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新規明確,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使用者同意,使用智慧型快遞箱和快遞服務站投遞特快專遞屬於違法行為,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 有快遞員抱怨說,以前30分鐘送達的快遞員,現在要從早上9點工作到晚上9點,整整12個小時,收入卻只增加了60元。
快遞送達方式的新規引發巨大爭議,“快遞員獲悉新規兩天後離職”的話題多日霸熱搜。 當然,受新規定影響最大的是快遞員群體。 “未經使用者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型快遞箱和快遞服務站投遞特快專遞屬於違規行為”,看似只是一件**事,但實際上意味著巨大的通訊成本。 例如,如果使用者不回答**,或者不在家,要求快遞員將貨物送到門口,就會影響快遞員的送貨速度,最終影響他們的收入。
不僅快遞員抱怨,身為消費者的網友也不支援這項新規定,不少網友認為不需要送貨上門,上班族白天不在家,下班後在快遞櫃取快遞很方便,不僅對自己方便, 也方便了快遞員,也節省了社會資源。
這個原因其實很簡單,如果乙個行業監管過度試圖取悅消費者,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一件好事。 2023年中國快遞業務量完成1320億件,營業收入為12萬億元,同比增長19%4% 和 143%,年人均快遞使用量在90件以上。 在這樣的趨勢下,許多快遞公司和快遞站都面臨著人手不足的問題。 智慧型快遞箱和服務站的出現,並不是因為快遞員懶得多走幾步,而是為了順應行業發展的現實需求。 如果提出“一刀切”的剛性要求,無疑只會加劇行業矛盾,損害使用者自身利益。 事實上,有網友表示,新規實施後,他們的快遞速度明顯放緩。 與送貨上門相比,這或許是使用者最大的痛點。
行業政策不可能讓所有利益攸關方都滿意。 快遞公司總是希望以最低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員工希望以更少的勞動強度獲得更高的收入,使用者希望以最低的**購買最好的服務。 當這些訴求相互衝突時,產業政策只能盡可能地維護各方利益的平衡,而不是要求完美。
使用者真正需要的是尊重,而不是過度的奉承。 所謂尊重,就是對服務的互惠和最高的質量,以滿足使用者的合理需求。 有人說以前是送貨上門的,現在怎麼能隨便放在快遞櫃裡呢? 當你問這個問題時,你應該考慮購物的成本是否也降低了。 事實上,快遞行業競爭激烈且多元化,一些快遞公司一直實行優質的送貨上門服務,使用者完全自由選擇,但那是另乙個價格。 明明不一樣,卻要求同樣的服務,對使用者過度奉承,對快遞員不公平。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新規的初衷是規範行業發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但人民的聲音也應該被聽到。 多家快遞公司表示,“送貨上門是一種標準化服務”,這是為了樹立更好的形象,但企業也應該考慮如何保護員工的切身利益,而不是讓他們成為剝削的物件。 對於老年人、孕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快遞公司也應推出多元化服務,以滿足不同的需求。 取所需遠比“一刀切”更符合市場規律。
春城晚報-開平新聞首席評論員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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