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索尼陷入了漩渦,因為它的一項公告引起了全球消費者的強烈不滿。 公告稱,由於版權協議問題,Playcation流媒體服務將在年底前刪除Discovery的所有劇集,已購買的使用者將無法繼續**甚至**內容將無法倖免。 這種情況就像國內**平台突然通知使用者,之前購買的周杰倫**都會被下架,不管是不是已經**本地**,都不可能**。 此舉無疑讓很多付費使用者感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
索尼最初的宣告沒有提到任何補償方案,這在網際網絡上引起了軒然。 不少受影響的消費者紛紛發聲,要求索尼退款作為賠償,不少海外知名博主也紛紛做出**譴責索尼此舉,質疑其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 迫於外界壓力,索尼於12月21日更新宣告,宣布已與迪士尼達成新的版權協議,相關電視劇集將不再下架。 然而,圍繞購買和使用數字內容的權利的爭議並未平息。
事實上,這件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多的關注,是因為它揭示了這樣乙個現實,即在如今的版權時代,無論是購買蘋果應用、主機上的數字遊戲,還是電影和會員,消費者往往忽略了製造商有權撤銷我們已經購買的內容這一事實,而這往往在冗長且鮮為人知的使用者許可協議中被悄悄迴避。
面對資本的力量,消費者尤其脆弱。 因此,當合法訪問被阻止時,乙個具有諷刺意味但真實的問題出現了:如果消費者已經為一段內容付費,但由於製造商的原因而無法正確訪問它,是否應該選擇使用盜版來重新獲得對該內容的訪問權,它是否仍然被認為在道德和法律上是錯誤的? 比如,如果索尼真的下架了探索頻道的所有劇集,或者是玩家在Steam上購買的遊戲因為賬號異常而無法玩,只能通過**盜版體驗完整內容,那麼本案中的“盜版”能不能理解為無奈之舉?
而且,現實中也存在一些情況,比如國內平台上線的一些電影被刪掉了,畫質不如盜版清晰。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使用者購買了正版副本,發現體驗不如盜版,他們可以簡單地責怪它使用盜版嗎? 因此,盜版問題的核心是與支付本身有關,還是與內容的本質屬性有關?
回到索尼的案例,一篇廣為流傳的文章的標題指出:“如果購買並不意味著擁有,那麼盜版就不是偷竊。 在當今的網際網絡時代,軟體、遊戲等數字內容已經成為各大公司的利潤來源,也是盜版受災最嚴重的領域。 在大企業市場壟斷下,消費者在購買和消費數字內容時,如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疑是乙個需要長期關注和關注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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