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貴州省天竺縣發生一起離奇案件,8月15日,天竺縣派出所接到專案**,警方稱,已經挖出他去世多年的老母親的墳墓。
在中國,挖墳墓是不能容忍的,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合理上。 警察楊先生不在家,一直在外地工作,母親的墳墓在貴州老家。 事故發生當天,楊先生的朋友告訴楊先生,鄰居上山時,看到楊先生母親的墳墓被撬開了。 聽到噩耗後,楊先生立即安排行程,回家檢視情況。
匆匆趕回家後,楊先生發現老母親的墳墓真的被挖開了。 因為母親已經去世多年,平時清明節只有楊家才會來給母親的墳墓燒香,而且墳墓在山上偏僻的地方,楊先生實在想不懂,誰會挖母親的墳墓? 挖墳墓的目的是什麼? 墳墓是什麼時候挖的?
楊先生的母親去世已經很多年了,早年楊先生一直忙於創業,幾乎沒有時間陪伴母親履行孝道。 後來,他開始了成功的生意,並為母親服務了幾年,但他的母親因身體疾病而離開。 對於楊先生來說,這一直是一件非常令人遺憾的事情。
母親離開後,楊先生逐漸將事業重心放在了他工作的地方,除了每年過年和過節回來,在母親的墳墓上放香外,他基本上沒有回老家。 這一次他收到了朋友的**,楊先生一開始還以為朋友在開玩笑。 回到家檢視情況後,他發現母親的墳墓真的被挖開了,不僅如此,可惡的盜墓賊還帶走了母親的一部分骨頭。 楊先生報警後,**趕到現場檢視情況,發現盜墓賊除了部分骨頭外,並沒有帶走陪伴楊先生母親的一些**首飾。
* 我也覺得很奇怪,一般來說,大多數盜墓賊都是為了錢而偷墳墓的。 如果你是職業盜墓賊,如果你做了這樣的事情,楊先生在墳墓裡為母親準備的**首飾應該被偷走,而不是留在現場。 因此,調查的最初方向是從一些與楊先生家人一起度假的鄰居開始調查。 但是我走訪了很多家庭,但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證據。 而且因為楊先生創業後,基本都在其他地方打工,很少回貴州老家。 所以我不太了解我的鄰居,更不用說任何節日了。 至於楊先生的母親,生前也是乙個非常慈善的老人,沒有和村里任何人過節。
而就在**到處走訪調查的時候,正在家中焦急等待案件調查結果的楊先生,突然接到了乙個電話**。 這通電話是劉姓朋友打來的,劉先生失蹤多年,劉先生說,他對楊先生母親的墳墓被盜一事有所了解。 楊先生接到這樣的**後,第一時間把情況告訴了大家。 這立刻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從這次的訪問來看,這個盜墓賊並沒有故意從墳墓裡偷錢,看來他不是楊先生家鄉的鄰居。 在這種情況下,乙個所謂的知情人突然出現,他也聲稱對楊先生母親的墳墓被盜一事了解很多。 **立即將目光投向了這位劉先生,並將這位劉先生列為重要嫌疑人。
楊先生收到**後,心中也對這位劉先生產生了不少疑惑。 一方面,劉先生和楊先生確實是以前認識的老朋友,但兩人已經10多年沒有聯絡了。 劉先生家和楊先生家相距甚遠,很多住在楊先生家附近的鄰居,聽別人說後,還知道楊先生母親的墳墓是被挖出來的。 **提醒楊先生,你可以先穩住這個嫌疑人,不要透露你報警的事情。 楊先生也跟著**的提示,通過各種方式與嫌疑人交談。
楊先生首先問了這個問題,劉先生是怎麼知道這件事的? 對方給出的答案是,自己在路上碰巧認識所謂的朋友,正好有人在盜墓。 因此,他與盜墓生意有過一些接觸,還說挖楊先生母親墳墓的人恰好認識他的朋友。 同時,劉先生還表示,他願意充當中間人,幫助楊先生與盜墓賊談判,看看能不能找回楊先生母親丟失的骨頭。 在**的提示和幫助下,楊先生決定暫緩行動,按照嫌疑人的陳述行事。
第二天,犯罪嫌疑人打電話**告訴楊先生,盜墓賊說可以歸還楊先生母親的骨頭,但要求楊先生準備20萬元現金。 楊先生同意後,嫌疑人表示,他讓楊先生先從銀行取現金,並安排三天後與楊先生見面,一手交錢,一手交骨頭。
交易當天,**早早安排好了車輛,便衣跟著楊先生。 楊先生拿著現金放進車裡,開車到嫌疑人說的目的地,到達後給嫌疑人**打電話,對方說位置不對,讓楊先生換個地方。 楊先生按計畫服從了,換了個地方後再給劉先生**打電話,劉先生說盜墓賊不方便,要換個地方。 迴圈往復,換了七八個地方,幾乎整個天竺縣,楊先生已經開始失去耐心,嫌疑人終於確定了最後乙個地方。 打完最後一通電話後,嫌疑人讓楊先生把現金帶到天竺劇院,並說這真是最後一次換地方了。 無奈之下,楊先生拿著現金驅車前往天竺劇院,與此同時,一直在嫌疑人劉先生家樓下等候的民警發現,**結束通話後,劉姓嫌疑人也從家中出發。
