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幸福被定義為永遠不會發生不快樂的事情,那麼世界上就不會有快樂的人。
2、用仇恨與世相處,幸福無處可尋。 用愛與世界相處,幸福永遠圍繞著你。
3.無論你經歷什麼,最重要的是不要“可憐自己”或“恨別人”,而是要習智慧面對類似事件,然後放手。
4. 始終給自己和他人選擇的權利。 面對人生的所有問題,做出自己的選擇,對自己負責,是每個成年人必修的人生課題。
5. 每個人都與他人在乙個社群中。 每個人的工作中都有利他主義的成分,那就是對他人有真正的貢獻,而且是有價值的。
6.愛情中沒有絕對的所謂“對人”。 只有始終把“愛”作為彼此的行為準則,雙方才能真正成為對方的“對人”。
7、乙個人只有放棄他人和世界的控制和期待,才能真正掌控自己的人生。 因為每個人都只能控制自己。 不糾結於不可控的部分,是人生的一種智慧。
8.你不需要從別人的認可中尋求自我價值,你只需要從你所做的事情中找到自我價值。
9、遇到困難時,可以向他人求助。 但不要以為他們必須幫助你。 同樣,當有人向你尋求幫助時,你不必幫忙。
10.你不是生來就是為了滿足別人的期望,別人也不是生來就是為了滿足你的期望。
11.決定我們如何生活的不是過去的經歷本身,而是我們對經驗的解釋。 例如,乙個家庭不幸福的人可能會向習學習如何避免不幸並建立乙個幸福的家庭,或者可能將其視為墮落的理由。
12.不要執著於“無法改變的事情”,而要專注於“可以改變的事情”。
13.幸福不僅僅是財富的工具。 從事我們認為有意義的事情,與他人進行良好的互動,使用積極的話語等等,都有助於我們的幸福。
14.如果乙個人愛的是你的財富、權力、地位、名聲,那就是有條件的愛。 這種愛,不是最珍貴的愛。
15.從事你認為有價值的工作,你自然會努力做得更好。 同時,在生活中要知足和快樂。 這是獲得幸福的最簡單、最樸實無華的方式。
16. 與其雄心勃勃而失敗,不如腳踏實地地追求小的改進。 成功是乙個滾雪球的過程,小小的進步可以不斷積累小小的成就感,最後迸發出巨大的幸福能量。
17.並非一切都能同時給我們帶來現在和未來的幸福。 生活中難免會有平凡瑣碎的事情和其他不如意的事情,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去接受它們,然後我們的注意力自然會從它們身上移開。 拒絕它們的存在只會讓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它們身上,這反過來又會導致無盡的痛苦。
18.我們無法避免不良情緒。 獲得幸福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允許不良情緒的存在,不要過分糾纏於它們,這樣它們才能盡快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