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強律師對賭博犯罪的研究,禁止抄襲和抄襲。
被抓到後,很多網賭**不承認那裡的**賬戶是自己的,有的沒有被定罪,有的最終因為各種原因被認定為**賬戶的所有者,最終被定罪。
要想對網路賭博定罪,首先要有證據證明嫌疑人有賬號,且賬號下有下屬會員或玩家。
我們在處理**網路賭博案件時,如果想贏得清白或最輕的懲罰,就必須掌握一些關於**賬戶的專業經驗。 由於網路賭博圈比較封閉,一些沒有處理過這類案件的法律人士可能不了解門口,這裡我就詳細介紹一些關於**賬戶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1.賬戶的重要性。
不同的投注**,賬戶資訊的內容也不同,一般包括註冊時的姓名、註冊的手機號碼、QQ號碼、繫結的銀行卡資訊、提現記錄、線下投注資訊等。
一旦賬戶中的某些資訊與嫌疑人相關聯,嫌疑人可能會被識別為賭徒。
2. 獲取賬戶資訊的三種常用方式。
賬戶的基本資訊儲存在賭博**的伺服器中,而博彩**的伺服器一般在海外,國內**很難獲得海外**的伺服器資料。
在實際辦案過程中,獲取賬戶資訊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方法:通過遠端巡檢,利用爬蟲等技術手段,遠端抓取海外伺服器中的資訊。
第二種方法:嫌疑人被抓獲後,供認自己的**賬號和密碼、**辦案人員、登入賬號和密碼,對**賬戶資訊進行電子資料核對,並以截圖的形式獲取**賬戶資訊。
第三種方法:通過嫌疑人查獲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裝置,發現**賬戶的登入記錄和登入資訊。
3.爭取清白時要注意的幾種情況。
賭博經營者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他們會在一定程度上通過技術手段使證據不會那麼全面和準確,雖然首先可能會通過技術手段獲得部分伺服器的資料,但這些資料會被加密、不完整,甚至會被篡改後出現錯誤的資料, 如:
,資料加密。
很多賭博平台都會對伺服器中的資料進行加密,比如我處理的某平台,**通過滲透和網路攻擊獲取了平台的伺服器資料,但真實姓名和提現記錄都是加密資訊。
虛假註冊資訊,**帳戶租賃,**情況。
在很多賭博平台,註冊時都會使用虛假資訊,假姓名、身份證號碼、不是自己實名制的手機號碼、帶銀行卡的黑卡。 比如我剛才處理的某個平台,它的**賬號就是購買者已經註冊的**賬號,**賬號的IP位址是在菲律賓註冊的,註冊時沒有離開菲律賓的記錄。
、更改和篡改伺服器的背景資訊。
在陝西某案例中,**通過遠端調查獲取了某平台的背景資料,想通過**賬號的登入IP位址確定嫌疑人的身份,卻發現所有**賬號的登入IP位址都是一樣的。
,則會定期清除伺服器資料。
很大一部分賭博**會定期清除後台資料,即使獲取了後台資料,也很難準確統計出賭博資金和非法所得的金額。
這就是我處理的張的情況。
四、切斷賬號相關性的方法:
在我接手的案件中,有五家網路賭博平台,包括某大洲、某部落格、某城市、某投資、某偉,通過各種手段獲得了**賬戶,但最終因為證據不足,我們贏了**賬戶,沒有將**賬戶認定為嫌疑人。
程式上:**帳戶**不合法。 找出程式的問題,並努力發現程式是非法的。
由於對賭博的反檢測意識較強,定期更換**、賬號、密碼是常態,一旦**被採取強制措施,**賬戶可能會被盡快封禁,無法正常登入。 因此,在很多案件中,由於時間緊迫,許多案件沒有證人在場,不製作光碟,或者製作的光碟不完整,或者沒有製作《電腦犯罪現場勘察記錄》。 如果遠端檢查的程式不合法,則不應採用通過遠端檢查獲得的帳戶資訊。
乙個。利用爬蟲通過遠端檢查獲取海外賬戶資訊,沒有法律依據。
