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三位來自浙江的遊客興致勃勃地來到三清山,他們擅自登上巨蟒峰,下山時,本以為會迎來鮮花和掌聲,沒想到卻被戴上了三副手銬。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三人因未經授權攀登而受審。 其中,兩名男子被判入獄,女子被免除刑事責任,同時三人還需支付600萬連帶賠償金。
爬山也有可能構成犯罪嗎?
這三個人都是因為“攀登”的興趣而走到了一起,直到2017年3月他們才見面。
提出這個想法的人張永明認為,室內攀岩和室外攀岩根本不具有挑戰性或刺激性。
當他說出這個想法時,毛偉明和張魯附和,志同道合的人立即組成了登山三人組,在全國各地尋找令人興奮的山脈。
他們找了又找,終於找到了江西三清山的巨蟒峰。 巨蟒峰的高度只有128公尺,卻如擎天柱一般,薄而高聳,直衝雲霄,是經過三億年鬼工形成的自然景觀。
更重要的是,通過他們的研究,他們發現從來沒有人成功挑戰過巨蟒峰,甚至法國人阿蘭·羅伯茨(Alain Roberts)在2001年只爬了60公尺就輸了。
攀岩三人組以為艾倫·羅伯特已經登上了70多座摩天大樓和懸崖的頂端,被譽為世界上第乙個徒手攀登的人,如果他成功了,他將成為攀岩界真正的英雄。
每當想到這裡,他們熱血沸騰,但也有一些顧慮。 地質學家在2001年進行了評估:由於岩體的風化作用,借助器械攀岩,不僅不利於運動員的人身安全,而且對巨蟒峰危害很大
換句話說,從2001年開始,攀登巨蟒峰已經成為業內的普遍做法:不允許。
但這樣的顧慮還是被幻想的光輝沖淡了,他們已經做好了被抓的準備,甚至還放出了狂言:去三清山坐牢也是他們的夢想之一。
三人商定後,張永明開始準備各種登山工具,考慮到巨蟒峰附近可能有更多的崗亭,於是決定趁著夜裡爬,等日出再欣賞美景。
4月初,他們來到現場踩踏現場,一進入景區,就無視各種警示牌,盲目奔向自己的夢想。
踩到現場後,他們精心策劃,經驗豐富的張永明在先,另外兩人跟在後面。
5日清晨,登山三人來到巨蟒峰腳下,興奮而謹慎地向“犯罪之路”出發。
嚴格來說,他們三人並不是徒手攀登,甚至讓攀岩界為難,他們先是用無人機在岩體中突出的岩石上套上繩索,起到保護作用。
攀岩界也達成了共識。重要的不是你是否到達頂峰,而是你如何到達那裡言下之意是,從下到上的整個過程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力量。
更有甚者,張永明和毛偉明隨身攜帶電鑽、柱塞等輔助工具,但電鑽的聲音太大,還沒到山頂就引起了遊客的注意。
遊客抬頭一看,發現有人在攀登巨蟒峰,驚呼一聲,也吸引了景區的管理。
他們聚集在山腳下,**這次表演要逃到監獄裡,同時又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危,有人不安地喊道:“下來,太危險了! ”
但張永明三人卻沒有在意下面的喊叫聲,專心致志地向著山頂爬去。
為了不嚇到他們,管理層還在山腳下伸長脖子拼命喊叫,但無濟於事,最後才把喇叭拿來。
透過喇叭的喊聲,毛偉明低頭看了看警車,這才意識到不對勁,心中一怒,勸說張永明:“兄弟,要不我們下去吧。 ”
想往下走就往下走,是男人就往上衝,想當英雄就不能放棄。 張永明漫不經心地說道。
這期間,張璐根本沒有退縮,或許她想,天塌下來了,上面還有這些人。
最終,毛偉明以同樣的方式返回,張永明帶著張璐登上了頂峰。
為了紀念這個特殊的時刻,兩人開啟無人機拍攝,時而站著,時而坐著,時而揮手,當他們滿足了拍攝的慾望時,在眾人的勸說下,兩人下山了。
沒想到,他們下山的時候,看到毛偉明已經被警察控制了,兩隻手自然被銬在手腕上。
張永明疑惑道:“這就是我們現在的位置,還有獎勵,你怎麼給我們扣上了。 ”
