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徵收人設定的補償標準很低,說漲不出來嗎?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31

導讀:假。 徵收補償金不履行的,可以通過復議或者訴訟增加補償金。 為了公平合理地安置被徵收人,國家沒有出台統一的補償標準。 當地政府將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徵收補償方案,補償方案應當遵循“不降低被徵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則。

在徵地拆遷案件中,補償標準由徵收人統一制定和下達,由於被徵收人的住房條件多種多樣,難以落實“一刀切”的補償標準。 這時,徵用者會拿著政策檔案說:“標準死了,不能改了,所以你可以簽字。 真的是這樣嗎?死亡被徵收人只能服從安排,沒有辦法提出來

在拆遷的情況下,情況往往比較複雜,拆遷戶只會遇到更多的徵用問題。 今天,我們就來梳理一下被徵收人經常存在的四大問題,看看法律如何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以及被徵收人如何扭轉徵收人制定的不合理賠償標準,化敗為勝。

問題一:國家沒有制定統一的補償標準,地方政府可以隨意制定標準嗎?

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情況各不相同,比如東部沿海城市和西部內陸城市發展不均衡,當地房價自然差別很大。 因此,不同城市之間的經濟差異影響著徵收補償的標準。 而且就算是在同一城市,不同地點的房價是不一樣的,比如市中心和郊區的房價,也不可能是一樣的。

因此,同一城市的位置不一樣,價值也不同。

因此,為了公平合理地安置被徵收人,國家一直沒有出台統一的補償標準。 當地政府將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徵收補償方案,補償方案應當遵循“不降低被徵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則。

現實中,在很多地方,補償標準都是由被徵收方單方面制定的,根本沒有給被徵收人談判的機會,只要求被徵收方完全服從。 事實上,這違反了徵收的“公正、公平、公開”原則。

問題二:徵收的補償方式有哪些?被徵收人能否自主選擇

對於農村土地的徵收,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耕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附著苗補償費”,但沒有給出明確的數額,只是給出了乙個靈活的計算標準,由各省規定, 自治區、直轄市。

在農村房屋拆遷方面,《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房屋拆遷進行合理補償安置,主要包括安排宅基地建設、貨幣補償或提供安置住房等。

在城市房屋拆遷方面,《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不得低於被徵收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同類房地產市場價格”。

問題三:被徵收人對徵收補償方案不滿意的,被徵收人可以要求修改嗎?

在現實中,這種補償原則在一些地方往往被忽視。 在周邊同類房地產市場中,如果達到幾十平時,還是要制定幾千平方公尺的補償方案,降低被徵收人的生活水平。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規定,市、縣兩級人民群眾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公布徵求社會意見。 徵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

市、縣兩級人民**應當根據社會公開意見及時公布徵求意見和修改情況。 被徵收人中多數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兩級人民群眾應當組織被徵收人和社會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徵地公告辦法》規定,市、縣有關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提出不同意見。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 需要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核定的徵地方案進行修改。

由此可以看出,在徵收補償方案正式實施之前,會向被徵收人公示徵求被徵收人的意見,如果被徵收人對補償方案有不同意見,可以參與修改。 徵用補償方案最終經過討論和修改,最終確認正式實施。

問題4:徵收的補償金額是否由徵收人自行決定?你能提出異議嗎

補償金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是被徵收人最關心的問題,都會體現在補償協議中,因此補償協議尤為重要。 但是,當徵收人拿著這份補償協議,要求被徵收方簽字時,被徵收方往往認為這是乙份強制性的、單方面的檔案,需要確認。 在不知不覺中,這是乙份基於平等的合同,由雙方協商而成。

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和被徵收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數額和支付期限、產權交換房屋的位置和面積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周轉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

法律沒有規定該協議是強制性的和任意的是的被徵收人不同意的,可以拒絕簽署協議。

律師小貼士:徵收補償不滿足,可以通過復議或訴訟的方式增加

被徵收方有權拒絕簽署協議,被徵收方可以自行主張確定最終補償金。 如果與徵收人沒有達成協議,甚至各種非法驅逐,被徵收人將不得不改變主意,依法爭取更高的賠償。

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是徵收權益保護的常用方式,這兩種救濟措施也會在被徵收方收到的《徵收決定書》、《徵收補償決定書》等檔案中註明。 行政復議期限為60日,行政訴訟期限為6個月。

在文章的最後,我們提醒被拆遷的人要特別注意這兩點

1、要認真計算被徵用房屋的實際價值,然後對拆遷方制定的補償標準進行對比。 如果總賠償金降低了你的生活水平,這是不合理的,你應該拒絕簽字。

2、徵收補償不是“死定地”,沒有改善的可能,大家可以通過合法的法律途徑合法爭取更合理、更慷慨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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