這種利用爬蟲通過遠端檢查獲取海外**伺服器資料的做法存在合法性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國的網路主權,存在重大有效性缺陷。 根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國內偵查機關在境外儲存的伺服器上獲取電子資料的,應當委託伺服器所在國(地區)的執法機關按照當地法律程式,通過合法、適當的國際司法協助程式收集證據; 不得通過黑客或爬蟲獲取。
灣。我們的律師在審查遠端驗勘報告時,應注意遠端驗勘的流程和操作是否參照《公安機關刑事案件電子證據收集規範》的要求,按照《GA T756-2008資料化裝置證據資料發現和提取辦法》進行, 取證過程是否全程錄屏,是否在證人見證下進行遙距研訊,以及研訊過程是否有完整的錄影光碟。
在李等人網路犯罪案中,臨沂市某縣公安機關通過遠端巡查遠端抓取了境外**的伺服器資料,並製作了006號遠端巡查記錄,只有勘驗人簽字,沒有證人簽字,程式違法,最終推翻了遙檢記錄的證據, 案例編號:(2018)呂旭初204號。
三.要注意將遠端檢查的截圖壓縮成截圖。壓縮時是否計算其MD5值,是否計算其SHA256值用於錄屏。 電子資料提取的固定清單,是否有見證人的簽名等。 在陝西省某縣調查的某橙娛樂**賭博案中,出現了新北京**截圖md5值不同的情況,無法證明是同一份檔案。
如何推翻第二種方式獲得的**賬號截圖(自行提供登入賬號密碼)。 主要包括取證程式是否合法,證據形式是否合法。
有律師認為,只要有後台截圖,截圖中存在**賬號繫結的QQ號、銀行卡等資訊,就一定構成犯罪,這是不正確的。
在淮安開賭場案中,公安機關對**賬號繫結的QQ號、銀行卡等資訊進行截圖時違反程式,法院排除證據,最終未認定該賭博平台的**賬號為被告,未認定檢察院指控的150多萬元為違法所得。
長沙市雨華區還有一起徐某等人被查處的網路犯罪案件,由於違反程式規定,法院未採納截圖中的內容。 最終,法院沒有認定公訴人指控的四起涉案案件中被告人的人數、會員充值金額和違法所得。 案件編號:(2019)項XX行初730號。
在很多案件中,由於辦案人員缺乏經驗或技術條件不達標,在**賬戶取證時存在手續不合法的問題,我們的律師必須非常熟悉電子證據相關取證規則的要求,才能發現證據中存在的問題“網路賭博**犯罪(3)如何從電子證據中爭取無罪”。會有詳細的經驗介紹,如有需要,可以查閱張巨集強律師的文章**。
乙個。許多嫌疑人因其他原因被捕,但嫌疑人自己承認自己是某個線上賭博平台的第乙個,他們提供了後台登入賬號和密碼。例如,張某涉嫌洗錢,因為他的銀行卡流量涉及暗網交易,他被抓到,他承認自己做了,並提供了後台賬號和密碼。
灣。嫌疑人因某平台的**行為被逮捕,結果嫌疑人向**承認自己還在另乙個平台做**,並提供了另乙個平台的登入賬號和密碼。擷取其他線上賭博平台的賬戶資訊。
例如,在我處理的乙個案件中,嫌疑人因乙個平台被抓獲,結果他承認自己在其他四個平台上做過**,並且都提供了**賬號和密碼、**登入**賬號,並擷取了所有四個平台的**賬戶進行取證,顯示有200多條提現記錄, 但由於四台**伺服器在海外,無法收集相關證據進行確認。
切斷帳戶資訊的相關性。
*賬號內容一般包括姓名、QQ、手機號、郵箱位址、位址、虛擬貨幣錢包位址等。 如果能切斷此資訊與嫌疑人之間的聯絡,就有可能切斷**賬號與嫌疑人之間的聯絡。
*賬號繫結的資訊基本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實名登記。
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賬號繫結的QQ號、手機號、郵箱等為犯罪嫌疑人使用或與犯罪嫌疑人有關聯。
去年,我接手了河南某平台**的案件,嫌疑人拒絕承認乙個**賬號是自己的,因為QQ號、手機號、郵箱等資訊都不是嫌疑人,一開始**並沒有找到實質性的證據,直到通過QQ號中的**號內容進入了賭博**賬號, 我發現乙個***和***的頭像就是嫌疑人本人**,在發現這個證據的相關性後,**敢於拘留嫌疑人。
另一起案件中,鄭某某、周某某、詹某因為QQ號的註冊手機號和軌跡資訊被抓獲,三人起初承認犯罪,但最終都因為證據不足而被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X檢察院不起訴2021年第86號。
