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27日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有26家藥企被評為“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行為。 為什麼這些公司被評估為不誠實? 哪些失信行為會被評定為“特別嚴重”或“嚴重”? 不誠信評估會對企業產生什麼影響? 國家健康保險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為什麼這些公司被評估為不誠實?
根據國家醫保局此前發布的《關於建立藥品**和招聘信用評價體系的指導意見》等檔案,要求對藥品回扣、壟斷漲價、擾亂企業採購秩序等失信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評估, 並在一定程度上暫停網上採購資格。
據國家醫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藥品採購的信用評價體系就像該領域的“交通規則”,藥品市場企業的首要和經營行為必須遵守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市場規則, 以及始終如一的質量和價格。
此次公布的26家醫藥企業自實施藥品**和採購信用評價制度以來,被評定為“嚴重”和“特別嚴重”。 據介紹,其中25起是因商業賄賂等回扣,如遵義百益藥業***向某縣人民醫院給予回扣等“福利費”,相當於355元160,000元。 華北藥業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採購合同,在集中採購中選用產品,嚴重影響了當地臨床用藥。
哪些失信行為會被評定為“特別嚴重”或“嚴重”?
藥品採購信用評價體系將企業失信行為分為“一般”、“中度”、“嚴重”和“特別嚴重”四個等級。 以毒品回扣為例,“同一案件累計行賄額在50萬元以上200萬元,或者單筆交易行賄金額在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認定為“嚴重”失信; “同一案件累計或者單次行賄超過200萬元”屬於“特別嚴重”的失信行為。
在司法判決中的賄賂案件中,雖然只曝光了某項藥品在個人、個別單位、個別地區的回扣金額,但實際上卻體現了藥品虛高程度**,藥企送來回扣和實施商業賄賂的錢,歸根結底還是要從虛高的藥品耗材中擠出來, 最後,是醫療保險和人們承擔了不該承擔的負擔。
這些公司的信用評級結果有何影響?
一般來說,“對不誠信的藥企會以書面形式進行提醒和警告,相當於犯了小錯誤,注重批評和教育;
例如,省級藥品採購平台將對相關藥品進行不可信資訊標註,醫療機構在下單採購時收到風險提示,限制企業參與省級藥品採購平台組織的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招標、線上採購等活動;
“嚴重”失信藥企將受到更為嚴重的實質性約束,如暫停涉案特定產品的聯網、投標或分銷資質,雖然只影響發生失信行為的個別藥品和個別省份,但已經對企業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特別嚴重的“失信”藥企將面臨暫停所有藥品耗材在案件發生地省份的網路上市、招投標或分銷資格的限制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懲罰”不是目標,關鍵是引導企業規範行為,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藥品**和採購信用評價制度也為失信企業糾正錯誤提供了清晰的路徑,如企業可以通過降價、退價等實際行為來修復信用。 例如,國家醫保局官網公布的《**採購資信評價“嚴重”和“特別嚴重”失信考核結果(一期)》公布了某公司,因為給予返利的問題被評定為“嚴重”不誠信,公司下調涉案藥品價格,並降低每箱藥品返利金額, 從而有效修復自身信用評級,實現相關藥物的持續正常化。
*:國家健康保險局。
編輯:莫凡。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