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來,兩會期間,已有代表或委員提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落實現行售房制度,防止房屋質量缺陷、未完工、逾期交付、房地產企業跑路等,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近15年來,這麼多代表委員提出的廢除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提案之所以沒有被採納,主要原因是目前取消期房銷售和實施既有房銷售的時機和條件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也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
首先,市場存在供需失衡,市場實際情況是一段時間內80%以上的房屋銷售,一旦倉促取消期房銷售,可能會造成市場起伏。
其次,房企直接融資渠道未完全打通,容易導致房企資金鏈緊繃,預售資金佔房企資金的40%以上。 而且,現在房地產處於下行週期,房地產企業處於清算階段,現金流緊張,銷售收款下降,融資不暢。
筆者認為,上述專家的話實在是站不住腳。
首先,如果商品房是一種商品,成本和供求關係決定了最佳和利潤,而願意投身房地產開發的企業,是否有前期資金是你們專家應該考慮的事情? 或者,如果你願意購買預售商品房,你可以再做一次。
其次,如果商品房是金融產品,從制度的角度來看,資本市場應該由我們來監控,為什麼不停止明顯的賣空呢?
第三,房企倒閉與銀行經營有關,這是由聖斗小民主導的嗎? 如果銀行一方面還是要賺開發貸款的利息,另一方面還要賺個人貸款的利息,那麼就應該承擔這個風險,而利益明顯的第三方只享有權利,不承擔任何責任,這哪個行業可以呢?
第四,一直喊著房地產回歸商品屬性,那麼他的漲跌將結合商品的週期來決定,看不見的手只需要繼續觀察資本的異常干預,及時停止投機,如果沒有人投機,房價、農產品等民生產品怎麼會波動? 收入上公升了,如果作為必要,房價回到合理位置,自然會有人買,還有什麼辦法呢?
想了想這些,樓盤預售還是個問題嗎? 汽車、手機、遊艇等,很多都是預售的,但不是必需品。 商品房是否是必需品,這在討論之前不是很清楚嗎? 澄清後不能好好指導嗎? 只談論預售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