很簡單,在提前下山的王偉明的背包裡,發現了錘子、膨脹釘、電鑽、岩釘等工具,巨蟒峰是古峰,國家重點保護景區。
審訊過程中,張永明也承認是毛衛明幫他拉繩子固定的,但張璐的力氣不大,所以他沒有參與這一環節,這最終幫助張璐越獄。
他們攜帶工具摧毀名勝古蹟和古蹟,他們將被監禁。 但經過專家的調查,發現這三個人並沒有搞破壞,而是乾脆摧毀了巨蟒峰。
通過無人機勘測,在巨蟒峰山發現了26個巖釘,這些岩釘都處於危險地形,難以攀登。 地質學家已經確定,他們的行為對巨蟒峰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破壞。
其中,在釘子時,他們也使用了膨脹螺釘來增加摩擦力,膨脹螺釘會加速巨蟒峰的侵蝕過程。
更關鍵的是,要害關節處釘著4顆膨脹螺絲,很可能導致巨蟒峰坍塌,一旦有乘客經過,後果將不可估量。
當這些證據擺在張永明等人面前時,他們不明白為什麼爬起來就要坐牢? 張永明也生硬地回應:“攀登珠穆朗瑪峰難嗎,是不是也算犯罪? ”
這說明張永明的相關知識儲備不足,他以為自己寫乙份保證就能應付事情,但作為十幾年的業餘登山者,他忽略了乙個原則:不破壞自然。
當年,阿蘭·羅伯特放棄了登頂,原因如下:我討厭破壞大自然的細則,所以我寧願不爬到巨蟒的頂部,也不願借助裝置攀登。
張永明三人為了滿足個人慾望,所以對巨蟒峰造成了不可逆的修復,連釘子都拔不出來,否則會對巨蟒峰造成二次傷害。
2018年8月15日,上饒市檢察院對這三名男子提起民事環境公益訴訟,認為他們不僅涉嫌故意破壞名勝古蹟。
前面是刑事案件,**和張永明爆了真相,他接受了,但後面的民事訴訟卻收不起。
他辯解道:“我有不鏽鋼螺絲,你家,比如不鏽鋼,鍋碗瓢盆,都是不鏽鋼的,你說我汙染了? ”
這句話再次反映出,可憐的張永明的知識儲備是很不足的,這裡的環保是指環保。
三個月後,本案**中,張永明芳的辯護律師在現場取出一塊花崗岩,在駕駛同規格的皮頓後,聲稱:岩石上沒有發現裂縫或變化。
其實任何從事過建築工作的人都知道,當你在一塊石頭上釘上釘子時,感覺好像沒有變化,但在你肉眼看不到的地方,石頭正在加速變化,如果是一座山,一旦達到極限,它就會砰的一聲倒塌。
雖然辯護律師說可以開活塞,但現場專家並不同意他的觀點。
要知道,巨蟒峰是經過3億年的風雨雨刷形成的珍貴自然遺產,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價值,可不是普通的花崗岩所能比擬的。
地質學家有力地駁斥了對方律師的論點。
一審判決:張永明、毛維明犯有故意破壞名勝古蹟罪,張勇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毛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同時,還有一場民事訴訟,三人需要向公眾道歉,還要支付600萬。
三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畢竟,他們三個人還是要為自己的無知和自私付出代價的。
張永明等人的被捕、判刑、處罰,在事發時引起了很大的討論,有的人認為罪不大,有的人覺得罪有應得,也有人認為他們失去了攀岩界的面子。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攀岩者熱衷於野外攀岩,首要原則是不破壞自然,更不破壞自然遺產,否則經濟、生態和文化價值幾乎無法估量。
以巨蟒峰事件為例,他們三人造成的經濟價值損失至少在1190萬左右。
同時,他們三人的行為也警告了世人:普通人外出遊玩時,不要破壞青山綠水; 極限愛好者在冒險中無所畏懼時必須知道如何尊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