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人民的“醫療錢”和“救命錢”,醫保詐騙罪嚴重危害醫保安全,損害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的合法權益。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印發《關於辦理醫保詐騙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醫保詐騙罪的定罪處罰、法律適用、政策把握、 辦理案件的要求,以及相關的工作制度和機制。
涉及醫療保險欺詐的被保險人比例為5408%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第三庭副庭長陳學勇表示,近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審理了一批醫保詐騙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
據不完全統計,2021-2023年,全國法院一審醫保詐騙案件共審結1213件,其中2021年審結306件,2022年審結407件,2023年審結500件,分別同比增長85%,而且病例數逐年增加,而且增幅很大。
涉及的犯罪是集中的,主要是欺詐。 醫保詐騙罪涉及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常見犯罪,其中詐騙罪佔93項65%。
犯罪主體多樣化,投保人佔一半以上。 醫保詐騙的犯罪主體包括定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定點零售藥店及其人員、投保人及其近親屬、專業保險詐騙團夥等人員,部分案件還涉及藥品生產企業。 其中,投保人涉及54起08%。
犯罪手段多樣化,專業保險詐騙專業化。 實踐中,醫保詐騙的犯罪手法主要包括偽造證明材料、出具虛假費用單據、虛構醫療服務、分解物品、串通藥品、假名求醫、購買藥品、利用醫療保障利益轉售藥品等。
犯罪數量巨大,危害社會嚴重。 一些醫保詐騙犯罪隱蔽性強,持續時間長,涉及鉅額資金,造成無法彌補的鉅額醫保損失,嚴重損害醫療保障體系健康可持續發展。 例如,在被放出的典型案例中,劉某某A、劉某某B、劉某某C犯罪集團詐騙案,騙取醫保**高達億元以上;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審理的被告人潘某春等人詐騙案,造成醫療保障損失3200多萬元; 重慶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結案件49件,涉案金額8900餘元。
重點打擊幕後策劃者、專業保險詐騙者等
近年來,醫保詐騙犯罪層出不窮,重大案件頻發,嚴重危害醫保安全,損害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的合法權益,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 《關於辦理醫保詐騙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和“最高兩院”關於依法懲治醫保詐騙犯罪的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了定罪處罰等問題。 法律適用,政策把握醫療保險欺詐罪,為依法懲治醫保欺詐罪提供了明確的法律和政策依據。
加大處罰力度。 要求依法嚴懲醫保詐騙罪,重點打擊幕後策劃者、專業保險詐騙者、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頭目等,堅決依法重新判刑。 同時,認真貫徹從重相容的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努力實現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的最佳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將對一批重大案件的處理進行監督,加強監督指導,確保辦案有效。
加強追回贓物和損失。 使追贓和損失貫穿於辦案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加大量刑力度和財產處罰執行力度,依法追回或者責令返還犯罪人因醫保詐騙犯罪行為所得的全部財物。 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做好涉案財物的搬運、變現、資金的收繳、返還資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醫療保障損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
加強協同。 加強與公安、檢察、醫保、衛生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協調與合作,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強有力的合力,確保有效打擊、有效懲治。 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2024年醫保領域打擊欺詐、保險欺詐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加強訴訟來源治理。 堅持犯罪與治理並重,積極依法履行職責,積極參與企業合規改革,結合辦案,進行深入調研和總結,發現社會治理和行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有針對性地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使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堵塞漏洞; 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建立健全預防醫保詐騙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積極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懲治醫保詐騙犯罪,切實維護醫保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