但讓**感到奇怪的是,劉姓嫌疑人沒有攜帶任何物品,他直接空手而歸。 按理說,如果骨頭真的是他偷來的,那麼當他打算和楊先生交易時,他應該帶著骨頭去劇院交易。 現在他兩手空空,什麼都沒帶,要麼是**調查的方向有問題,要麼是劉姓嫌疑人有其他同夥。 **跟著劉姓嫌疑人走了一會兒後,竟然發現了同夥,發現一名黑衣男子騎著電單車,手裡拿著乙個包。 當他騎車經過劉姓嫌疑人時,他直接將隨身攜帶的包交給了嫌疑人,然後騎著電單車離開了。 劉姓嫌疑人淡定地拿著包,朝著戲院的方向走去。
這時,在劇院附近埋伏了很久的警察,看到嫌疑人朝劇院方向走來後,迅速將嫌疑人圍住,一起將其拿下。 之前騎電單車的黑衣男子也被路口埋伏的民警攔截,涉案兩人很快被抓獲。 **在隨後的審訊中,兩名嫌疑人供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就在案件即將決定之際,第三名嫌疑人出現了。 然而,第三名嫌疑人並沒有因犯罪而被捕,而是跑到警察局自願投案自首。 至此,本案三名肇事者均已正式入網。
在後續審訊過程中得知,本案自始至終路上都沒有所謂的盜墓賊,從一開始就是這個中間人,劉姓嫌疑人自編自導自演。另外兩名肇事者是劉姓嫌疑人的朋友,三人之前在一次晚宴上喝醉了,劉姓嫌疑人牽頭策劃了盜墓案。 這三人之前都有犯罪記錄,主謀者是早年因吸毒被捕的劉姓嫌疑人。
後來,我在監獄裡遇到了這兩個人,他們三個都是極其兇惡的人,普通人甚至想不到盜墓這樣的事情。 甚至有對墳墓的恐懼,但這三個人,尤其是劉姓嫌疑人,既不尊重法律原則,也不尊重人情。 他們三人一開始就打算偷走楊先生母親的骨頭,而且從一開始就計畫好了,以後還要勒索這個楊先生。 只是他們沒想到,楊先生在發現母親的墳墓被盜後,選擇第一時間報警。 這些人的後續作案過程,幾乎是在**的眼皮子底下進行的。
至此,案件已基本確定,所有肇事者都已被抓獲,但對於楊先生來說,還有很多事情他無法理解。 比如楊先生已經和劉姓嫌疑人十幾年沒有聯絡了,為什麼劉姓嫌疑人會選擇挖母親的墳墓來勒索自己。
根據劉姓嫌疑人的供述,他之所以選擇勒索楊先生,是因為楊先生之前欠他3000元。 楊先生聽到這句話更是一頭霧水,這些年自己創業成功了,而且在國外工作多年,家鄉幾乎沒有債務問題。 更何況,這3000塊錢對楊先生來說根本就不值一提,他怎麼可能為了區區3000元就向別人借錢呢?
無論楊先生如何回憶,他都想不起自己曾向嫌疑人借過錢。 在反覆追問下,劉姓嫌疑人表示,楊先生欠他的錢是10多年前。 而且不是他把錢借給了楊先生,而是楊先生創業成功後,本來應該給自己分紅和股份的,但楊先生沒有信守諾言。
這3000元是我當年投資股票的錢,也是按照當年的股價來計算的,今天肯定是3000多元。 **後來我找到楊先生,問有沒有這樣的事情,楊先生說自己創業的時候沒有向任何人借錢。 當時,他能夠成功創業,還用家裡的積蓄賺了本金。 他從來沒有向別人借過錢,劉姓嫌疑人說的3000元股權錢,是楊先生第一次聽說。
後來,**也做了大量的調查,拜訪了當地很多人,身邊的很多鄰居都說,楊先生早年沒有從別人那裡吸收所謂的股份,也沒有向別人借錢。 由此可見,劉姓嫌疑人剛才提到的所謂3000元,不過是他為自己找的犯罪藉口而已。
根據**的調查,劉姓嫌疑人早年非常懶惰。 十多年前,楊先生在貴州看到了這個投資網點,開始了金礦的風險投資。
一開始,我也遇到了困難,但後來我靠著自己的個人努力成功地創業了。 劉姓嫌疑人遇見楊先生的時候,正值楊先生創業初期,當時他剛剛開了一家小廠。 嫌疑人劉姓,當時在楊先生的工廠應聘保安工作,兩人當時相識。
然而,隨著楊先生業務的增長,他的重心逐漸轉移到了其他城市。 而這個姓劉的嫌疑人,後來因為懶得幹活,沒有保住工作,還吸毒成癮,最後因吸毒入獄,出獄後也不想再努力了。 這時聽說楊先生的生意越來越興旺,公司也越來越大,心裡很是嫉妒。
他覺得楊先生和自己是同乙個地方,早年兩人起點相似,但現在楊先生能當企業家,他還是小地方打零工,越想越生氣。
在這種情況下,他開始構思敲詐勒索。 正好,我之前在監獄裡遇到的兩個獄友,乙個很強壯,乙個很聰明,有一天他們三個人坐在一起喝酒的時候,他把自己的計畫說得一清二楚,決定做一件大事,向楊先生勒索一筆錢,這樣他以後就可以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這筆錢上。
俗話說,天網氣勢磅礴,疏忽大意不漏風,這個劉姓嫌疑人因為個人一己私,做了挑戰公安良俗的事情,丟了人底線,觸犯了法律,最終的結果從一開始就注定了。真是可笑的是,他們犯了案子,還想躲避世人,想逃避法律的懲罰。 他有手有腳就不好工作,僅僅因為個人的嫉妒,就做出這麼瘋狂的事情,最後只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另外兩個同夥也是如此,他們隨時都應該為美好的生活而奮鬥。 懶惰的人,想違反法律底線掠奪別人的財產,最終肯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