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瑤從舅舅那裡收到了**,得知了父親去世的訊息。 雖然她對這位父親沒有太多的感情,但她從未真正感受到過心中父愛的溫暖。 但眼淚還是不知不覺地滑落,失去父親似乎在她的生命中留下了無法彌補的缺口。 楚瑤決定穿麻布孝送父親走最後一程,雖然父親從來沒有對她負責過,但畢竟父女相稱,她還是要盡職盡責。
葬禮結束後,她的叔叔異常熱情,把她拉到一邊告訴她:“瑤瑤,你父親一共留下了2000萬動產和不動產,只要你放棄爭奪遺產,他就會給你75萬。 顯然,大爺是為繼母遊說的,楚瑤無意爭奪遺產,便答應了。 並簽訂了協議,其中規定:她拿到75萬元後,無論以何種理由,都不能繼承父親的遺產,包括不知名的部分。
協議籤完畢後,楚瑤回到了自己的居住地。 她以為舅舅很快就會把錢寄給她,但一年過去了,承諾的75萬還沒到。 此外,她聽說,在這一年裡,她的祖父和繼母,以及她繼母的兩個孩子,為遺產打官司,並分配了她父親的遺產。
楚瑤並不貪心,就算是聽到這些訊息,她心裡也從來沒有任何波瀾,哪怕她知道那些傳承本來就有她的一部分。 可是她離不開舅舅許下的75萬,她又不是傻子,哄不了。
於是,她找到了舅舅和繼母的理論,他們不僅從來不提那七十五萬,還誣衊她是私生子,她有什麼面子繼承遺產? 楚瑤大怒,本來她不在乎錢,可是現在,對方不但侮辱了她,就連她母親也侮辱了她。 她無法吞嚥。
早在1984年,褚洪恩和孫偉在乙個小山村舉行婚禮,村民們紛紛前來赴宴,送上最誠摯的祝福。 婚禮雖然很簡單,但有村民的祝福,祭天拜地,拜父母,按照當地習俗算是儀式。 當時,他們以為抽獎只是一種形式,與婚後生活無關,所以省去了麻煩。 然而,孫薇做夢也沒想到,現在省下這個麻煩,將來會給女兒帶來更多的麻煩。
婚後一年,孫偉生下了女兒瑤瑤,瑤瑤兩歲那年,楚洪恩外出打工,再也沒有回來。 孫偉在家等了多年,漸漸心灰意冷,於是再婚,把楚瑤託付給姑姑照顧。 楚瑤的姨媽對她很好,她在姨媽的照顧下度過了一段快樂的時光。
楚瑤長大**後,姑姑不幸因病去世。 這個時候,楚瑤已經能夠養活自己了,她也不去找父母。 但他偶爾與父親接觸,但他並不親近。 此時,楚洪恩不僅聲名鵲起,還再婚生了一兒一女。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繼母之所以給楚瑤貼上私生女的標籤,就是為了利用孫偉和楚洪恩沒有登記結婚的漏洞。 楚瑤可不是被別人操弄的軟柿子,她不能讓他們誣衊自己是私生子,她要拿回原本屬於她的一切。 楚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遺產。
庭審當天,法官鄭重宣布**。 楚瑤坐在原告席上,看著被告席上神情肅穆的叔叔和繼母。 法官向楚瑤詢問了她的上訴情況,楚瑤堅定地表示,她要求重新分割遺產和繼承她父親應該屬於她的財產。
法官仔細聽取了雙方的陳述,並審查了協議的內容。 最終,法官裁定該協議在法律上有效,但也發現了協議中的乙個缺陷——即叔叔和繼母欺詐性地未能履行協議。 法官決定撤銷協議,並要求叔叔和繼母退還楚瑤的75萬元賠償金。
在法庭上,楚瑤得到了她應得的正義,她的努力沒有白費。 她的堅持讓她回到了屬於她的地方。 這也提醒我們,在面對繼承糾紛時,一定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能輕易讓別人侵犯。
何大爺的觀點:
1.楚瑤應該堅持爭取她應得的遺產。 雖然她對父親沒有太多的感情,但作為父親的女兒,她有權繼承父親的財產。 叔叔和繼母不履行諾言並詆毀她的身份是不公平的。 楚瑤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確保她得到應得的遺產份額。
2.楚瑤可以選擇放棄爭奪繼承權。 雖然舅舅和繼母對她不公平,但楚瑤並不貪心,也不在乎錢。 她可以選擇不追求遺產的分割,擺脫與他們糾纏的煩惱。 對她來說,重要的是過好自己的生活,不要為了一點財產而陷入無休止的戰鬥中。
杜阿姨的觀點:
1.楚瑤應該堅持爭取她應得的遺產。 雖然她對父親沒有太多的感情,但這並不意味著她不應該繼承他的財產。 舅舅和繼母的誹謗,不肯給楚瑤應得的錢,是對楚瑤的不公平待遇和欺騙。 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繼承她的遺產,並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
2.楚瑤可以選擇放棄爭奪繼承權。 雖然舅舅和繼母的行為不公平,但楚瑤心裡已經放下了父親的感情和財產。 她可以選擇不追求這筆錢,這樣她就不會繼續陷入複雜的戰鬥中。 她可以在心中找到平靜和幸福,而不必為金錢所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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