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國家倡導攤位經濟,成為大家的喜訊,世界記憶中的烟花終於熱鬧回歸。
而在舊文字中,也有很多攤位設定者。 他們有的賣衣服,有的賣草鞋,有的賣牡蠣,有的賣珠寶,有的賣豬肉,他們真的擁有各行各業的一切。
今天,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那些舊文字中的“攤位人”。
1.最早的“攤位人”竟然是情人**。 他就是《詩經:魏楓》中的“流氓”。
他和一般人不一樣,看起來老實樸實(流氓),這種外表讓他在擺攤的時候就有很多回頭客。
他做“以物易物”的交易,拿著布換絲綢,然後用交換的絲綢回家織錦緞,賺點差價。 就像我小時候在這節課裡看到的“換豆腐”一樣,一斤黃豆可以換兩斤豆腐,做豆腐的人可以用一斤黃豆做三斤豆腐,多出來的一斤就是利潤。
家裡肯定有個辛苦的母姐姐,在家織布,阿胡麗出來擺攤。 母親和姐姐的手藝很好,吸引了女孩的注意,於是一段戀情開始了。
看來,有乙個頭腦聰明的好姐姐,對找伴侶有一定的作用。
流氓,抱布貿易絲綢。 土匪來交易絲綢,我也想來。 “阿宇抱著布料換絲,這裡的絲是絲的絲,也是愛絲的絲!攤位上產生的愛情真的那麼不靠譜嗎?
2.在先秦時期,擺攤的小商販早就學會了包裝貨物。
有個楚人是“國際**”,他越過“國”到鄭國擺攤賣珠寶。
他為珠寶做了乙個盒子,盒子是用玉蘭材料製成的,然後用香料燻蒸,配上各種裝飾品(對於玉蘭樹,用肉桂胡椒薰衣草,用珍珠裝飾,用玫瑰裝飾,用羽毛祖母綠裝飾),這算是過度包裝濫用。
有個鄭國仁,經過精心挑選和討價還價,終於買了一盒。 走後不久,他又轉過身來,小心翼翼地開啟盒子,拿出裡面的珠寶,說:“你看,你買盒子的時候,喜出望外,匆匆忙忙地走了,裡面沒有找到寶石。 快回來歸還,請不要介意。 ”
韓非子說這個故事,本來是想嘲笑楚人太看重形式,後來卻被認為是對鄭人分不清高賤的諷刺。
鄭國仁實在是夠不靈活,他們當時很有名,他們也買了鞋,只是因為沒帶尺子,又不想用腳試尺碼,只好回家拿尺子,回來的時候,賣鞋人已經被城官趕走了。
如今,河南人被大家打上了帶有地域特色的烙印,不知道這個老實的鄭國仁會怎麼想。
3.在攤主中,最可憐的是體弱的老人。 到了本該在家享受幸福的年紀,卻還要忍受酷暑,冒著嚴寒擺攤,真是讓人感同身受。
你看,“賣木炭的人在鄉南山區,臉上滿是灰塵和煙霧,太陽穴蒼白,手指發黑。 賣木炭賺錢是什麼生意?身上的衣服在嘴裡吃。 “如果你沒有退休金,無論你多大年紀,你都必須出來掙錢。
比起寒冷,餓肚子的味道更難受,所以老人雖然衣著單薄,但“擔心天氣寒冷”,如果再賣五毛錢,可以多買乙個饅頭,熬過這個冬天。
然而,後來的結局大家都知道了,“那兩個騎手是誰?黃衣信使是白襯衫。 “這是皇家買主,他們搶了一車木炭,假裝付了'錢',”半匹馬紅紗一丈綢,綁在牛頭上直裝木炭“,誰知道,他們回去的時候,這車木炭能報銷多少錢?!
4.宋代有個矮個子,靠賣烤糕在縣城買了房子,娶了個兒媳婦,過上了美好的生活。 如果不是妻子太漂亮,他本來會過上平靜幸福的生活。
他就是吳大郎,他賣的料糕,現在已經成了魯西的名菜,這種烤糕金黃酥脆,造型美觀,食慾誘人,在全國各地都有多家分店。 這節課,代表喜歡喝小鹹菜,喝小公尺粥,吃兩個煮糕,心情很開心。
吳大郎是《水滸傳》和《金瓶梅》中的虛構人物,並沒有人物原型,後來有人說他的真名是吳志,他才華橫溢,崇尚文武,曾任山東陽谷縣縣長,這是牽強附會的研究。 根據本課程代表的研究,“武大浪”應該是“武漢大學學生”的縮寫。
5.攤位不僅是中國人的專利,也是外國的專利。
我舅舅胡樂“,離家出走後,生意一敗塗地,為了謀生,他擺了個攤位賣牡蠣。
當時,牡蠣並不是一種便宜的食物,所以在**中被描述為“一種優雅的吃法”:“他們吃得非常優雅,用小手帕拿著牡蠣,頭微微前傾,以免弄髒長袍;然後嘴巴迅速微微動了動,汁液被吸了進去,牡蠣殼被扔進了海浬。 ”
《我的舅舅》於2024年出版。 在原文中,約瑟夫一家花了3法郎買牡蠣,這相當於當時乙個巴黎人將近3天的生活費,而約瑟夫的姐姐和姐夫在原文中吃了3只牡蠣,這讓約瑟夫的父親損失了大約3天的收入。 相當於國內乙個小地方的工薪家庭去旅遊,1只牡蠣200元,吃3只牡蠣共計600元。
約瑟夫的父母很苦惱,畢竟他們家並不富裕,他們甚至比賣牡蠣的胡勒好不到多少。
很多年後,當我看到很多餐館推薦牡蠣時,也會用它們來講述樂的故事,我想胡樂大概是後來賣牡蠣發了大財,回來幫哥哥家的。
這樣的結局,不愧是牡蠣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