我們的律師應掌握IP位址、MAC、網域名稱、IMEI位置等資料和軌跡的相關性判定,注意在使用**IP、跳轉等情況下IP軌跡的相關性中斷的識別。
**如果賬戶繫結銀行卡、支付寶等資訊,我們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審查是否有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情況:
a. 注意這些銀行卡、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是否為自己使用,是否隨身攜帶資金,這些銀行卡是否被扣押。
灣。是否有證據證明向被告付款的賬戶是涉案賭博**控制的賬戶。
三.是否有證據證明資金流入的性質是**佣金。
在辦理案件時,要注意多個**被抓的情況,注意同乙個賬戶也已經支付給其他**,以及其他**承認該賬戶是賭博平台賬戶的情況,也要注意支付時間是否規律,比如固定在每月的次數到轉賬次數。
能否證明犯罪嫌疑人已登入**賬號。
在很多案件中,公安機關沒有對涉案**賬戶、QQ、網上銀行等賬戶的登入資訊IP和MAC位址進行取證,甚至有的案件中,相關電子裝置沒有被扣押。
在某平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胡供認自己沒有登入**賬號,但公安機關在其查獲的電腦上發現了登入該平台的網際網絡資訊,發現嫌疑人360賬號的賬號名稱與**賬號名稱相同, 這對犯罪嫌疑人不利。
在處理案件時,我們要審查使用什麼裝置登入**賬號,電子裝置是否被扣押並提取到登入記錄中,是否有登入IP位址的相關證據。
在我去年在江蘇辦理的某平台**案中,我們發現,在公安機關提供的賭博**背景電子資料中,**賬戶的IP位址是在菲律賓註冊的,而在此期間,被告人並無離開菲律賓的資訊。 因此,可以證明該**賬戶不可能是被告註冊的,在公安機關提供的該**賬戶最近五次登入軌跡資訊中,登入地點在廣州,而被告在此期間不在廣州而是在深圳,並提供了在深圳的相關消費記錄。
案例:在公安機關提供的背景資料中,有注:如果需要解封在菲律賓登入的IP位址,需要聯絡客服並提供身份證**,而在護照資訊中,被告沒有離開菲律賓的記錄。
5.努力被認可為玩家賬戶,而不是**賬戶。
對於某些賬號,如果無法將**賬號的內容與被告分割開來,就需要考慮該賬號的性質是否可以認定為玩家賬號,或者是否無權開發離線**的玩家。
在某些平台上,有**賬號和玩家賬號,不同的賬號有不同的許可權。 在一些平台上,雖然**賬戶和玩家賬戶是同乙個賬戶,但證據不足,因為沒有證據接受投注,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開發已經下線。 即使有證據證明**賬戶與嫌疑人有聯絡,但很多情況下,**賬戶的內容並不全面,無法完全證明下線數量、賭博資金金額、提款金額
在很多案件中,**賬戶的內容並不全面,無法充分證明下線數量、賭博資金金額、提款金額,導致案件不符合起訴和定罪條件。
張洪強律師**其他文章:
網路賭博犯罪研究(1):從賬戶中爭取清白
網路賭博研究**犯罪(2):從懺悔中爭取清白”。
網路賭博犯罪研究(三):從電子證據中爭取清白
網路賭博犯罪研究(4):從被抓的原因中爭取清白
網路賭博犯罪研究(五):從推廣和引流中爭取清白”。
網路賭博犯罪研究(6):減少賭博資金和非法收益 - 保全財產
線上賭博**犯罪研究(7):減少下線數量”。
網路賭博犯罪研究(8):賭博中刷水刷牙的定性問題
作者:張洪強律師,**禁止抄襲。 張洪強律師專注於賭博直播網路犯罪的研究。
張洪強律師對賭博犯罪的全方位研究,有興趣的可以搜尋張洪強律師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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