及出版。
[建議]。票據、證書等非出版內容的印刷專案,投標人資格選擇具有印刷業務經營許可證(含:其他印刷品印刷),投標人資格選擇印刷專案圖書、雜誌、報紙具有印刷業務經營許可證(含:出版物印刷)。
好了,以上就是關於採購商或機構在設定潛在商家資質時比較常見的問題和情況。 歡迎大家點選***了解更多政治挖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