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大專項行動”。
1. 校園及周邊環境。
安全治理專項行動。
深化“三大專項行動”。
1. 校園及周邊環境。
安全治理專項行動。
鞏固四項成果。
鞏固校園安全建設實效。
組織開展校園保安“四百”建設和“四一工程”建設“回頭看”,推動解決專職保安員、“學生防護崗位”、校園封閉管理、一鍵報警、一流監控維護管理等疑難問題。
鞏固學生防溺水工作的成效。
會同有關部門,以防溺水“1+4+1”工程(即開展普及游泳教育行動和“潑水”行動+加強防溺水“四個一”設施建設+堅持為學生和家長上同樣的“防溺水課”)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2024年中小學生預防溺水聯合專項行動, 從而為學生築起防溺水的堅固安全防線,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加強重大考試的安保效能。
繼續組織開展“考試保護行動”,嚴防和打擊有組織的作弊活動,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高考、高考等重大考試安全、穩定、順利進行。
鞏固學生家長安全教育的有效性。
組織人民警察深入校園、社群、村團體,以反欺凌、反詐騙、反毒害、心理健康教育為重點,以學生和家長為主要物件,開展一系列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提公升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學生、家長安全防範意識。
提公升四種能力。
提高調查和控制學校衝突風險的能力。
加強矛盾風險排查處置措施,對被調查涉及學校和學生的矛盾糾紛、風險實行賬本管理,按分類分級處理,推進實施干預防範措施,防止形成實害。
提公升校園周邊綜合改造能力。
會同相關部門,在校園周邊建立集中整改與常態化治理相結合的綜合整改機制,明確任務分工、整改形式、時間安排。 嚴肅查處收留未成年人違法違規行為,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嚴厲打擊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校園食品安全。
提高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能力。
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校園暴力事件和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農村校園巡護和應急處置措施,加強應急準備,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能迅速處置。
提高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實施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校園內區域交通安全、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三大改善工程”。 制定“一校一策”交通組織優化方案,規範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 加強巡控,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引導學生文明守法出行。
創新四項舉措。
建立涉及學校和未成年人的案件。
研究與判斷審查機制。
總結分析問題原因,推進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落地,堵住安全防範漏洞,有效防範涉及學校、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
建立定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機制。
形成報告並報送黨委**及有關部門,並帶動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推動完善校園安全綜合管理機制。
建立規範的校園安全指導體系。
省公安廳制定了規範化的校園安全管理台賬模板,供各地參考使用; 制定規範的監督檢查工作規範,明確工作要求、任務清單、監督檢查模式,形成自上而下推進校園安全工作的閉環管理機制。
建立“最小應急單位”處置機制。
推動建立“1分鐘自救、3分鐘互救、5分鐘增援到位”的“最小應急單位”處理機制,對校園安全突發事件進行應急響應。
完善兩種機制。
推動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緊緊依靠地方黨委領導,充分發揮治安職能作用,推動建立系統治理、源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國,構建保護機制體系; 推動建立鄰里監護和監護機制; 推動對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實施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等保護措施; 推動建立校領導主導的校園預防、預防自殺、防霸凌機制; 推動加強12355**建設、宣傳聯動和反欺凌舉報**; 推動開展重點行業場所預防和處置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專項工作。
推動完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機制。
積極參與平安辦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未成年人教育扶持機制,及時干預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加強涉案未成年人教育轉化,加強打擊未成年人犯罪,加強重點行業和場所管控; 重視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